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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政府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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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政府秘史陳逵九著

第一章賣朋友之新職業

賣朋友,賣朋友。我民國自三年以來,此種聲浪忽紛騰於一般人之耳鼓,如流行時疫然。其始惟一隅一區,偶或有之。未幾,傳染遍各地,發現漸多,蓋聞風興起。乎視賣朋友為職業者,已不乏人。

是何也?

凡賣朋友者,實可稱為特別優美之事業,既不須自措資本,而獲利最厚,且價值大概有定,免種種煩難手續,但賣一二友,立致千萬金。天下便宜,孰逾於此?

在昔社會上,所謂人口買賣,惟賣兒女及賣奴婢妾婦為恒有之事,若賣朋友則罕聞。自前清末,革命黨中有所謂漢奸者,稍稍開此種風氣,然為社會所痛絕。

革命黨內部且例有常刑處分之。若漢奸一經發覺,幾若不齒於人類,故賣朋友事仍不多見。洎乎民國癸丑二次革命,贛、皖、寧、滬、湘、鄂及蜀之重慶等處,樹旗獨立,一時風起雲湧,誓討袁賊。乃未幾失敗,一般革命誌士逃亡者不可勝數。

而袁政府乃特創亂黨名目,別於前清之革命黨,其意非將愛國男兒一網打盡不止。於是序次甲乙,昭示榜案,毋濫毋遺,特懸各等賞格,一律通緝。自是國中交際社會上,平添多少大有價值之人口買賣。而惡探遍布,誣罪栽贓,誌士英豪為其摧殘冤陷者不少。

斯時以賣朋友為孤業者,遂應乎時勢之需要,而技倆翻新。賣朋友者,自必有攬售之買主。此項買主,資本最富,但能購得頭顱,雖重價弗吝。然其所謂大買主者誰歟?舍一代大惡魔之袁政府莫敢當。

且此項買賣之牽合,最得力於掮客買賣成功時,其代價幾盡歸掮客,而賣主分毫弗得,不亦異乎?

問此種掮客為誰,惟袁政府所遣派各地之偵探足當之。若夫賣主者,其自身並不願賣也,然不能自主。苦遇其良友為偵探者,則往往設法賣之。

賣主為誰?即袁政府所謂之亂黨,而民國之革命誌士是。予言贅矣。

予今將述一賣朋友之故事。

民國二、三年,予客京師。四年,遊上海。茲予書所述,即民國三年上海之事也。

予在京師時,即聞外省來遊燕都僑寓落拓無職業者,人數約有五六千,而其中恃賣朋友為生計者,約居十分之一二。心竊異之,心為是何朋友之多可賣也?及來上海,然後知彼惡探賣朋友者,其大利藪之發源乃在是。蓋彼等於京滬間聯為一氣,滬上為其選購場,京師不過其交兌所也。

自二次失敗,所謂亂黨,多數皆匿滬租界,而滬上恃賣朋友為生活者,數且不減於京師,蓋刺探此項買賣之掮客,常往來京滬間,通遞秘密,百計誘動,期早賣一友,早獲巨利。惟租界為政府逮捕權力所不及,故偵探於此,不知費幾許心計矣。

予友文君伯愷,述其友充偵探賣朋友一事,頗有情趣。予聞而詳記未敢忘,今特敘錄之,以供斯世言偵探愛情者,共參覽焉。

有充袁政府之偵探以賣朋友為職誌者,其人之姓字姑隱之,稱以某甲。某甲者,為人儇薄佻達,無學識,絀生計習於浮誇,類紈子弟。籍隸湘贛間。至其被賣之友為蜀人,張姓,光復時奔走革命最有力之人物也。

癸丑二次革命,蜀省重慶及川北等處,樹抗旗響應贛、寧,張為蜀黨渠魁之一。失敗後,袁政府懸賞購線,捕之急。乃奔滬匿租界,寓海寧路和康裏。張為人豪邁義俠,灑落不羈。急人之難,恒勇往視如己事。濟困扶顛,根於天性。居滬無事,偶亦涉足花叢,繾綣流連,隨手揮霍。嘗以多情自命,而勾欄中人為其所感動者,往往至於泣下。其誠懇有如此!

某甲者與張曩年邂逅於金陵,相識非一日。此次駐滬,恰又同居一弄,益相投契。渠對張自稱同誌,兩次革命如何奔走運動,言之津津有味。張未遑察,頗悅納之。

第二章車中毒謀

英租界,北京路某裏中,有三層樓屋。某日早間,日輪初出,晴光嫩煦,和風習習,吹拂入窗,涼爽宜人。樓中一人,年約四十餘,臨窗獨坐。目架淡藍色咤力克鏡,手一卷,雙睛熒熒對書註射,狀態甚蕭閑。

俄而電鈴鐺鐺響,其人釋卷高呼:「阿祥,速出應門,有客至。」少選,僮肅客入,一翩翩少年也。體纖修,膚白皙,向主人匆匆一鞠躬,笑聲即起曰:「數日不見,培蓀先生想必大快樂,果何所消遣?」

主人曰:「謝君,吾奚逮子快樂十分之一耶?」言已就坐,略話寒暄。二人交情厚密,不問可知。

少年旋低其聲曰:「有事啟告,並將奉請鼎力襄助。」

主人曰:「何事?」

客曰:「偵探事耳。」

主人曰:「嘻,吾子非充偵探職乎?何反垂詢於我輩閑散人?」

客曰:「先生勿客氣。此次之貨固非昔比,特別肥美,意我輩財運轉亨通乎。此次所欲為者蓋首要也。務望賜教,事濟時必有厚酬。」

主人曰:「誰希冀君酬金者?然既承臺命,當勉效力。」培蓀者,某甲之好友也,其原籍不祥,姓名亦不一,或劉姓,時又姓周,近又稱羅姓,名則隨人而易。某甲但呼以培蓀先生雲。某甲雖充偵探,實則於偵探學術毫無所得,且少經驗。自奉袁政府某要人秘令,到滬辦偵探案,久無成功,急欲奮勇以圖勞績,非勤求助手不可。以是識培蓀,深悉其曾遊日本及美洲七八年,具有偵探學識,返國三四年,經驗頗多。其為人最詭秘,能化裝作各色人,或乞丐、或富翁、或婦女、或少年,憑意所造,維妙維肖。惟心述險狠,趨利忘義,道德上由來弗措意也。表面經營商業,為一資本家,實則嘗充私家偵探,又暗中時與政界通消息。

至其偵探技能,誠屬庸中佼佼,嘗謂:「邇年以亂黨故,中國人充偵探者甚夥,然大率皆門外漢瞎碰而已。」既與某甲相友好,且嘗利用之。今某甲急欲賣其友張某,而無從下手,特竭誠造謁,求指方針。

培蓀曰:「是奚難哉!但誘紿之,即足濟事,如甕中捉鱉耳。」

因問曰:「渠何嗜好?」

某甲曰:「尚未深悉,惟孽物是其酷好者也。」

曰:「然則易為耳。」因附耳低語良久,然後某甲興辭歷梯而逝。

孤危樓傑閣,暮靄冥,海上繁華,如煙如霧。維時六街三市,遊人漸多。英界四馬路某番菜館中,有三人共飲,一南向坐,軀格昂藏,氣概磅礴,頰邊有微髭,望而知為江湖豪士;一西向坐,身披西裝,須眉濃厚,口銜雪茄,兩眼露白睛頻頻上視,大類碩腹賈;一東向坐,齒牙伶俐,舉動輕靈纖佻瘦弱,分明為時髦之少年。

三人蓋即張某及培蓀某甲也。是日筵席為某甲特備以宴張,而請培蓀作陪客也者。二人殷勤勸進,繼以拇戰,交替為張奉觴。張即不辭,如長鯨吸川,臣觥到口輒盡。然拇戰常負,飲太多,至十鍾頃,自覺酩酊眩暈矣。肴饌且盡,相與言歸。

培蓀起,辭謝,臨行與某甲耳語良久,先去。某甲乃呼人力車,應聲而至者二部,若預備然。於是某甲攙扶張下樓,偏斜傾欹,醉狀難描。左之右之,久乃得上車穩坐。張車先行,某甲車後隨。

張車行至途中偶然停止,車夫則回身向車上坐凳旁以手攙納,若摸索者,歉然致詞曰:「先生,予因香煙盒及洋火匣在懷中累塞,恐墜落,故置於車內較穩妥,不礙先生坐,幸勿驚動。」張醉若癡迷,變弗應。

車夫語畢,仍掉身拉挽而行,已過海寧路張尚未覺,更前行至火車站旁,行將逾租界入中國境,張忽若腦震,驚醒,瞠目辨認,狂呼曰:「咄!止止,行過矣!」車夫乃若聾,力行邁進。

張呼既不應,大發怒,挺身起立欲躍下車,殊後衣襟角,若被物箝壓甚緊,力掙不得脫,而車支行愈疾,似欲急越租界者。張窘極,衣被絆,身微俯,倉卒間回顧座旁有洋傘,蓋赴宴時因微雨攜去者也。以手持其顛,而以末柄奮擊車夫頭,醉後力猛,車夫痛暈釋手,車乃停。張以雙手力拔後衣,力過大,劃然一聲,衣裂一角,遂得脫,趁勢飛騰下車,立地不穩,瞑眩幾踣,左右搖曳乃得定踵。

瞥眼間,恍惚見數十步外一人影,然而逝,前望中國界,離己所立處不過數十步耳。有中國巡警數人,對面遙立,凝望租界內,不解何故,心甚詫。而車夫猶抱頭呈叫弗休。不之顧,更揮以老拳,掉頭反身,踉蹌歸去。

車中之惡作劇者,蓋即培蓀教某甲為之。特雇鐵工於車坐側,附加鐵條,條上加螺旋釘,使能箝壓,更賄囑車夫,乘張醉迷坐定後,即藉故牽其衣入箝口,而轉螺旋使緊,不啻束縛於車中,而疾拉出租界俾巡警直接逮捕,則酒肴一席便可博數千元賞金。

為計良得,殊知張酒量實宏,雖醉而不甚沈迷。可怪者,恰當緊要時間,豁然驚醒,若有神助。然而裂衣得脫,亦僥幸矣。張既歸海寧路,甫入寓室,坐須臾,某甲即至。

張一見,即歷歷告以所遇。某甲忸怩曰:「異哉。我固怪君車在前,然我已抵弄,視君室何以猶未開。」

張厲聲怪詈曰:「何物車夫,膽大狂奴!恨不殺卻。」

某甲曰:「是或者車將敝,坐間鐵釘綻出,撩人衣襟。想車夫何敢惡作劇?」時張醉甚,但詫異,亦未深究而罷。

次日,某甲走謁培蓀,欲告以故。培蓀先發嘆聲曰:「唉,便宜若人矣,空勞我種種計劃部署也。」

某甲曰:「先生何謂?」

培蓀曰:「子來非欲告我以事未成乎?吾早知之矣。昨夜吾尾之行,匿伺路旁屋下,離華界不遠,見彼忽跳脫。吾一人力薄,且無捕人權,遂疾趨過中國界,欲招警兵徑過租界,迅速強拉之去。殊吾約警兵來時,彼已反身孤去,而不做美之印捕,又適邏至,因是失敗。雖然,若人終必入我彀。姑緩,好為之。吾子勉焉,困難時幸告,我當竭力助君也。」

第三章美人計之開幕

車上安排,既失敗矣,而某甲日尋思得張而甘心,以達其賣朋友攫巨金之目的。久之,窺張所好在女色,乃變易手腕,以美人作餌誘焉。先是某甲在滬於嫖界頗有閱歷,偷香竊玉手段久習而漸工,因得姘識一女子,某商人新寡妻也,名曰阿娟,年才廿二,裊娜豐姿,冶麗顏色。幼曾肄業某女校,頗通書史,諳函劄。慈婉明秀,絕不類暗弱無知之俗女子。

某甲百計誘通,雖臭味差池,而情好固稱親昵。自姘識後,馬車汽車也、茶樓酒樓也、戲園公園也,蓋不少一對野鴛鴦之蹤跡,出沒隱現於其間矣。且幽期密約,時或相與奔會於指定之安樂窩,雙宿雙飛,領略歡娛滋味。

而某甲對於張,嘗自誇炫其艷福如何,張涎羨之。風日晴燠,節候清和。時當初夏,滬濱遊趣正多,車水馬龍,絡繹於戲園門外。時有首戴西式草帽,口銜雪茄之二男子,乘坐馬車直至三馬路大舞臺前下車入門,上樓共坐特別廂,狀態若甚暇逸者。一則某甲,其一即張某也。

絲竹嗷曹,緩歌漫舞。聆音審節,正在采烈興高,忽來一女子,容華出世,翩躚欹弄,旋即坐於張坐之次,甚相接近。張驚睹粲者,魂意為動,漸與語。彼美自言名梨雲,王姓,南京人。張與共談,豪情勝概,流露詞氣間。彼此傾吐肝膈,至為款洽。雖匆匆談頃,而梨雲一寸芳心,甚佩服張之為人,以謂世上好男兒莫過是。其實張並非衛一流人,容貌不足動彼美也。

其時某甲在側,亦略詰彼美姓字、裏居,而情殊談漠,迥不若張與梨雲,一見即如故也者。噫,異哉!所謂梨雲,實即阿娟。蓋某甲預約其在此觀劇,教之變易姓名,而又先邀張同來,使與之覿面也。

某甲之表面淡漠者,良以此故。然梨雲良家好女子,天性本仁慈,且胸懷智珠,對於張之慷慨誠坦,油然起欽慕心。張則仍行其愛美人之素而已。觀劇終,詢得梨雲裏居,殷勤告別而去。

自來號稱美人之女子,均有束縛男子之能力,雖拔山扛鼎之英雄,亦不易擺脫。何況多情如張,且為某甲特設美人計,運用手段以為陷阱者,欲不墮落術中奚可得?翌孤日,張往訪阿娟於東新橋堍某裏。蓋阿娟此時寄居姨母家,在此處也。越日,阿娟亦來張寓所謝步,暢論心曲。

張固戀愛阿娟,而禮儀拘束,未嘗稍涉狎昵,然兩心固相印矣。某甲乃乘此時嘗佯作妒張狀,又屢贊阿娟如何美麗,且曰:「張兄之艷福行將享受。彼美人兮,吾窺彼甚屬意於君,君勿疏忽,得下手即下手,否則薄幸郎君難逃美人之誚責也。」張頷之。

某甲自大舞臺觀劇,阿娟與張接洽後,竊竊喜得計,一面張布網羅,專候成熟。而阿娟者,此時尚且不知某甲陰謀,即前日觀劇之一番對付,不過聽從某甲指授,未遑究內幕如何也。

又數日,阿娟不能耐,窮詰所以然。某甲乃具告之,謂卿能擔任幹成此事,利祿可立致,一生吃著不盡。我意愛卿萬無不贊成者。語竟,註視阿娟,不稍,立候回答。殊不料阿娟聞之,若驟驚失魂魄,默不語。久之,頻搖首。某甲乃以種種甘言強聒之,至於屈膝要求。阿娟乃竟淚承睫,縻縻墮,仍默然。某甲則必守候美人一諾,阿娟不堪纏擾,徐徐曰:「容我熟思,限一日夜答復可也。」不歡而散。

第四章美人不得已之苦衷

阿娟承某甲委托以美人計,既自限一日夜之熟思而後答復也。及次夜,某甲特向阿娟詢可否。阿娟至是泫然曰:「嗟乎!儂不得已許君矣。」讀者諸君亦知阿娟奚為改操而作是言乎?蓋阿娟新寡,翁姑不甚愛惜,且伯叔驕慢,把持家用。阿娟凡有所需,舉不得自由。半年前,老爺病歿未葬,慈母多病,弱弟棄學經商,家計日絀,以此進退維谷。

至若某甲雖相愛好,然無恒產、無技能,其充偵探也,日久迄無成功,以是阮囊羞澀,猶是天涯淪落人。阿娟早知其非將伯可呼者矣,然而今乃驟欲假借自身,以計陷其最佩服傾慕之人,無怪其中心忐忑,拒絕不從也。乃某甲以便佞口給,委婉善說,誘以利祿。

阿娟一弱女子,即悲夫死,又痛父喪,正自感嘆薄命紅顏,百無聊賴,因漸啟其得資葬父之念。況乎某甲承培蓀指教,而捏飾虛詞,言之成理,居然動聽,阿娟安得不為其所愚?故不覺泣數行下,而終許某甲以成功。此固阿娟不得已之苦衷也,庸詎知其中之誤解實大矣。

某甲得美人承諾,如奉優詔,狂喜雀躍,當夜出門,安排一切。一面促阿娟旦日成功,更附耳密語良久,授以如此如此進行方針。阿娟一一頷之。

第五章一剎那間之攝影美人計

既開幕矣,某甲更往訪培蓀,與之計議曰:「今諸事已妥,惟彼人之像片未得,無以為政府征信。宜用何法致之?」培蓀沈吟片刻,乃口講指畫,謂某甲曰:必如此如彼。因各分道布置一切。

翌日,某甲特約張某出遊張園。張欣然諾。是日,天氣晴爽,遊興頗佳。即至,相與盤桓俯仰於安塏第等處,飲茗暢談。久之,復同遊覽園內各處風景,曲徑紆回,往復貫達。行經茂林豐草間,某甲行前,張某後隨,至一處轉角去,某甲忽作驚喜狀,招手曰:「張兄速來觀此,大有趣。」

張急踵至,則見一樹,粗枝撐出,枝上有健兒,年約十四五,兩足倒掛枝上,首及兩手下垂。忽又仰翻鉤跌,矯捷變換,巧妙離奇,呈種種異技,如舞臺上之武生賣弄身手者然。張與某甲睹此特技,視線釘註,不稍轉瞬,大為贊賞。無何,健兒翻舞既倦,聳身躍下,掉臂竟去。

其地僻靜,樹木叢繞,維時遊人經此者少,惟某甲與張某適過此,得飽眼福。噫異哉!何其巧遇若此耶?

健兒者,蓋培蓀與某甲預為安排在此,藉此使張某註觀樹間,而樹木叢密,擇諸樹之隙間安置最精捷之攝影鏡具,培蓀隱身樹後,鏡頭微出樹外,又巧置簡單機捩,手法異常靈活。一剎那頃,遂將張之影像,攝照而去,而張不知也。培蓀夙優於攝影術,故措之裕如。時其甲與張所立地距離稍遠,故某甲像不致攝入鏡片也。倦遊既歸,某甲俟培蓀將像印出,遂攜呈上海鎮守使署備案雲。

第六章英雄入網

張某者,一磊落奇男子也,生平亦好冶遊,遊必有註意之美人。印入腦海,晷刻不忘。今乃得遇阿娟,視尋常美人尤高一等,既愛其貌美,復喜其識書史大義,曉家國時機,談吐風雅,無些子俗態。由是暇輒走謁之,不則折柬邀之,頻頻往來。

而阿娟自允許某甲以成功,更受密計以後,其對張也稍稍變敬為媚,藉愛為鉤,眉目間自有無線電傳情,所謂色授魂與,非個中人不能探討也。忽忽歷一來復,兩心相印,爾我忘形。此時之阿娟仿佛渾身皆粘液,全體有吸力。彼磊落男兒如張某,但經阿娟一指揮,立可粘之使來、吸之使起也。

一日拂曉,阿娟便來敲門,促張起曰:「今日晴爽,風景大佳。妾將歸寧慈母,欲偕郎行。郎猶不知妾母家在法租界嵩山路轉南某裏內,宅後毗連曠地,空氣清鮮。且樓有琴、楹有書、甕有酒,雅可盤桓。曩未邀郎去者,小有障礙故也。今不虞障礙矣。盍往陪家母清談,而偽為妾新從之教國文經史學之受業師也者?家母雅喜談歷史故事,酒酣耳熱津津有味。以郎之豪氣英風,家母當喜妾能得良師,郎藉此勾留母家,靜暇不擾。妾得間來侍起居,勝於此間寓所喧囂紛忙之俗應酬多多矣。我所愛之張郎,其必許我同往者。」

張曰:「謝謝我所愛,敢不敬從命?」阿娟笑靨生春,俯首徐徐拈帶,秋波斜睨,兩道放射光線,直註張面不稍轉動,迷力甚強,徑將張兩目光線相對吸起,粘合四線而為二線。其時張心中之愜慰,為畢生第一次。

早膳後,盥漱畢,朝暾入窗,輝映野馬。俯眺窗前綠樹,忽見頭白烏二三翼,聳立枝頭,仰首向樓窗呀呀噪叫,音淒楚如嘶破,哀鳴不已。亦不驚飛,若預報兇機者。張憑欄癡心,心旌忐忑搖晃,忽肩上猛力一拍,驟驚回首,則阿娟笑盈盈立於前,曰:「時弗早矣,胡但呆立出神耶?」於是張趑趄行,下樓出門,呼馬車至階畔,張乃攜阿娟手,共登車入坐。

須臾,鞭絲一揚,馬蹄得得,車遂發,南向迤邐行。過洋涇橋,掠法界公館馬路,更南經老北門街,將及九畝地。張遙見中國巡警崗位,忽心動色變,正欲向阿娟致詰路線所經及母家距離遠近,俾令車夫改道。而阿娟已若會意,即曰:「不遠不遠,行且至矣。」

張曰:「何故行近中國地?」

阿娟曰:「車夫慣貪捷路,故斜插過九畝地。然不數步即當是法界打鐵浜矣。疾馳而過,僅此一隅最短徑耳,當不至發生意外事。況警士等豈其素識君者耶?何必戚戚若是。」言未畢,車仍從容駛去。

甫至九畝地,驀地橫道出警察多人,攔截車前,抗聲曰:「候君多時,請同至鎮守使署議話。」張知有異,但曰:「候我耶?我果何事須至鎮守使署?」

有一警吏即出一照片示之曰:「請觀此自知。我等知君今日必過此,奉令候駕,不容不共去者。」張見照片即己像,旁註姓名及通緝某某號數,乃知被賣,即亦不賴,慷慨自認。斯時阿娟顏色慘沮,噤不能出詞。張則攜阿娟手一躍下車拱手曰:「愛卿珍重,吾去矣。」阿娟乃推胸頓足,欷曰:「咄咄怪事!儂誤君矣。」

呆立路旁,瞠目結舌,無可解免,分明見張偕警吏去,陣陣心酸,潸潸淚落,久之獨自尋徑歸。張於是入鎮守使署候訊,蓋自是張之命運近末路矣,然猶不知賣己者為何人。

第七章囹圄中之一紙書

革命失機,英雄入網。同是國民,況屬豪俊,何甘犯罪?豈不愛身?徒以宗旨不同,政派不合,雖持正義,不敵惡魔,致罹不赦。凡有心人無不同聲嗟悼。

蓋自張入使署後,越日即喧傳已在獄中矣。錮室淒涼,鐵窗黯淡,楚囚獨處,慰情何人?張之無聊,蓋可想見。一日晨起,獄吏忽以一露封書信交入。張抽箋視之,字格簪花,分明出自女手,驚喜異常。

書詞曰:

某某先生閣下:

妾心碎矣,妾腸斷矣。將欲言,似不可得言;將欲不言,又似不可不言。所得貢言於先生之前者,今僅如此,嗟乎!妾坐視先生陷困縲紲而不能救,妾咎大矣。妾自親灸光儀,聆雅教,深知先生之心,而先生不能知妾心也。此次事變,中間有多少離奇曲折,斷非筆楮所能言。勉強言之,妾實為匪人所陷,因之使先生罹於此厄也。嘉會未終,良緣中斷,缺憾何如?噫嘻!不可說,不可說!

然而妾天良未泯,況先生為我欽敬憐惜之人乎?先生之被陷,妾本不深知,然妾固難辭咎所為。數日來,五內摧崩,魂夢不寧,眠食俱廢,惱悔如喪者,良以此故也。雖然惟望先生善自保重,吉人天相,不難超脫幽羈,行將有釋出之希望。月缺重圓,後會自有期也。心緒惡劣,拉雜書此。事情復雜險怪,語多不可明著,諸希善會意可也。

此候偉安。

梨雲斂衽拜言。

張讀畢,復視封面,因悟凡獄中函件,例必經獄官檢查後方得遞入,故梨雲直以露封來也。更讀一遍,慨然曰:「異哉!此美人又何必假惺惺。此事明明為美人計,彼明明玩弄我於股掌,今乃飾詞曰:不深知,不可說耶。」

初張之入獄也,靜思顛末,恍然於阿娟之陷害。謂彼美人心者,雖蛇蠍虎狼不足喻其陰險兇毒,竊嘆古諺有雲:最毒婦人心。良然。今忽讀來書,故觸發如是語言。言時,目眥盡裂,頭發上指,其憤恨為何如。

久之,反復細繹舊愛故歡,一一湧上心頭,追懷往事,切想伊人,更讀其書詞有「中間有多少離奇曲折,非筆楮所能言」雲雲,漸平其氣,柔其心,為之曲諒,愀然曰:「是矣,容或有之。」蓋張意又以為阿娟固愛己,彼實約我同赴母家,不過匪人窺伺,探知是日將同至打鐵濱,特賄令車夫,斜拉過中國界以為陷害。而阿娟本不知。迨事後追究,而匪人乃始出現吐實,更藉他故挾制之賄買之,禁其聲張。此殆所謂離奇曲折者乎,亦未可知也。

自是恨阿娟之心又頓滅,將回復其原有愛情,不過未甚釋然耳。因走筆作數語答復之。曰:

梨雲愛卿鑒:囹圄餘生,忽接惠示,驚喜過望。仆如蠟自煎,如蠶自縛,命也如此,夫復何尤?承荷矜憐,重為寬慰,然芳心婉轉中若有無限委曲難明者,果何耶?幸謝愛卿,自今惟望不忘前好,精魂相能,感甚,幸甚,他尚何望焉?

臨穎嗚咽,不知所雲,此復。

第八章快活乎痛心乎

阿娟得張復書,如癡如醉,欲喜不得,欲悲不能,持此短箋,反復玩味。欹坐藤椅上靜默不動,似怒似恐,又似憂似懼,思潮起落,意態淒涼。因而面色忽黯淡、忽光輝,口中則時或長籲短嘆而已。其表面似乎凝神聚念,而其心腹中曲曲回腸,不知幾千萬轉折,蓋將寸寸斷矣。兀坐移時,初不覺自朝向午,日影將斜,猶復悄然塊坐,不食不眠,嗒然若喪。

久之,亦覺甚無聊賴,正欲起立出戶,簾鉤忽動,一人直入,則某甲是。笑容可掬,謂阿娟曰:「愛卿乎,我輩今快活矣。鎮守使署嘉我偵獲黨人,有殊勛,電告中央政府,已得復電於原定賞格五千元外,加獎給三百元,不出一禮拜,便可頒發全數。卿聞之能不大喜?」

阿娟曰:「咄!止汝言,勿嘵嘵不休。再言,吾血脈管皆裂矣。此事雖雲成功,然當時我即自謂與我之良心忤背,非萬不得已,亦不致稍寬假。吾姑暫忍為之,乃事後竟震蕩心腦,全體神經為之不寧。金錢雖多,不足鎮我五中。汝且去,勿相擾,讓吾閉門靜思吾過可也。」言畢,面色沈厲,轉身向壁,靜悄無聲。某甲尚欲強加勸慰,卒不敢多言,坐片刻自去。

第九章獄中之情話

某日將近午,獄中之張某正枯坐,忽獄卒報有女子來探望,已得獄吏許可,行即入內。張倉皇起,獄卒率之至會客室。須臾,三四獄卒、二獄吏,前後擁挾一女子入。張一見即曰:「梨娘何多情至此?」獄吏指令就坐,坐位不相接近,大約兩人談話可以共聞為遠度。兩獄吏環坐,一攜筆楮,記所談話。

阿娟初見張,目眥熒熒閃動,淚汪汪欲註,不發言,張問亦不答。徐徐曰:「特來看君。」

張曰:「承過愛,惟昨讀卿書詞,今觀卿顏色,均似重有憂者,何也?」阿娟聞之,首舉唇動,似急欲言,而又嗟嘆再三,喉音哽咽,目睛旋轉,倉卒不能出聲。徐徐曰:「妾心中無限事,欲訴與君,奈何見君反訴不出。腹中之盤紆委曲,不知當若何始能和盤托出。頭緒紛亂,方寸失主,從何說起?然則恐不能伸吐矣。」數語畢,又哽哽欲泣。

張婉慰之,獄吏亦頻促曰:「限時無多,有話須速吐,時至,不容寬假也。」

阿娟乃曰:「張君亦知我並非梨雲其名,實名阿娟乎?」

張曰:「不知也,是奚故?」

阿娟曰:「其故至難言,我若盡情吐露,又似有所忌,然若不告君,恐五內郁悶,將不至腹裂腸斷不止。君亦知入獄原由乎?非他,即由君之好友而來也。」

張曰:「有是哉?」言時,目眥頻頻動,睛珠上視,若想憶所謂好友果為誰者。

阿娟曰:「君欲知其人,蓋即與君密邇周旋者。君但思某月日,同聽戲曲之人是矣。嗟乎,妾亦為渠所賣!天下最冤苦莫過是。」阿娟言時,旁矚獄吏,似有顧忌,詞莫敢畢,正色而言曰:「妾今所能言者,如是而已,安能如曩昔暢談心曲乎?」

張曰:「唯唯。」阿娟因問張獄中眠食起居亦舒適否?眠何床榻食何肴佐?盥漱服用是何器具?張具答。

則曰:「某物不良,某物不備,吾國監獄至今猶不改良,是烏可耐。妾又恨不能常來問候,明日當遣人賫送食物來,請察收。更有不備時,君勿客氣,作柬條來妾處取可也。」語至此,絮絮不休。

獄吏從旁怒嗔,若大不耐煩,曰:「只有四五分鐘矣。」阿娟亦覺悟,欲速畢其詞,忽又曰:「幾忘卻。君酒量大佳,此中苦悶,有此物解憂否?」

張曰:「不可得。」阿娟為嗟嘆再四,因曰:「我當設法致送杯中物,俾君有以消遣。」

又溫慰之曰:「君豪情俠氣,欽佩至深,他日妾所仰望於君者正不少。

此時暫作裏文王,冤屈之至。然吉人天相,不久必脫深系,可為預卜。況聞君犯狀為公罪,又非首要,姑稍安,勿戚戚。後會匪遙,何當把美酒,重與細論文耶?」

張聞之,作驚詫聲曰:「何哉?卿所謂後會者。」

何娟曰:「是也,妾當竭力為君謀解脫,尚何難之有。」

張曰:「是不啻囈語。嗟乎!愛卿,後會當約以來生,否則夢中可耳。」阿娟聆之陡變色,正欲聲問,而獄吏忽引吭呼曰:「時限已滿,速歸去休!」言畢,起立,以手作勢促之行。

張即起,阿娟猶濡滯未動,從容言曰:「唉,張郎,胡為出是不祥言?」詞未畢,獄吏強促之起,不得已起立。獄吏即前行,阿娟更不能再忍默矣,倉皇曰:「張郎何為出是不祥言,須速告我。」時張已走出廳事,立階前,乃遙謂曰:「嗟乎愛卿!男兒死耳。吾錚錚好漢,寧肯畏葸以求活耶?努力各自愛,行矣,毋多言。」遂下階掉頭徑去。

阿娟竟不得聞其故,腦海如受兇猛打擊,心房萎縮,血液欲凝,立刻麻木僵癡,四肢不能舉動,瞠目直視,張口喘籲。獄吏睹狀,知受刺激過劇,只好以溫語慰之曰:「姑娘,請速歸。張先生已入內,縱呆立,仍無益,不如歸去好籌思,自易為也。」數分鐘後,阿娟神經漸次運動,乃緩緩回復知覺。俯仰欷,然後垂頭喪氣,隨獄吏出,上輿遄返。

第十章謀救英雄出網羅

阿娟者,慈婉多情,誠懇忠信,一天真爛漫女子也。其對於張,始由敬慕,繼相親愛,蓋以張豪俠性成,肝膽暴露。視某甲之輕浮浪逐,虞詐環攻,動輒二三其德者。自阿娟目中辨別之,優劣早判矣。且張又富資財揮霍不吝,與阿娟交僅一月,所助資已十倍於某甲。然則後日之屬望,在此不在彼,芳心早牢縛於張之身矣。故此番探獄情話,乃有「他日妾所仰望於君者正不少」之言也。

至於美人設計,一由某甲之迫脅;一由其中尚有誤解,欲姑為之,以博取多金,固非阿娟本心所願為也。是日,自探獄歸,悶坐苦思。張郎胡為出是言,豈因憤懣故,持厭世主義耶?冥悄思索,正自無聊,驀地闖入一人,則某甲也。

某甲尋常每日必至,時或高興,便約阿娟同出遊玩。近因見阿娟心緒不寧,嘗默訥若癡,甚不樂與己周旋,遂自慚畏,如不易近美人。而某甲近亦多詭秘行徑,碌碌鮮暇,以是跡稍疏。

阿娟見其入室,略一酬應,花容慘淡,柳腰嫩緩,頹然落坐藤椅中,槁木死灰,若甚深長思者。某甲曰:「愛卿何故久不釋懷?我固知卿心事。其實張某非與卿有若何關系之人,奚必如此沾戀?我二人情好,匪伊朝夕。今卿對彼如此鐘情,置我於何地?得不慮我之醋風波耶?我昔介紹卿於彼者,不過以情愛為餌誘,卿所稔知。今若此,將毋弄假成真,亦大笑話矣。愛卿乎,孰親孰疏,幸勿倒置。」

某甲滔滔醋語,阿娟聞之,恚甚,不待其詞畢,遂曰:「若休管我事。若即謂我變易常態,亦聽便。凡人情愛,各有自由權,若之不能奪我交情,亦猶我之不能撓若密計。至我之對張,出於敬慕至誠,若又安見我如何沾戀耶?」

某甲曰:「卿猶欲辯護,諒我毫不知耶?卿不自知,凡人頭上皆有神靈,隨時隨地,伺察至嚴,每夜,神必告我以卿如何舉動。」

阿娟曰:「誰喜聽汝無價值之言。」

某甲曰:「否否!是實有價值。卿與張某往來相通諸情事,莫不為我所偵得,蓋皆仗神力也。」阿娟曰:「於何征實?」

某甲遂探懷出二紙,授阿娟折視之,系鈔稿,一為阿娟致張某書;一為張復書。阿娟閱之,略現詫異色,徐徐微點首曰:「是烏足奇?實則此二函,亦非不可共見者。噫嘻,儂幾忘卻矣,君之職業蓋系偵探,誠宜落君手。惟此等明白來往函件,奚值得費若許偵探手續?君亦太辛苦矣。」

初,某甲既授美人計與阿娟執行,而實疏忽,未遑他有防慮也。培蓀乃教某甲偵察阿娟與張某情跡,因是賄囑獄吏,得鈔寄二函。至阿娟入獄視張一節語言,此時某甲猶未知之,故未道及。

某甲見阿娟詞強氣憤,總弗得其歡心也,則思以利或可動之。坐須臾,笑謂阿娟曰:「我此來蓋報喜信,值卿憂郁,阻我高興,幾忘矣。政府所懸之賞格五千元,並加獎三百元,已經我領足,從此勿憂貧苦,寧不可喜耶?」

阿娟曰:「是亦奚足喜?不過,我實因貧窘至不得已,欲假君之力,哄得政府一註孽錢,暫濟切己要事。惟是苦煞張君,於心大不忍,安敢言樂乎?雖然,昔者君落魄時,妾典賣衣飾,借助與君者,不下五六百元,君嘗言感激圖報,異日有資財當盡給我。今其時矣,此約似不可不踐。」

某甲曰:「諾,有之,不敢忘。」阿娟至是容顏稍霽,略現和悅,款款謂某甲曰:「他勿煩絮,有正事宜速議。曩者妾允助君成此密計時,君不曾有言張君入獄後,我等當盡力為之營謀解脫,藉他人名義,向政府擔保懇釋乎?今其時矣,事不可緩,妾早夜以思,皆為此事,亟欲與君籌商如何設詞呈請。君當不食言而肥,坐視不理也。」

某甲白眼斜睨,久之曰:「唯唯有之。然此事有難者三:設詞難得當,一也;他人名義難求得,二也;僅僅擔保懇釋難生效,三也。容我熟思,一一謀好,即來報命。」

阿娟曰:「事關緊要,君勿悠忽致忘卻。」某甲則又曰:「唯唯。」然其心與口則大相左,以為此事萬無轉圜之理,不過愚癡女兒,不諳政體,柔腸私意,不便拂逆,姑安順之而已。

坐須臾,興辭曰:「適有友約,時將至,我姑去。」手挈帽,掉身出,梯聲落落,未幾寂然。

第十一章起解後之美人淚

阿娟既已遣人賫送食物等入獄,供給張某矣。越數日,更欲入獄探視,未得獄吏許可而罷。忽忽數日後,偶閱《申報》載,張某已於某日起解入京候發落等語,驚悸若失魂魄,立時心房起激烈顫動,欲追悔已不及,欲置之不顧,奈情愛纏縛,愈思愈緊。然究不知入京後吉兇如何,大抵兇多吉少矣。又轉念或因此訊明脅從無辜,應得末減,反能脫離關系,早釋出獄,如此轉兇為吉,亦未可知。然又思苛政猛於虎,是恐難僥幸者。因此栗栗危懼,欲急起挽救,而所謂具呈保釋,遲至今未實行,今即為之,將恐無及。況某甲自前日來報喜信後,迄今不至,誰與共商辦法?儂一女郎,與張君之關系又不明,不便出頭。嗟乎!事急矣,可奈何?

因是切齒於某甲,恨聲不絕曰:「狠毒哉若人!至今我不能不疑渠必欲陷張君於死地也。而渠由來固決言必不至是,又何也?噫!若人其真不可信耶?吾不能不為張君危。言訖,足頓地,手椎胸,竟日不出戶庭,繞屋而走。

越日,某甲至。阿娟一覿面,即責數之。某甲曰:「起解入京,誠出人意外,我亦不知政府何其詭詐不可信也。」問具呈保釋如何,則曰:「事關亂黨,朋儕均不肯出名。連日奔走,即為此事,故未得來視卿。雖然,我已函托京中友,代為關說營救矣。」

阿娟曰:「君慣以空言搪塞,今又來撕誑,吾意君殆非善良人。不然,昔者君固言入之無傷,出之至易,故妾允助成此事。今君在在以為難。何今昔難易相差之甚也?是大可怪!儂受君騙矣。」

某甲曰:「誰敢騙卿,我料張君此去不至有他虞,卿其稍安毋躁。實則張為卿之何如人,而休威相關至於此?」阿娟默不語。久之。某甲察其容,知其意甚恨,相對寡歡,遂去。至是,阿娟深悔當日不應忍心害理,惟日夕禱天,佑張早脫縲紲,平安歸來,再享團聚之樂雲。

第十二章驚聞噩耗

烏啼鶴唳,蟲咽馬嘶,眼跳耳鳴,心驚魄動。旦昏占卜,兇兆特多,是豈憂思感成幻象歟,抑鬼神微示機讖歟?蓋阿娟腦海中為張某小影所占據已久。自張起解入京後,阿娟曷嘗須臾忘此事之因果哉!自顧一弱女子無能為力,男界則某甲已大不可恃,他更恃何人?然則人力已絕望,惟癡望天心仁愛,保佑平安而已。而天若無情,處處輒露兇慘端倪,似告以此人無生還之望者。此時閨中女兒,方寸中之況味,不甘、不鹹、不辛,惟餘酸苦耳。

又越十餘日,忽傳聞張某已在京槍斃。此信入阿娟耳,登時腦中轟震一大霹靂,肭部腔子裏原有熱騰騰心臟一枚,膽囊一具,同時乃如空洞中受陰森冷氣逼透,因之心膽砉然脫落,沈失於虛杳難捉摸之地。血液陡冷,手足如冰,知覺運動,截斷停止,昏眩去矣。歷四五小時,稍稍回復,而不能言動,惟傾淚如註,嘆氣如噓,嚼齦握固,神色慘變。久之久之,暖氣漸充,喉能發聲,睛白屢向上翻,欷曰:「咄咄怪事,咄咄怪事!是果何因而至此,張君何至有死罪哉?嗟乎!儂殆久墮五裏霧中毫不覺察耶,然儂誠造孽不小矣。念儂以清明忠厚之躬,始因情魔而至於貧,維因貧魔而鑄成一大錯,至於今錯到底矣。張君可依而竟死,若人不死而不可依。可恨哉若人!若既忍心賣朋友,乃更以我弱女子為附屬賣品,致受連帶痛苦。早知張君不免於死者,儂雖百死不允若也。」

第十三章情天錯誤之由來

先是某甲告阿娟以將安排美人計時,阿娟不肯贊成。某甲乃捏飾種種虛詞,冀誘惑之,略謂張系國事犯,依法律罪不至死,至重不過無期徒刑。然張系脅從,又非首要,即使處以徒刑,亦不至無期,大約不過一二年有期徒刑而已。且國事犯者,在法不至通緝,然而政府通緝,乃亦及張者,蓋別有故。

因癸丑二次革命,張據蜀中某郡,兵敗逃亡時,其部下管度支財賦某某數人,席卷城中巨款,庫儲為之一空,且聞另有貴重金屬一大款,不便攜去,當時諸人秘密埋窖,留待事平掘取。而其尤要者,凡關財賦簿據印證概被卷去。事後該全郡款項,雕零殘亂,無所考求。而張原為該郡長官,卷款罪名當然坐歸之。實則張君並未染手也。

然此數人逃匿何處,張未始不稍稍知之,政府則但問主權者,故不能不緝獲張到案,而以擒獻部下某某數人責任之。但得追賠原款以及簿證悉現,窖金發掘,地方財政不致糾葛落空,張君即可告無罪。惟區區國事犯一重公罪案,將來聯名具保,向政府懇釋,加以關說運動,雖曰一二年有期徒刑,更可末減,多則八九月,少則四五月出獄矣。

由斯以談,藉張君數月辛若,哄政府一註大財,我二人吃著不盡,何樂而不為雲雲。其實張為渠魁,非脅從。而我國袁政府處亂黨皆以死刑之條例,阿娟皆不知,惟平居讀書閱報,亦嘗略知凡文明國法律,認革命黨為國事犯,不處死刑等說。然女子智識有限,則以為我國亦文明國也,國事犯必無死刑也,深信之。至卷款等說,全屬子虛。某甲捏詞以煽惑阿娟者。

阿娟烏知其詐,但覺言之成理,故經一日夜之心口商量,似覺此舉於張無大害,於己有大利。況葬親大事,何妨達權。於是最後一念,卒為利欲所勝,而大錯成矣。吾書前文所謂其中之誤解實大者,即此故也。

當張某忽起解入京時,阿娟已大疑某甲為騙賣朋友,然因希望保釋,迄未深信。今則噩耗傳來,阿娟突聆之,烏得不詫為意外奇事!少頃,恍然自悟曰:「有之矣。」

蓋阿娟母家實居打鐵濱,其鄰寓有蜀人劉某者,阿娟曩時亦曾相識,至是思及張某固蜀人也,我盍訪問蜀人,不難明白一切。立命駕謁劉,備詢張事之顛末。然後知張曷嘗非首要,曷嘗可望保釋、可免死刑,更曷嘗有部下卷款等情節,純系某甲一派詐偽飾詞。

於是且悔且恨,且訴且罵,竟日夕不休息。正攘攘間,某甲適至,阿娟叱之曰:「無心肝之涼血動物,汝有何顏見儂!汝騙賣朋友,乃竟連所眷愛之人而騙賣之,不知是何心肝!儂固言君非善良人,今果信矣。」

某甲忸怩局,赧面赭頸,期期言曰:「誠出人意外,我亦不知政府何詭詐至是,我所托京友,亦何其不可恃耶。」

阿娟戟指罵曰:「有是哉?至今猶欲騙人乎!汝試剖心盟誓,其先即欲陷張君於死地,而以種種飾詞惑我,俾成汝美人計,供汝快活,敢雲否乎?我自恨有眼無珠。誤矣,誤矣!造孽不小矣。汝一計害二人,汝心安矣?尚何辯護之有!」某甲默爾無詞,若自作供認狀者。

然為阿娟斥罵入骨,天良發露,面赤耳熱,羞愧瑟縮,垂首不敢仰視。

阿娟曰:「汝善賣朋友,吾祝汝他日亦為朋友所賣,汝自去尋汝惡孽之樂事可也。吾不願近汝兇人。」掉身入別室,悄然無聲。

某甲大掃興,獨坐沒趣,久之潛遁。阿娟於別室窗下,見其去,以手指之,恨恨曰:「吾不料斯人俊秀其貌,而陰險其心,可懼哉!可恨哉!雖然,我已熟思矣,終必有以報之,使之落魄天涯,窮無所歸,庶幾稍泄吾忿,聊藉以慰地下之張郎。」

第十四章冷美人忽為熱美人

著者禿筆一枝,恨不能前後兼寫,雙管齊下。此事勢之無可如何者也,茲補述最要一節。

讀者諸君尚不知自張君起解入京後,十餘日來,為阿娟憂愁煩悶之時,即某甲酣樂快慰之時也。蓋五千餘元賞金入手,立刻闊綽揮霍,早已不寓海寧路和康裏,而移居四馬路某大旅館矣。日日快車怒馬,選舞征歌,竊自喜曰:「天下惟賣朋友之利益為第一優厚,斯世殆無倫匹。我何幸乃得充此項買賣之掮客,又何幸安穩成功,飽充囊橐,是不可以不極樂也。」

忽然,又飲水思源,愧汗駢集,私自訟曰:「向微我美人阿娟,此次安望奏凱?如前此火車站旁之失敗,雖以培蓀偵探好手,只好坐視。今則不動聲色,從容弋獲,阿娟功勞,誠不可忘。不過渠與張居然私情眷戀,結不解緣,實可厭憎。今幸拔去眼中釘,醋海風波,庶幾平弭,而久遠之歡娛可得而致矣。」是故,某甲此時之訪阿娟也,謀覓香巢偕居也。

及遭阿娟盛怒痛拒,掃興遁歸,然私衷縈系美人身,夢寐弗輟,不時又走謁阿娟,款曲柔昵,備獻其假惺惺焉。顧阿娟仍不悅,神誌沮喪,郁居寡歡,杜門謝客。某甲寓所,則足跡曾不一至。

某甲來時,乃莊語告之曰:「前盟萬不可寒,試思君之賞金,非我胡獲?則不啻我所有,今當為我保存勿耗。君能如此,亦可贖罪圖好雲。」諄諄數語畢,不與多談,意態漠然,氣象凜然也。

一日,某甲正獨處旅館中,忽室門自啟,阿娟悄然入,見某甲即露其匏犀,憨笑不已,嫣然流媚。某甲腦海中靈魂幾為之鉤攝殆盡,且驚且喜,手足不知所措矣,迎面問曰:「愛卿,今日好風緊吹送來,誠為異數。且如此高興寵降,鄙人不少光榮。」

阿娟曰:「郎君乎,儂一晌用情歧誤,困入魔障。張君者,殆與儂有孽緣,否則渠必操有情界催眠術,不然胡以儂一見即敬愛傾慕,致陷入其魔網而不易出。直至渠死後,其迷露猶籠罩儂身,留連不遽撤去。今幸忽然徹悟,自悔何大癡笨,儂與渠並無若何親密關系,亦值得終日為之悼嘆苦惱耶?況死者不復生,縱殉之何益?自今如夢初覺,頓念舊歡,舍君將安歸?妾前時愚昧意氣蕪塞,身心失主,言語不檢,多所觸犯。今日之來,君其肯嘉納如初否?」

某甲大笑曰:「有是哉,謝上帝佑啟我愛卿,肯賜俯就,俾續墜歡,快慰奚如,寧有見拒者也?」於是相與情話纏綿。某甲深幸阿娟美人從此當屬於我一人所有權之下矣。

阿娟度知其愛情程度,已融洽膨熱,乘間言曰:「昨君所言賞金五千元,想君猶未耗用。」

某甲曰:「然。」

阿娟曰:「爾我如一人,爾有即我有也。據我之計劃,此款不存銀行、不購產業,暫宜保存勿動。稍緩即有商業上機會,擬效市儈販買囤積,一轉移間,利可倍蓰。請待之。儂生長商家,頗知商業行為,君當信我,勿猶豫。」

某甲曰:「敬如命。」

阿娟曰:「協議既決,空言不可也。請將此款出,當面檢查實數,以昭誠信。」某甲不敢違,即啟皮篋取出原金。阿娟躬自檢查,計五千元足數,又旅費餘款約二百元。

阿娟曰:「無論爾我,今後凡有需費,僅在此二百元數內開支,其五千元整數,存蓄勿許動。」因親加封誌,畢,遞交某甲曰:「君仍自收藏,惟須慎秘勿泄,泄恐啟人覬覦也。」某甲唯諾而已。

阿娟又曰:「曩者君貧乏時,妾將私蓄墊出為君用,不下四五百元。今君饒裕矣,而妾衣飾用具諸不豐備,乞為添購若干,使妾身首起居不至寒陋減色,亦關系君之局面光華也。」某甲欲辭不得,謹諾之。阿娟旋別去,約以明日購辦衣物。

次日,自來督促,某甲乃與同車出,次第購齊,約值三百元。除給現值百元外,餘則某甲向綢緞商肆賒訂,限期緩給者。蓋至是,某甲行囊所餘,不過銀餅百餘枚而已,然猶氣概雄恣,不稍餒怯也。

自是阿娟無日不到某甲處,相得甚歡,時或同車共遊,清閑娛樂。而天氣亢熱,相與言曰:「盍作西湖之遊以避暑?」於是相約布署,復相與歡喜盤桓,躍躍然願往也。

越日,時已逾午,阿娟戒備行李車載之,直到某甲寓,欲邀之即日偕赴錢塘。至,則某甲適他出。阿娟若甚怏怏不樂,姑入,坐其寓室,靜候數十分鐘,某甲猶不歸,默然失望,興盡而返。及返己寓,次日病即作,蒙被伏枕。懨懨若甚懊喪,不食不起。阿娟不知其病胡為陡作,勤為看護。

某甲聞之,亦來慰問,並道前日失迓,致阻西湖快遊雅興,極抱歉懷。阿娟曰:「此固不能懟君,因前日雖得同意,而未訂遊期,非君爽約也。」

某甲曰:「雖然,吾愧憾實深,請愛卿善保重,易占勿藥,有間,再約期偕遊,以償前日缺憾何如?」殷勤撫問,而後別去。

第十五章旅館中無端被竊

又越數日,忽傳某甲寓室內發現被竊,檢查所失,計皮箱內封誌之五千元,又金戒指、金殼時表及貴重玉器等數事,床前懸掛之綢緞衣各一,又某甲之偵探證書,閉置箱內,皮夾盛之,亦同失去。於時某甲嗔目咋舌,如喪所天,懊惱已極,不知所措。

久之,始有人勸其報告捕房,乃恍悟,亟往報。未幾,捕房率包探來勘,入寓室遍查,四壁無穴,樓窗裝置如故,玻片無損,門戶床帳等亦整潔如常。床前有衣鉤,即懸掛所失之綢緞衣者,檢視毫無痕跡。地板上足跡淩亂,更不可考,蓋失物已數日始覺也。至所有銀元及他物失於皮箱內,而箱乃扃鎖如故,無稍傷損,啟箱視之,各物位置不甚淩亂。

某甲所以數日後始覺被盜失物者,即因此故。更察樓門內外,樓梯上下,均無破綻可尋。於是捕探等僉謂:「竊盜來去出入、動作路徑,均泯沒無痕,顯系內盜。不特熟悉路徑,且能配鎖鑰,稔知各物位置,故取攜無慌亂餘痕。觀案上諸物,毫未錯動,致主人不覺,則知系白晝入室,然白晝入室,非熟識親近者烏可得?即使闖入,便不如此從容不擾也。且旅館不一客,何以他客皆未被盜?則盜為獨與先生有關系之人可知矣。先生其加意思索,考察親近人等,必有所得。我輩勘察情形如此,照例懸案待追緝而已。」捕探等遂去。

某甲神經惝恍,五內憂煎。念所失過巨,假使追覓不得,一旦床頭金盡,壯士無顏,何以自給?且偵探證書失去,何以取信於政府與社會?而五千元為阿娟與我性命所依,今阿娟在病中猶不知之,若知之,恐驚憂加病,吾更何顏對之?如是思潮兔起鶻落。然事已至此,惟竭力探追而已。

因首疑及旅館中仆役,集而訊之,欲加仆役等以賠償責任。則皆曰:「先生友好甚眾,出入自由,向不招呼,我等不能一一辨別。而房門啟閉不常,時或先生出而有人留內,又不加鎖,來去無定人,亦無定時。所有物品,未交托主人,然則欲我等負責任,奚足服人?」某甲不能難之,姑聽去。

然仆役中有一人,近數內忽較揮霍,若多財者。疑之特甚,而不能鉤稽要害以服之。忽思及培蓀,立造訪之,卑辭厚幣,求其臂助,具告以一切弊竇。培蓀許之,留在寓中秘密偵察數日,復報曰:「我已偵得某仆役者,本埠西門外人,近日之揮霍,實因其家適收得會款百餘元,其他舉動形跡已詳為追考,間有似可疑者,落君眼必以為確實證據,經我考查,則並無可疑也。」

第十六章尋線索搜獲圖印

某甲聞培蓀言,又反復尋思近日常來之人,曰:「其某某友乎,是固不敢斷。然以情勢性質揆之,想當不至此。然則其阿娟乎?然渠為我所愛,渠愛我亦以誠,渠甚望我不窮,則渠斷不至是。」

忽又悟及曰:「是矣,其吾侄乎?」

初,某甲堂侄名寅生者,浪遊來滬,無職業,嗜賭博煙酒,聞其叔有好事,欲依賴之。而某甲知其不可造就,不肯接濟,叱之歸。不歸,寓西洋涇浜某客棧,時來某甲寓,求賞給。某甲不能峻拒,稍稍與之,而不滿其欲壑也。至是某甲忽憶其近日屢來,揮之去,常濡滯不肯去,非斯人而誰?

然非刺探證據以服之,不可追還原贓也。因又具告培蓀。越日,培蓀來復曰:「幸有所得,近是矣,是當共參究之。當日吾聆君言即訪得令侄寓所,時渠適未他出。吾甚喜,欲藉覘其詞色以決之。

及覿面道姓名,寒暄畢,渠知我為君友,禮貌甚恭,而神色促不安。予告以令叔被盜,失去若干財物。渠陡然色變驚曰:『失去如此之多乎?』予曰:『然。』註視其面,不稍。渠容色忸怩,頻頻他顧,赭顏漲至耳頸。

未幾,曰:『吾叔所失許多,客中何以為生計?』予曰:『固當偵查必至水落石出而後已。以君系叔侄親誼,亦當竭力助其探查也。』曰:『吾竊愧不能。』予曰:『噫,是何言歟?且聞令叔言,凡近日在其寓內出入者,均犯嫌疑,皆難免被檢查。君非近日常出入其寓者乎?』渠聞此語,色頗倉皇,欲語不能聲,垂首默悶。予乘此際,略為尋檢案上、床間、壁間,更俯視地板。

忽於床之向壁一頭其下地板上,拾得一物,諦視,乃甚小之骨刻圖印一方,外蒙綢套,色茶黃,與地板色相混,不易辨認。視其上積有細塵,知落地非一日矣。及察印文,系君之號,以問令侄。渠囁嚅曰:『是實家叔圖印,亦不知何時落在此地也。』予更不多言,告別而去。』述畢,因舉圖印與某甲曰:「請觀之,是否君物?」

某甲接而註視曰:「是也,吾之圖印系一雙,一名、一號,平時頗加意珍藏。吾侄寓址在洋涇浜,吾固知之,然吾因惡其湫隘囂塵,曾未一履其而吾之圖印,何乃不翼而飛入該棧內耶?噫!吾侄太頑劣,此物亦竊去,有何用耶?」

培蓀曰:「君淺之乎測矣,渠非竊圖印也。圖印者,必附屬於君之某物,渠不知,但竊物去,偶遺圖印於地而不覺耳,是固一證物也。君為偵探,亦知此等處不容忽乎。君試深思,以為然否?」

某甲沈思片刻,猛嘩曰:「得之矣,吾圖印本另有匣盛之。記前某時,取出一用,疏忽未置入匣,隨手納於綢衫襟袋中,其後未一用,故久未取出。今綢衫被竊,是必頑侄置衣床頭,偶然移動,遺圖印於地。物小墜地,不甚聞聲,故渠不知耳。先生高見,佩服,佩服。然則此番盜案,賊贓可破獲矣。」

培蓀曰:「雖然,君圖印既系一雙,今僅得其一,猶未足證明,渠尚不服。有其一必有其二,誠依予計,不患其不服。」因附耳語良久,相與共往寅生棧內。

某甲責其服認賊贓,寅生不服。某甲曰:「吾之圖印原系一雙,均納於綢衫內,今何以在汝室地板上?足證明綢衫必汝竊去。綢衫既查出,則同失去之他贓物不待問矣。汝更何辯焉?」

寅生曰:「我不知培蓀先生如何拾得。」

某甲曰:「汝猶不服乎?汝既不知培蓀先生如何拾得,今圖印尚有一枚未覓得,所刻篆系吾名,仍請培蓀先生即在汝室內檢查,我等監臨其旁。如汝室內無此圖印,汝可告無罪,否則百口亦難辯脫矣。」寅生不語。

某甲乃請培蓀就其室細加檢尋,各處幾遍,卒於床底最後面覓得同式圖印一方,視其篆文,果某甲名。於是,寅生慚恧失色,厥狀慌張,欲避不能。經某甲威嚇再四,乃服認。惟堅稱只竊綢緞兩衫,餘物不知。問兩衫在何處?

曰:「典質矣。」索典質票,即出獻,往典鋪查看,果不謬。某甲更嚴詞追餘物,卒不認。百計誘紿之,則曰:「我實不知,從何認起?」

某甲大忿怒,命役縛之,而遣送入捕房,欲嚇服之。寅生但呼冤,又推之擁之,行且至捕房矣,仍不肯供認。培蓀旁觀久之,急令罷休,領之歸而看管之。因謂某甲曰:「此案情節離奇,吾細觀令侄所竊似實止此。吾料竊衣者為一起,竊其餘銀錢等物者又為一起,兩起且不同時。今縱嚴拷令侄,恐仍不得。」

某甲曰:「然則餘物果誰竊者?」曰:「此則更當耗費吾腦筋矣。」

某甲曰:「謝君鼎力,銘感不忘,即請進行。」培蓀舉帽執杖,履聲橐橐,倏然遂去。

第十七章美人可愛胡可疑

憑窗枯坐,神氣蕭索,一似重有憂思,腹中回腸,不知幾千萬轉折者。

伊何人歟?非即失去五千元及諸貴重物品與偵探證書之某甲乎。睹窗外濃綠陰森,猶是茂林修竹也。然昔日對之,何其助人樂趣,今日對之,又何其增人愁味。正長籲短嘆,忽梯聲輕碎歷落,由下而上,知有人來,其人似非男子。未幾,登樓矣,視之,阿娟是也。

某甲強起迎曰:「愛卿病愈耶?數日大忙亂,未得踵謁問候,幸原恕之。」阿娟曰:「自郎君去後,越日病即漸退,近已完全平復。意者果如俗所謂相思成病歟。不然,何一經郎君慰問,便減卻許多也?」言畢,流盼而笑。

少頃曰:「數日不晤,郎君何面容寡歡,若甚抱深憂者。前日我二人所議經營商業販賣,頃聞機會已至,得下手可下手矣。郎其樂為之否?」某甲不待詞畢,顏色窘沮,欷曰:「嗟乎愛卿!吾流汗浹背,不知所對。」

阿娟驚曰:「是何言?」

某甲慨然曰:「愛卿七日不來,即遭變故,七尺之軀,恐將為餓殍填溝壑矣。」阿娟聞有變,愈不可耐,固問之。某甲乃舉被盜一節,縷縷以對。阿娟亦不待詞畢,顏色黯淡,手上指曰:「天乎,儂命薄直至此乎!成功者亦消受不得。已矣,夫復何望。」

某甲深恐阿娟疑己自行盜賣以卸罪,因指天誓日,以明無他。阿娟曰:「儂固不疑君,乃自怨命耳。君如恐儂疑君監守自盜,然則儂豈不恐君疑儂涎財竊取乎?吾二人愛好無間,尚何疑為?獨可恨儂命苦,療貧無術耳。」

某甲具告以培蓀偵探各情。阿娟曰:「好為之,容有探得還原時,未可知也。」怏怏不樂,無可奈何之至。坐數小時,辭別歸去。

當培蓀既勸某甲不必追拷其侄也,於是疑及阿娟常出入寓所。而某甲深信阿娟,固不贊成其說。培蓀則曰:「恐君以溺愛之故,至於不明,不妨試探索之。」某甲仍不信。

及阿娟病愈復來,聞寓內被盜怏怏遂歸也。培蓀又勸某甲尾探之,曰:「此處為君外宅,惟君乃能周到,君自擔任探查之可也。」

強之至再,某甲不得已,從其教。踵至東新橋塊阿娟寓所。阿姨迎入室,與阿娟談許久,於失物探案,仍毫無所得。阿娟恐某甲疑之,則曰:「妾嘗出入君寓,君失物之日期又不明。妾蒙有嫌疑,今君既來,不妨檢查我室內一切,俾共釋懷。」

某甲不肯,曰:「誰疑卿者?」阿娟曰:「是固不妨。」因遍開其箱櫃包裹,強某甲搜尋。某甲不得已,趁勢一一翻檢既遍,毫無可疑者,遂罷。絮語如初。阿娟曰:「君不疑儂,儂亦不疑君,然漫藏誨盜之咎,君恐難辭。君處出入諸人,流品太雜,是以有此失,失且不易稽考。」

某甲曰:「卿言良然,吾實難辭疏忽咎,悔莫及矣。」言畢,相與欷郁郁不樂。

某甲歸,謂培蓀曰:「君奚為必疑及我所愛之美人耶?以情勢論,以形跡論,均無可疑,我已遵命遍為檢查矣。」培蓀唯唯。

第十八章可驚可怪之變相人

某甲之好友有黃姓、韋姓、顧姓者,最近亦常出入某甲寓所,自被竊後,亦在嫌疑之列。至是,凡三人眠食、起居、出入等,均有培蓀變相之老人、或少年、或神士、或仆役婢娼,隨侍其左右。時當晚餐,忽玻窗外現一黑影,瞥眼即又不見。時當夜靜,屋後壁上有聲,及出覓,一無所有。時而遊公園茶社,則有形跡可疑之人,倏來倏去,或左或右,發現多次。

或竟有氣派闊綽之人前來接洽扳談,語言無味,不可捉摸。種種離奇現象,或黃覺之,而韋、顧不覺,或韋、顧覺之,而黃不覺;或皆覺之,偶相談述印證,實可驚疑。

數人皆曰:「我輩充偵探者,得毋亦被人偵探。」意者亂黨中有偵探名手乎,由是相戒以不可不察。忽忽歷十數日,所有諸種離奇現象,又絕不一現,諸人始稍安心。實則培蓀連日偵察諸友,不得確證,只好罷休矣。

第十九章美人之墨手印

某甲日日盼水落石出,贓物還原,庶足以自立。而久之不得要領,魂誌沮喪,獨居危坐,深愁浩嘆,無可如何,惟煩攪惝恍,疑鬼疑神。時而喃喃自語曰:「張君好友,吾甚悔不應賣君以求富貴,吾知過矣。」

未幾又曰:「張君勿作祟厲,吾終當超薦君早生天界。」忽然又曰:「悖入者悖出,豈真有此理歟?不然何以五千元既得復失,可見孽錢終不易消受。意者,張君死不甘心,冥冥中作弄我耶。」言已,自撾自搏,儼如發狂。自是臥病數日始起,而諸友因之疏冷不來矣。

忽一日,培蓀飄然至,入室即坐,徐徐曰:「此案大費腦力,或者全贓果皆系令侄所竊乎?然何以證據發現,渠即供認竊衣,可知其非狡展矣。而獨不認餘物,豈不可怪?若謂一物在、百物在,可以硬斷誣服乎,恐未必然,且為法律所不許。然今者殊難斷定,不妨再追詢之。」

某甲曰:「吾意亦雲然。」於是又往拷問寅生,迫脅威嚇,諸法用盡,寅生至於哭泣,終無認辭,只好擱置。

培蓀至是幾究於術,刻苦沈思,歷半日,忽躍起,謂某甲曰:「吾今作最後辦法矣。」乃復於失物原地一一勤求蹤跡,冀有所悟。由是墻縫板孔,手探目窺,鼻聞舌舔,遍試其伎倆矣。

猛思之衣失於鉤,而銀與各物失於箱內,今除衣鉤及箱外各件已重行檢察外,而箱以內尤不可不再三詳考。遂啟箱將餘物一一舉起移去,忽發現箱底皮上有墨痕一大塊,外有數小痕,距稍遠。甚異之,求墨痕由來,則見有東洋墨汁一瓶,端正安放,瓶口木塞松活。周轉視之,其瓶一方面,乃餘有墨汁流出之一條汙痕,瓶為白鐵造,故留痕易查見。

至箱底各墨痕雖已幹,然大塊之痕,顯明易見,自系因瓶倒而墨汁流出所染餘者。由此可推知必系竊物者當時在箱內翻動各物,因倉忙失慎,致墨汁瓶傾倒,既覺而扶正之,並將瓶外汙汁及箱內底上大塊墨汁略為揩抹,然手指及他物不免稍有沾染,遂不覺星星點點,捺印於箱底皮上矣。今以顯微鏡細窺之,見小點墨痕印出手指螺紋,且螺溝纖細,可知其為女手,且為美秀女子,而非粗笨女輩之手印也。於是培蓀鼓掌揚眉,謂某甲曰:「吾固謂全贓必非令侄所竊,今必能證明矣請君勿惱,吾今又不得不疑及君所寵之美人。」

某甲曰:「據君所探,竊箱內物者為嬌好女子,是固然。然嬌好女子寧獨阿娟?若清和、迎春、同春等坊內,某大先生、某小先生,不亦嘗至吾寓乎?」

培蓀曰:「果如是,是又當辨別。惟君猶能記憶女校書等之來,與阿娟之來同日乎?抑有先後乎?想君必不至忘卻。」某甲於是昂其頭、聳其目、斂其睛、苦叩其腦,良久曰:「是固有別。當阿娟聞張某之死,杜門悔恨,久不至吾寓。

一日忽欣然至,從容談笑,歡好如初。由是每日必來,而勾欄女兒遂從此斂退不常至矣。」培蓀曰:「然則阿娟之來於失物時為近,今阿娟寓所仍屬君自往稽察。若諸處妓寮,則我分任,一一探索之。要之,必搜得與箱內符合之墨痕為達目的。雖然,據鄙見所及,阿娟處較為重要。蓋吾觀墨汁留痕,似必出於聰穎明秀、態度從容之女子之手,非清和、同春等坊中人所能企及。故吾尤註意之。請君持我之顯微鏡往,須藉故翻閱其箱。吾聞寓中仆役言,前日阿娟攜行李來欲約君同遊西湖時,其行李中有皮箱一。吾問其箱形式大小,仆役猶能記憶。今一一具告君,君往察其室,有如此形式之皮箱,則必設法檢閱箱內底面有無墨痕,如有,則以顯微鏡察其痕之濃淡、光黯,是否東洋墨汁痕。蓋渠如果竊物,則移物於己箱,必難免沾染墨汁於箱內底面,忙時不自覺,君往如此檢查,則得之矣。」

某甲曰:「嘻,我愛之阿娟乎?渠固認我之銀錢諸物為渠物,即強迫索去,我亦不敢違,何至行此偷竊手段?我遵先生教,偵察之可也。然真賊恐未必渠是也。」培蓀曰:「君烏足知之?行矣,勿忽為要。」

第二十章美人實在大可疑

某甲受培蓀指示,遂又往阿娟處。至則值阿娟他去,其阿姨迎入,坐室中,心意憧憧往來如小鹿挺撞。念培蓀言,欲肆行偵察,頗忸怩不安;欲不為,又似有負培蓀。至培蓀所說某形式皮箱,則果有之。然前日同阿娟已翻閱一過,當時固未細察其內有無墨痕。今即復閱,恐亦徒然。

私念縈擾,終以阿娟箱內必無可疑之點,培蓀所慮為太過,先入為主之見,牢不可破。然轉一念,若不實行檢閱,則歸去無以復答培蓀,即難免其詰責。沈吟片刻,不能不敷衍從事,乃藉故從容對阿姨曰:「前者見阿娟書案,有舊小說全部十餘冊,今欲假此書一觀,而案……頭……無之。阿娟刻猶不歸,乞阿姨代覓出檢交為荷。」

阿姨曰:「吾不識書,先生非外客,自覓可也。」某甲手指一小巧式皮箱曰:「曩見此箱有儲書,是或在內,我試翻檢一遍何如?」阿姨頷之。某甲遂啟箱。

箱內書物不多,略移動位置而註意底面有無墨痕。偶翻轉一洋裝厚冊書,忽見其下皮底上果有二三小墨痕。前日無心,實未察出,俯視痕之濃淡光黯,似與己箱內黑痕無異。探懷取顯微鏡略加考鑒,誠屬不差。

而阿姨在旁,恐致疑忌,中心慚怯,不便久窺,急收鏡入懷,惟註視箱底,至於再三。心旌搖晃,若有所失。蓋至是亦深詫墨痕實相符合,阿娟若不竊吾物,何致留此墨痕於其箱底。咄咄異哉!可人如玉天仙化身者,不料亦有此卑劣行為,愈國愈不可解,愈究愈覺真確,不禁嘆服培蓀識見過人。

而阿娟尚未返,乃飾詞告阿姨曰:「箱內仍覓是書不得,吾其去休。」作別而歸。

及次日,培蓀來,告某甲曰:「君所說數處妓寮,我昨已往遊,混擾半日,藉此調查一番矣。」因娓娓具述曰:「君所指明諸妓女者,我皆舊曾相識也。今我已分別試探之、鉤稽之、激刺之,殊未覺情形有近盜竊關系者。至於彼輩衣襟及指抓間,箱篋及床褥間,大概均經我以不落痕形之審查,皆無墨痕發現,自無從判斷其為竊盜矣。今惟問君自探之美人,果有所得以印證否。」言訖,睨某甲而笑。

某甲具告以阿娟箱內,果有小墨痕,酷與吾箱內者相類。培蓀曰:「未考確乎?」某甲曰:「亦曾以顯微鏡檢查其濃淡光黯程度,皆不差。」培蓀曰:「信哉!匪出我所測度!雖然,如何判斷證服,以定案乎?」相與默然,良久曰:「吾思得之矣。」

第二十一章墨手印安在乎

培蓀將以墨手印證物,折服阿娟,因謂某甲曰:「君盍遣使告阿娟,詭言詰朝將赴金陵,摒擋要務。而己所有箱篋,皆笨重不便攜帶,不如卿之某號皮箱,小巧輕便,願一假用。往返數日,即當奉趙。想卿必不至謝卻不肯也。希即檢交來介為盼。明日行矣,雖小別數日,然頗有衷曲,將縷訴與卿。請即命駕前來,瓊筵坐花,羽觴醉月,相與暢論,以永今宵。

想當不我遐棄,惠然肯來,不勝鵠候之至。去介即令隨侍蓮輦同來可也。君如此雲雲,虔誠往請,渠必不見拒,吾一面預告警捕,布置以侍,俟其人與箱俱來,然後舉君箱與彼箱內底之墨痕,兩相印證,當面查驗,彼雖欲不服,烏得而不服。服即追究贓物,不難璧還。設猶倔強,則證據確鑿,提起訴訟,終必得判歸原物也。君速為之,勿延誤。」某甲即依據培蓀語意,委婉勤懇,作為簡書,遣使賫往。

阿娟讀悉來函,慨然許諾,即將某甲所指借之皮箱,挪移一空,檢交來使,並呼馬車乘坐,轉瞬至某甲寓所。某甲與培蓀,先接入某箱,旋即迎阿娟入室登樓。初,培蓀早將某甲失物之箱,鄭重安置,反復檢視內之墨痕,以為專俟彼箱至,當面檢驗其內墨痕,但無差訛,則阿娟竊物,證據確實,然後加以駁詰。彼一弱女子,安能勝老練偵探之窮勘嚴詰哉!不難一訊而服矣。至是,某甲接阿娟之箱,培蓀故作旁觀態度,貌為鎮靜從容。啟而視之,不料竟出意外,箱內底上,一片清潔,毫無墨痕,大為驚異。

而阿娟在坐,又不便鹵莽詰問,乃攜箱入別室,而以目示意某甲,遂偕入別室。培蓀問之曰:「君昨日在阿娟處所見是否即此箱,猶難記憶其形式否?」

某甲反復凝視,曰:「確系此箱,不誤也。」

培蓀曰:「君能確認此箱,固也。然今者胡以箱內墨痕泯滅耶?」

某甲曰:「有是哉。」因啟而視之,果無墨痕,驚曰:「怪事,怪事。昨日明明查見此箱有墨痕,今忽又不見,何耶?是誰漏泄春光,致阿娟覓而滅之歟?然為時不久,何至漏泄如此速也。」

培蓀深疑箱已換易,某甲或記不清晰。某甲則力言確系此箱,有某某特別誌記猶可辨認。且阿娟在阿姨處,此式箱但有其一,何至更易。於是二人相對默然,如冷水沃頭,失望情形,達於極點。

無何,培蓀又啟箱,反復考查,用顯微鏡窺察,將箱底各質點,測度聚觀,細加鑒別,始覺墨痕雖無,而尚留墨色餘影,愈認愈真。由是斷為阿娟允借此箱時,便將內底墨痕洗擦去。惟未加磨削,故餘影猶仿佛可窺。然而模糊微影,更不能與某甲箱內墨痕符合矣,安可作證物?

讀者諸君,當知墨痕確系阿娟洗擦去者。阿娟後日亦嘗舉以告人,自認不諱。惟當時阿娟心中並無別故,只以借空箱與某甲,臨時見內底有墨汙狼藉,頗憎之。恐貽人齒冷,故洗擦潔凈而後付交來使也。而殊知遂致培蓀等垂頭喪氣哉。

當是時,培蓀慨然曰:「今若此,欲加阿娟以竊物,而證物不確,烏足服之?然吾固料定終必為此女子所為,今只好擱置不論,俟再探查證據可也。」遂偕出,同阿娟周旋,飲且食之,相與歡洽,至夜深而散。

第二十二章妓女亦作竊賊耶

越日,培蓀與某甲分道出偵,未得要領。又逾日,培蓀施施從外來,作喜色曰:「今又有所有,或不誤,惟成功尚有待也。」某甲亟問之。

培蓀曰:「頃間予至某妓寮,與諸妓嬲混,某大先生者,因天熱,卸外衣。予忽見內襟角上有墨痕如指,顯然灼見,略類君箱內者,惟未得細加辨別,彼遂呼娘姨攜衣入內室。予不動聲色,欲藉故入其內室,潛窺各物形跡。並尋其衣之掛處,細為查考。殊入其寢室,到處窺尋,終不見有此衣,不知庋藏何所。噫,豈不可疑?意者,該妓與阿娟串通合謀,當日同竊君物,故亦稍沾染墨痕於衣襟間乎?且此妓較諸妓,獨甚揮霍奢侈,是不可不註意。予意不日招此妓侑酒,其衣甚新麗,渠必喜著之來。屆時不難察出是非也。要之,此案確為女子所犯。予確有把握,想破獲亦必不遠。」

第二十三章美人一紙絕交書

讀者諸君乎,當日某甲承培蓀教,偽托金陵之遊,而作柬招阿娟來會,相與飲酒話別也。某甲之意,固不在飲酒,亦不在話別也,而豈知虛言竟成實事。蓋此日之筵宴,即阿娟與某甲最後之聚首談話矣。

阿娟者,成算在胸,安排停當。數日以來,芳心妙腕所經營,固非培蓀與某甲所能測料者也。旅館蕭條,獨居納悶,忽忽若有所亡,神色郁黯,隱憂在腸,若將成疾者,伊何人?非即某甲也歟。

一日早間,忽由郵趣至書緘一封。視其緘面,字跡勁秀,知為女子所作書。更註視之,蓋阿娟手筆也。驚喜逾恒,急拆視之。書詞甚長,讀竟一遍,面失色,背流汗,心凝血矣。其詞曰:某某君足下:敬啟者,妾今行矣,不願與君再覿面矣。此書得達君目之時,妾身已在七八百裏,乃至千里以外矣。曩者,妾以目開而盲,耳通而聾,腦銳而癡,心靈而愚,致與君相愛好。

竊嘗以為君貌文秀而性柔和,必能讀詩書,學道愛人,重倫理,尚廉節,抱信義,列於君子人類者也。乃今始知君固未嘗不讀書,不過君所讀之書,似特異於今世人所讀者。否則君讀之書,亦猶乎人,而讀法特異於今世人也。不然,何其若不知學道愛人,而蔑倫理,貶廉節,棄信義,毫無顧惜耶?不然,何其文秀者實為巧猾,柔和者乃成陰險狠毒耶?吾知君所讀書,必專言勢利之書。否則君所讀書,於一切說理皆不能通曉,而獨於言勢利者能通曉也。

夫朋友之義者,實通於社會倫理、國家倫理、家庭倫理,而占主要之位置,為人類第二生活之餉源也。朋友之義,亦可賊害,將世界人類生理,何不可賊害?不至復於洪水猛獸,人將相食之世界不止。君於朋友而忍心賣之,將君之祖宗父母,乃至君自有七尺之軀,亦必可賣。若夫賣國賣家,更無所用其顧惜矣。

妾嘗推君忍於賣朋友之用心,殆等於虎豹豺狼之噬人,不復可列於人類。妾身何不幸遭陷兇厄,致與非人類相處,歷有年所乎。亦雲行險僥幸矣。惟君人其面而獸其心,致人不易覺察,而陷於罪過不可悔之地。今既覺之,尚不思退避乎?

張君者,國事犯耳,果何罪,罪何至於死?凡屬張之類,識與不識,彼皆抱有特殊之理由主義,各行其是可也,皆不可賣之以求利也。何況張為君好友,為人慷慨任俠,磊落英才者乎?君乃滅絕天良,悍然賣之。而以妾為傀儡,種種詐欺,致妾不察,而牽張君入於刑網。迄今思之,猶為心悸股栗,五內顫震不寧。且張君為妾所敬重之人,君固知之。而忍殘殺之,是君之毒手,將施及妾矣。妾尚敢近君乎?

雖然,妾以為君殘毒性成,必不可容於人類社會,設使君竟獨擁厚利,娛樂以終,亦大違人世公理矣。曩者,君困苦時,妾嘗為君借墊銀錢若干。近者,君富有資財,又嘗鄭重申約曰,當饋妾五千元。言出於君口,入於妾耳。至再至三,想猶不遽遺忘。

竊自思維,受之固愧,然卻之亦不恭。是故昨承交到此五千元,已如數收入,茲特再拜鳴謝。外金殼時表、金戒指並珠玉器數件,亦承分贈,合當領謝。至前日借與君用之皮箱,即存君處可也。妾於昨覓得隙地於浦東外地,謹遷父柩安葬於此。近日摒擋就緒,決願遠離海上,奉侍慈母他徙。或西邊金陵,渡江而入皖鄂山中;或南遊杭紹,航海而至閩粵嶺外。當此作書時,尚未指定。

總之,從此將優遊泉石,嘯傲煙霞,與漁樵農牧為伴侶,不願再與此汙濁惡世之濁惡人相接近。若夫君者,自樂與濁惡人居,遂不覺為其同化。妾無法摒絕,惟有敬避君而已。

嗟乎,絕交茹恨,臨別贈言。自今以往,惟願君尋求良心根蒂,夜氣猶存,非無萌孽,改過不吝,庶幾他日有良好之結果。非然者,積咎稔惡,甘之如飴,至於斫喪殆盡,沈墜欲海,流轉不回,前途兇危,不可懼乎?君之友培蓀先生,老練深沈,禦人口給,聞其偵探術頗精,想當不虛,固遠勝於君之氣浮誌薄。惟聆其咄咄逼人之議論,目動言肆,其宗旨實不敢佩服也。臨去匆匆,敬布腹心。言盡於此,後會無期。倘猶念憶舊情而原諒垂聽之,則幸甚。

此,即頌旅安。

阿娟上言。

某甲讀是書畢,中心茹苦含酸,欲怒不能,欲怨不得,惟淚水淫濕,飽含欲溢,蓋欲哭矣。時培蓀尚未至,獨自兀坐,癡若木雞。未幾,培蓀來,即出阿娟函示之。培蓀慨然曰:「吾固知箱內銀物確系阿娟所竊,由今觀是函,五千元及諸貴重物品,皆落渠手。渠蓋已自承認矣。惟巧托為君所饋贈之物。

嗟乎!君為彼女子所玩弄矣試思彼公然承認得贓,而不承認偷竊,君與彼姘識一年以來,人誰不知之。因之藉情愛為卸脫地步,蓋有所挾制而雲然者。又自毀滅其竊物證據,使所犯之罪,不能成立。狡黠哉,阿娟也。

所可惜者,渠箱內墨痕,分明一絕好證據物,不識是誰泄漏,致彼畏罪洗滅,雖大偵探家對此,亦無所設施。一任真犯漏網而去,鴻飛冥冥,弋者何獲,可慨孰甚!吾友乎,吾對於此案,雖贓物未能追還,然追贓非我權限所及。要之案情實已逐層探明,我之職務,可謂盡矣,責任可以卸矣。以後如何,聽君處分可也。」

某甲曰:「今而知阿娟可愛又可恨。」

培蓀曰:「敢問君果曾許贈以五千元及諸物乎?」

某甲曰:「漫然許諾,誠有之。」

培蓀曰:「嘻,既許贈之,又奚必煩勞而探追之?多此一舉矣。」

某甲曰:「初以為彼此愛好如一人,財產共有,許如不許也。孰料彼竟用盜竊手段,席卷而去哉。且初亦不料為彼所竊,又安得不探追也。雖然今即已落彼手,獨不可一探究竟乎?勿煩勞先生,吾自往察之,先生姑坐待可也。」悻悻遂出。

第二十四章人面不知何處去

某甲自往探阿娟之下落也,兩小時頃即歸來,連搖其首曰:「異哉!吾至東新橋堍阿姨處,詢之,則謂阿娟於昨晡時,突來告別,謂將有遠行,歸期未定,立即攜被等去雲。及吾訪至打鐵浜渠之母家,則桃花依舊,人面已非。蓋阿娟母及女仆等,均遷徙一空。招租貼已高張矣。問居停及鄰近,皆不知其去向。異哉!

我所愛之阿娟,我所恨之阿娟,汝舍我去,我將何以為生活哉!」言訖,氣漲筋挺,脈暴血潮,頓足捶胸,喘息頻促。

第二十五章妓女獲免嫌疑

久之,復鎮定,徐徐謂培蓀曰:「先生不曾言某妓寮妓女,衣襟墨痕,或亦有關系此案乎?」

某甲意,蓋以阿娟盜物遠,既大失望,無可如何。然竊揣某妓與阿娟同謀,但能探得某妓盜竊之證物,或可連類而及於阿娟之人贓下落也。培蓀曰:「唯唯,是亦亡羊補牢之計,失東隅,收桑榆,容亦有之。君盍招該妓來,便可察出真確情形矣。」於是某甲作柬,遣使招邀某妓。

未幾即至,弦歌侑酒,酣樂一時。

酒後,培蓀與某甲得間藉故細觀其衣襟,則痕跡依然,然察其色澤濃度,皆與某甲箱內者不合。蓋系一種青而近黑之一種藥料染汁,乍睹似墨色,而因其非煙炱造成,故與墨汁不相符合,實不可為某甲被竊案之證物。更鉤稽此妓之言語舉止,亦覺無相關系。由是培蓀遂斷言曰:「經今日考驗,該妓釋免嫌疑矣。君其舍之。」然而某甲至是,乃完全失望,寸心苦味,惟己獨喻而已。

第二十六章美人之自述

讀吾書者,亦既知是編蓋聆吾友文君所述而敘錄者矣。文君初與某甲相善,既而因亦識阿娟,阿娟頗敬重之。此次某甲之被竊也,誠阿娟心鄙某甲為人,惡其甘心賣友,特思有以懲創之,故竊其資財並證書,使其無以自立;而又以書絕之,即教誨之也。

然當日阿娟行竊實情,惟文君能知之。蓋其後嘗邂逅阿娟,聆其自述也。

先是張某死後,阿娟義憤填膺,因有心報復某甲,故杜門數日後忽然破涕為笑,轉嗔為喜,特造訪某甲寓,日常往來,與之言愛好,使其不疑。然後興言將遊西湖,而未定期,因又稔知某日某甲有事,必他出,故瞰其亡也而往約之,戒備行李載箱篋以從。及至詢知某甲已出,故作嗔狀,若甚訝其爽約者。

平時出入其寓室,歷久慣習,故旅館仆役亦不致疑詰阻撓。而某甲之五千元及偵探證書等,置於何箱內,阿娟蓋早已熟知,且知其鎖當配何種鑰而後可開,特覓合式之鑰以來。當時入室,坐候數十分鐘,於其時間,從容竊取,移入己箱,然後去,無人覺察也。惟偶因不慎,致墨汁瓶傾倒,急扶舉之。

而拭其內底之墨痕,忙時不暇擇,遂即以手擦拭之,故留手紋於其上。又因箱內物有沾濡墨汁者,移入己箱,亦浸染於皮底上,仍以手抵擦,亦稍留有手紋,而皆不自知,豈知遂為培蓀偵探證物之好資料。及某甲飾詞往借箱,阿娟並不知其用意所在。特因箱既移空,矚見其內所有墨跡及雜膩等汙痕,憎厭其不雅觀,故臨時洗擦清潔而與之,此固阿娟心細好潔,遇事周密所致也。不然,當日人同箱往,當面檢驗,尚何可遁哉!阿娟之自述略如此。其後阿娟聞知培蓀及某甲當日偵察墨痕等情節,追思之,猶以為僥幸獲免雲。

第二十七章偵探淪落到天涯

人情冷暖,惟利是視。培蓀者,原非道德中人,昔之助某甲者,為勢利也,今見其勢去利空,遂望望然去之若將浼焉。是後某甲寓所,培蓀幾絕跡。而某甲者,其初以為培蓀術精,既能查獲證據,必能追還贓物,不致坐食待窮,故勉力猶可支持。至是情見勢絀,窘象立見,利盡交疏矣。

而前此為阿娟購物,賒欠約二百元,常來逼索,不得已典質告貸清償之。不敢再住旅館,乃與其同鄉某,別賃小屋夥居。蕭條甚矣。乃培蓀復遺書來,告借二百元,蓋即索酬報費也,詞多要挾威脅。時某甲已無力應酬,再四倩人緩頰,總不得豁免。更復書哀懇。良久,始允減輕。不得已,拚力丐募,卒湊送百元然後休。而自是床頭金盡矣。

且偵探證書既失,不見信於社會,而政府中人亦廉知其荒唐浮薄,不克勝任,因之所請補給證書,被駁斥不準。由是無職業,無恒產,日就窮困,勢將淪落天涯。念有中表某,向在浙杭駐防軍中充排長,盍往依之,別謀生活。遂奔杭,及至,防某軍營,則其中表某君,適於前月,因事退伍,今不知棲處。於是某甲窮無所歸,落魄杭垣者數月。秋將暮,寒度增,此時之某甲,與夏五六月滬濱之某甲,苦樂貧富,判若天淵,憔悴淒涼,不堪回首。

第二十八章曇花一現之美人

某甲既落魄杭垣。一日,浪遊杭城內江幹馬路,忽逢遊碧香車。

車中一女郎,淡妝素服,秀靨明眸,嬌媚矜嚴,容光耀目,令人不敢正視。行既近,諦視之,若相識;再近,則明明睹阿娟其人也。鬥然慚沮變色,車行不疾,傍身過去,並不承美人呼召,意殊歉恨。情急不復能耐,反身追趕,至車側連呼阿娟。則見美人掉身凝視,即令車暫駐,抗聲曰:「汝欲何為?」

某甲曰:「無他,乞念舊情,一垂憐恤。」阿娟曰:「君竟一貧至此乎?然儂固早料及矣。儂亦何敢加憐恤於君。實則君自作孽,應自受。書所謂不可活也。近者又賣得幾多朋友?何故猶未致富耶?」

某甲忸怩含淚曰:「吾知過矣。悔無及矣。」

阿娟曰:「君手太毒,心良忍,不惟害他人,並害及儂。今儂遁世之人,尚何有益於君哉。惟君果能自徹悟,自懺悔,慈航寶筏,即在方寸靈臺。終歸自度,猛回頭,便是彼岸。登岸固易,但問肯回頭否耳?」言訖,擲下銀餅一枚曰:「布施功德,不善惡擇,不願近惡人。念有前緣,且又有今日之重緣,意者神意所召,了此殘孽。區區布施,亦是我解脫惡魔纏擾之道也。君速歸休。後此雖見,亦不能如今日重逢緣矣。」言畢轉身,車駛如飛,瞬息不見。

甲懊悶癡立,不敢追也。其後月餘,又嘗見阿娟於西湖畫舫蘭橈,徜徉容與於三潭印月、六橋天竺之間,危坐篷窗,雅淡豐神,恍若神仙中人,呼之亦不應,可望而不可即雲。

自是某甲饑驅寒迫,狀況愈不可問,行為殆為流氓。飄泊流離既久,復折至滬。四年春間,尚有友見之於虹口,形態亦變,面現兇橫。論者謂斯人不流為劫盜者幾希!

某甲初次在杭垣遇阿娟也,其時蓋阿娟航海至普陀山,瞻禮觀音大士畢,適轉至杭垣小住一日也。第二次見阿娟於西湖也。蓋偶然乘興遊湖也。吾友文君於三年冬,以事至紹興,突遇阿娟於途。邀至茶肆,談半日,甚歡洽。以是聞其自述在滬時種種離奇情節。

是冬,文君又嘗晤某甲,敘述其初賣朋友及被竊後流離困苦等情狀,言之於邑。然聞某甲之自述,窺其思想誌趣,仍多卑劣荒謬。蓋腦識昏濁,愈墮落愈退化矣。文君稔悉此事原委曲折,屬予詳敘如此。至阿娟隱居何所,不肯實告人。據文君謂,大約在甬東濱海某山中,然人莫知其處,亦罕出遊都市。

嗚呼!跳出火坑,超然物外,彼美人兮,令人景仰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