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會要/卷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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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三
○大赦高帝二年正月,赦罪人。〈(本紀,下同。)〉六月,立太子,赦罪人。
五年正月,兵事畢,赦天下殊死以下。六月,都長安,大赦天下。六年,以豪傑未習法令故犯法,其赦天下。九年正月丙寅,前有罪殊死以下,皆赦之。
十一年正月,立代王,大赦天下。七月,擊英布,赦天下死罪以下,令從軍。十二年,帝崩發喪,大赦天下。右高帝在位十二年,凡九赦。
惠帝四年,皇帝冠,赦天下。右惠帝在位七年,唯此一赦。呂太后臨朝稱製,大赦天下。六年,赦天下。
八年,遺詔大赦天下。右呂後臨朝八年,凡三赦。文帝初即位,赦天下。七年,赦天下。
十五年,郊見五帝,赦天下。後四年,日食,赦天下。右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凡四赦。景帝元年,赦天下。
四年,赦天下。中元年,赦天下。五年,赦天下。後元年,赦天下。
右景帝在位十六年,凡五赦。武帝建元元年,赦天下。元光元年,赦天下。四年,地震,赦天下。
元朔元年,赦天下,與民更始。三年,赦天下。六年,赦天下。元狩元年,赦天下。
三年,赦天下。元鼎元年,赦天下。五年,赦天下。元封二年,甘泉產芝,赦天下。
五年,修封禪,赦天下。天漢元年,赦天下。三年,修封祀,赦天下。太始元年,赦天下。
四年,修封禪,赦天下。征和三年,赦天下。後元元年,郊泰畤,赦天下。右武帝在位五十五年,凡十八赦。
昭帝始即位,赦天下。始元元年,赦天下。四年,立皇后,赦天下。元鳳元年,赦天下。
二年,赦天下。三年,赦天下。六年,赦天下。右昭帝在位十三年,凡七赦。
宣帝即位,大赦天下。本始元年,鳳凰集,赦天下。四年,立皇后,赦天下。地節二年,鳳凰集,赦天下。
三年,立皇太子,大赦天下。元康二年,赦天下,與士大夫厲精更始。神爵二年,鳳凰甘露降集,赦天下。四年,嘉瑞並見,赦天下。
五鳳三年,婁蒙嘉瑞,赦殊死以下。甘露二年,赦天下。右宣帝在位二十五年,凡十赦。元帝初元元年,大赦天下。
二年,地動,赦天下。三年,白鶴館災,赦天下。永光元年,赦天下。二年二月,大赦天下。
六月,赦天下。四年,赦天下。建昭二年,赦天下。四年,誅郅支,赦天下。
五年,赦天下。右元帝在位十五年,凡十赦。成帝即位,大赦天下。建始元年,火災,赦天下。
河平元年,赦天下。陽朔二年,大赦天下。四年,赦天下。鴻嘉三年,赦天下。
永始四年,郊泰畤,大赦天下。元延元年,赦天下。綏和元年,大赦天下。右成帝在位二十六年,凡九赦。
哀帝即位大赦天下。建平元年,赦天下。二年六月,改元,大赦天下。元壽元年,大赦天下。
右哀帝在位六年,凡四赦。平帝即位,大赦天下。元始元年,日蝕,大赦天下。四年,立皇后,大赦天下。
五年,帝崩,大赦天下。
右平帝在位五年,凡四赦。○赦徒文帝二年,民謫作縣官,及貸種食未入,入未備者,皆赦之。景帝中四年,赦徒作陽陵者死罪,欲腐者,許之。
武帝元封元年,封泰山,赦所過徒。宣帝元康元年,鳳凰集,赦天下徒。五鳳元年,赦徒作杜陵者。元帝初元四年,祠後土,赦汾陰徒。
永光元年,幸甘泉,赦雲陽徒。成帝建始二年,祀南郊,赦奉郊縣及中都官耐罪徒。三年,赦天下徒。河平四年,單於來朝,赦天下徒。
陽朔元年,赦天下徒。鴻嘉元年,幸初陵,赦作徒。哀帝建平二年,赦天下徒。平帝元始元年,赦天下徒。
二年,赦天下徒。○別赦漢五年,遣使者赦田橫。八年,吏有罪未發覺者,赦之。
十年,太上皇崩,葬萬年,赦櫟陽囚死罪以下。〈(瓚曰,萬年陵在櫟陽縣界。)〉十二年,係盧綰,與綰居去來歸者,赦之。〈(並本紀。)〉惠帝六年八月,赦齊。〈(史記,將相年表。)〉
文帝三年七月,詔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復官爵,與王興居去來者亦赦之,八月,赦諸與興居反者。
景帝三年,赦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六月,詔,吳王濞已滅,吏民當坐濞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武帝建元元年,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元光六年,赦雁門代郡軍吏不循法者。
六年,益州昆明反,赦京師亡命,令從軍。太初二年,用事介山,祭後土,赦汾陽安邑殊死以下。
昭帝元鳳元年,赦燕王太子建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與燕王上官桀等謀反父母同產當坐者,皆免為庶人,其吏為桀等所詿誤未發覺在吏者,除其罪。
宣帝地節四年,諸為霍氏所詿誤未發覺者,皆赦之。元康二年,諸<角蜀>諱在令前者,赦之。〈(並本紀。)〉赦宥雜錄。
元帝時,匡衡上疏曰,陛下躬聖德,開太平之路,閔愚吏民<角蜀>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改行自新,天下幸甚,臣竊見大赦之後,奸邪不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隨入獄,此殆導之未得其務也,蓋保民者陳之以德義,示之以好惡,觀其失而製其宜,故動之而和,綏之而安,今天下俗貪財賤義,好聲色,上侈靡,廉恥之節薄,淫僻之意縱,綱紀失序,疏者逾內,親戚之恩薄,婚姻之黨隆,苟合徼幸,以身設利,不改其原,雖歲赦之,刑猶難使錯而不用也。〈(本傳。)〉
成帝初即位,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譚,知中書謁者令顯等專權擅勢,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衡譚舉奏顯云云,天子下御史問狀,劾奏尊妄詆欺非謗赦前事,有詔左遷。〈(王尊傳。)〉
哀帝即位,令有司無得舉赦前往事。
平帝即位,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已,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為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並本紀。)〉
○獄
中都官獄。〈(宣紀,徐天麟按,後漢百官誌雲,孝武以下置中都官獄二十六所,各令長名。)〉廷尉詔獄。〈(周勃詣廷尉詔獄。)〉
上林詔獄。〈(成紀,罷上林詔獄,師古曰,漢舊儀雲,上林詔獄主治苑中禽獸宮館事。)〉
郡邸獄。〈(宣紀,曾孫坐收郡邸獄,注雲,漢舊儀郡邸獄,治天下郡國上計者。)〉
掖庭秘獄。〈(劉輔係掖庭秘獄,三輔黃圖雲,武帝改永苊為掖庭,置獄焉。)〉共工獄。〈(劉輔傳,徒係共工獄,注考工。)〉若盧詔獄。〈(王商詣若盧詔獄。)〉
都船獄。〈(王嘉致都船獄。)〉
都司空獄。〈(竇嬰劾係都司空獄,又伍被傳為左右都司空詔獄書。)〉居室。〈(灌夫傳,劾夫係居室,注雲,後改為保宮。)〉保宮。〈(蘇武傳,李陵母係保宮。)〉
內官。〈(東方朔傳,昭平君獄係內官。)〉請室。〈(爰盎傳,絳侯反,係請室,注獄也。)〉導官。〈(張湯傳,廷尉謁君弟係導官。)〉暴室。〈(宣紀,注雲,暴室宮人獄。)〉
水司空。〈(伍被傳,注雲,上林有水司空,主囚徒官。)〉
○斷獄數文帝即位刑罰大省,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刑法誌。)〉
武帝時,天下斷獄萬數。〈(賈捐之傳,又食貨志雲,斷獄歲以萬千數。)〉
元康中,魏相上書,案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本傳。)〉
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間,斷獄殊死,率歲千餘口而一人,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餘。〈(刑法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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