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告字〔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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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市政告字〔2021〕2号
作者: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市试鸣防空警报时间的通告 (市政告字〔2021〕3号)
已被市政告字〔2021〕3号通告作废。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全面提高我 市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 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同时为不影 响第十四届运会相关赛事正常进行,市政府决定,2021年全市 试鸣防空警报时间由往年的9月18日调整至9月30日(星期四)。 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警报试鸣时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秩序。防空警报鸣放顺序如下:

发放预先警报:9时00分至9时03分,鸣36秒、停24秒, 反复3遍,时间3分钟。

发放空袭警报:9时06分至9时09分,鸣6秒、停6秒, 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发放解除警报:9时12分至9时15分,连续鸣放,时间3 分钟。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主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西安警备区。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