虞部郎中贈衛尉卿李公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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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部郎中贈衛尉卿李公神道碑
作者:王安石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臨川文鈔/11卷》和《王臨川集/卷088

嘉祐八年六月某甲子,制曰:「朕初即位,大賚群臣,升朝者及其父母,具官某父具官某,率德蹈義,不躬榮祿,能教厥子,並為才臣。加賜名命,序諸卿位,所以勸天下之為人父者,豈特以慰孝子之心哉?可特贈衛尉卿。」翌日某甲子,中書下其書告第,又副其書賜寬等,以待墓焚。寬等受書,焚其副墓上,乃撰次衛尉官世行治始卒,來請曰:「先人賴天子慶施,賜之官三品矣,而墓碑未刻。惟德善可以有辭於後世者,夫子實聞知。」某曰:「然,衛尉公墓隧宜得銘久矣。」於是為序而銘焉。序曰:

公姓李氏,故隴西人。七世祖諱某,始遷於光山。五世祖諱某,以其郡人王閩,從之,始為建安人。曾祖諱某,祖諱某,皆不仕。考諱某,嘗仕江南李氏,稍顯矣,江南國除,又舉進士中等,以殿中丞致仕。有學行,名能知人,贈其父大理評事,而己亦以子貴,贈至吏部尚書。遊豫章,樂其湖山,曰:「吾必終於此。」於是又始為豫章人。尚書之子,伯曰虛己,官至尚書工部侍郎,以才能聞天下。其季則公也。

公諱某,字公濟。少篤學,讀書兼晝夜不息。一以進士舉不中,即以兄蔭為郊社齋郎,再選福州閩清、洪州靖安縣尉,有能名。遷饒州餘干縣令,至則毀淫祠,取其材以為孔子廟,率縣人之秀者興於學。豪宗大姓,斂手不敢犯法。州將、部使者奏乞與京官移之劇縣,不報,而坐不覺獄卒殺人以免。當是時,侍郎方以分司就第。公曰:「吾兄老矣,我得朝夕從之遊,以灑掃先人廬塚,尚何求而仕?」遂止,不復言仕。侍郎之卒也,天子以公試秘書省校書郎、知江州德安縣事,辭不就。後嘗一至京師,大臣交口勸說,欲官之,終以其不可強也,而晏元獻公為公請,乃除太子洗馬致仕。

初,尚書未老,棄其官以歸。至侍郎及公之退也,亦皆未老。自尚書至公再世皆有子,而皆以嚴治其家如吏治。江西士大夫慕其世德,稱其家法。蓋近世士多外自藩飾為聲名,而內實罕能治其家。及老,往往顧利冒恥,不知休息。公獨父子兄弟能如此。嗚呼,其可謂賢於人也已。

公事親孝,比遭大喪,廬墓六年然後已。事兄與其寡姊,衣食藥物,必躬親之。及公老矣,二子就養,如公之為子弟也。寬嘗為江、浙等路提點鑄錢坑冶,又嘗提點江南西路刑獄。定亦再為洪州官,不去左右者十二年。皆以才能為世聞人。以恩遷公官至尚書虞部郎中,階至朝奉郎,勳至護軍。以嘉祐四年七月某甲子,卒於豫章之第室,年八十九。夫人長壽縣君趙氏,先公卒八年,既葬矣。五年某月某甲子,以公葬於夫人之墓左,曰雷岡,在新建縣之桃花鄉新里。夫人故衢州人,某官湘之女。湘有文行,尚書與為友,故為公娶其女。子三人:寬、定、實。實守秘書省正字,早世。於公之葬也,寬為尚書司勳員外郎,定為尚書庫部員外郎。女子二人,已嫁。孫二十有一人,曾孫十有五人,皆率公教無違者。公既葬,而二子以恩贈公衛尉卿云。銘曰:

李世大家,隴西其先。於唐之季,再世光山。移遁於閩,嶺海之間。乃生尚書,節行有偉。始來江南,考室章水。繩繩二子,隱顯兼榮。孰多後祿,其季維卿。幼壯躬孝,唯君之踐。能不盡用,止於一縣。退以德義,厘身於家。外內肅雝,人不疵嗟。亦有二子,維天子使。父曰往矣,致而臣身。子曰歸哉,以寧吾親。以率其婦,左右恂恂。以官就侍,天子之仁。既具祉福,考終大耄。追榮於幽,乃賜卿號。伐石西山,作為螭龜。營之墓上,勒此銘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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