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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香子 (李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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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香子
作者:李漁 

這種芳姿,不像花枝。
像瑤臺、一朵紅芝。
嬌無淫態,艷有藏時。
帶二分錦,三分畫,七分詩。

沈郎病死,衛郎看殺。
問人間、誰可相思。
吟腮自託,欲撚無髭。
只七分愁,三分病,二分癡。


九十三翁,手不扶筇。
尚垂涎、柳下花驄。
雖然未跨,勢已凌空。
羨地神仙,仙宰相,老英雄。

丹砂不服,酡顏常好。
問如何、陶養心胸。
笑而不答,手指蒼松。
為慣棲雲,能耐雨,不驚風。


去是輕裝,來豈空囊。
又添些、黛翠肌香。
人歸繡戶,馬繫垂楊。
羨路四十,腰十萬,璧三雙。

家家側目,人人洗耳。
聽河東、獅吼聲張。
早籌桑土,未雨先防。
辦藏嬌屋,懺罪膝,貯愁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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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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