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會要/卷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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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西漢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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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八

○使外國

孝武建元中,月氐怨匈奴,漢乃募能使者,張騫以郎應募,使月氐。(張騫傳。)元封五年,詔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使絕國者。(本紀。)

天漢元年,遣蘇武以中郎將使持節送匈奴使留在漢者,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募士斥候百餘人俱。(蘇武傳。)

邛莋願為內臣妾,孝武乃拜司馬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副使者王然於壺充國呂越人,馳四乘之傳,以賂西南夷,至蜀,太守以下郊迎,縣令負弩矢先驅。(司馬相如傳。)

天子聞張騫之言,欲從蜀求大夏道,乃令因蜀犍為發間使,數道並出,出龍,出莋,出徙,(音斯。)邛,出僰。(張騫傳,師古曰,閑使者求閑隙而行,又蒯通傳注,閑使謂使人伺閑隙而單行。)

孝昭始元六年,栘中監蘇武前使匈奴,留十九歲乃還,奉使全節,以武為典屬國。(本紀。)宣帝時,光祿大夫義渠安國使行諸羌。(趙充國傳。)

元康元年,上令群臣舉可使西域者,前將軍韓增,舉上黨馮奉世,以衛侯使持節送大宛諸國客。(馮奉世傳。)元帝初元五年,衛司馬穀吉使匈奴不還。(本紀。)

建昭三年,使護西域騎都尉甘延壽,副校尉陳湯,矯發戊巳校尉田屯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支單於,斬其首,傳詣京師。(本紀。)

蕭育遷謁者,使匈奴副校尉。(師古曰,時令校尉為使於匈奴,而育為之副,故授副校尉。)後復為中郎將,使匈奴,蕭鹹為中郎將,使匈奴,蕭由遷謁者,使匈奴副校尉。(蕭望之傳。)

金參使匈奴匈奴中郎將。(金日磾傳。)

○行水災流民

孝武元狩三年,遣謁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名聞。

元鼎二年九月,詔方今水潦移於江南,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諭告,所抵毋令重困吏民,有賑救饑民免其厄者,具舉以聞。(並本紀。)

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風俗,偃矯製使膠東魯國鼓鑄鹽鐵,終軍奏偃矯製顓行,非奉使體。(終軍傳。)孝昭始元二年三月,遣使者賑貸貧民毋種食者。

孝宣本始四年正月,詔曰,今歲不登,已遣使者賑貸困乏。

孝成建始三年九月,詔乃者郡國被水災,流殺人民,遣諫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河平四年三月,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下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發財賑貸,避水它郡國,所在冗食之,舉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並本紀。)

平當行流民幽州,奉使者十一人為最。(本傳。)

陽朔二年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關者,勿苛留,遣諫大夫博士分行視,九月,奉使者不稱。

鴻嘉四年正月,詔水旱為災,關東流冗者眾,已遣使者循行郡國,被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三萬,勿出租賦,逋貸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關,輒籍內。

孝哀初即位,詔乃者河南潁川郡水出,流殺人民,壞廬舍,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賜死者棺錢人三千。(並本紀。)

○舉賢觀風

孝武元狩六年,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問鰥寡廢疾亡以自振業者,貸與之,諭三老孝弟以為民師,舉獨行之君子,召詣行在所,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詳問隱處亡位,及冤失職奸猾為害野荒治苛者,舉奏,郡國有所以為便者,上丞相御史以聞。

孝昭始元元年,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

孝宣元康四年,遣太中大夫強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鰥寡,覽觀風俗,察吏治得失,舉茂材異倫之士。本始元年,遣使者持節,詔郡國二千石謹牧養民,而風德化。

孝元初元元年,詔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化。

建昭四年,臨遣諫大夫博士賞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乏困失職之人,舉茂材特立之士。

孝成永始三年正月,日有蝕之,詔臨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其與部刺史舉惇樸謙遜有行義者,各一人。

孝平元始四年,遣太仆王惲等八人,又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以上並本紀。)

○舉冤獄治獄使者內謁者令郭穰。(宣紀。)

孝宣五鳳四年四月,日有蝕之,詔以前使使者問民所疾苦,復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舉冤獄,察擅為苛禁深刻不改者。(本紀。)

孝成鴻嘉元年,詔曰,方生長時,臨遣諫大夫理等,舉三輔三河宏農冤獄。(本紀。)

成帝初即位,孔光為博士,數使錄冤獄,行風俗,賑贍流民,奉使稱旨。(本傳。)

○雜遣使

吳楚反,以爰盎為太常,奉宗廟使吳王,吳王弟子德侯為宗正,輔親戚使。(吳王濞傳。)宣帝時,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官。(食貨志。)

稻田使者燕倉。(昭紀。)地節中,光祿大夫郭昌使行河。(溝洫誌。)李尋以騎都尉使護河堤。(李尋傳。)成帝時,河決館陶,河堤使者王延世使塞。(溝洫誌下同。)

鴻嘉四年,河堤都尉許商,與丞相史孫禁行視圖方略,馮野王以故二千石使行河堤。(馮野王傳。)平當以經明禹貢,使行河,為騎都尉,領河堤。(平當傳。)

河平三年,謁者陳農使使求遺書於天下。

孝平元始元年,遣諫大夫行三輔,舉籍吏民,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元始二年,使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

元始二年,郡國大旱蝗,遣使者捕蝗。(並本紀。)

○奉使矯製(上)

武帝即位,汲黯為謁者,東粵相攻,上使黯往視之,至吳而還報曰,粵人相攻固其俗,不足以辱天子使者,河內失火,燒千餘家,上使黯往視之,還報曰,家人失火,屋比延燒不足憂,臣過河內,貧人傷水旱萬餘家,或父子相食,臣謹以便宜持節發河內倉粟以賑貧民,請歸節伏矯製罪,上賢而釋之。(本傳。)

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風俗,偃矯製使膠東魯國鼓鑄鹽鐵,還奏事,徙為太常丞,御史大夫張湯劾偃矯製大害,法至死,偃以為春秋之義,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萬民,顓之可也,湯以致其法,不能詘其義,有詔下終軍問狀,軍詰偃曰,古者諸侯國異俗分,百里不通,時有聘會之事,安危之勢,呼吸成變,故有不受辭造命顓己之宜,今天下為一,萬里同風,故春秋王者無外,偃巡封域之中,稱以出疆,何也,且鹽鐵郡有餘藏,正二國廢國家不足,以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萬民為辭,何也,又詰偃膠東南近琅邪,北接北海魯國,西枕泰山,東有東海,受其鹽鐵,偃度四郡口數田地,率其用器食鹽,不足以並給二郡邪,將勢宜有餘而吏不能也,何以言之,偃矯製而鼓鑄者,欲及春耕種贍民器也,今魯國之鼓,當先具其備,至秋乃能舉火,此言與實反者非,偃已前三奏無詔,不惟所為不許,而直矯作威福,以從民望,幹名采譽,此明聖所必加誅也,枉尺直尋,孟子稱其不可,今所犯罪重,所就者小,偃自予必死而為之邪,將幸誅不加欲以采名也,偃窮詘服罪當死,軍奏偃矯製顓行,非奉使體,請下御史徵偃即罪,奏可,上善其詰,有詔示御史大夫。(終軍傳。)

浩侯王恢,坐使酒泉矯製害當死贖罪免。(功臣表。)

宣帝元康元年,上令群臣舉可使西域者,前將軍韓增,舉上黨馮奉世,以衛候使持節送大宛諸國客,至伊修城,會故莎車王弟呼屠徵與旁國共殺其王萬年,及漢使者奚充國,自立為王,時匈奴又發兵攻車師城,不能下而去,莎車遣使揚言北道諸國已屬匈奴矣,於是攻劫南道,與歃盟畔漢,從鄯善以西皆絕不通,都護鄭吉校尉司馬意皆在北道諸國間,奉世與其副嚴昌計,以為不亟擊之,則莎車日強,其勢難製,必危西域,遂以節諭告諸國王,因發其兵,南北道合萬五千人,進擊莎車,攻拔其城,莎車王自殺,傳其首詣長安,更立它昆弟子為莎車王,諸國悉平,威振西域,奉世乃罷兵以聞,帝召見韓增曰,賀將軍所舉得其人,奉世遂西至大宛,大宛聞其斬莎車王,敬之異於它使,得其名馬象龍而還,上甚說,議封奉世丞相將軍,皆以為可,獨少府蕭望之,以為奉世奉使有指,而擅矯製違命,發諸國兵,雖有功效,不可以為後法,即封奉世,開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為比,爭逐發兵,要功萬里之外,為國家生事於夷狄,漸不可長,奉世不宜受封,上善望之議,以奉世為光祿大夫。(馮奉世及西域傳。)

本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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