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主改革50年
西藏民主改革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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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编辑]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平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1959年之前的西藏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也是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西藏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社会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实现和平解放,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
《十七条协议》肯定了改革西藏社会制度的必要性,强调“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但是,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以极大的耐心、宽容和诚意,劝说、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但是,在帝国主义势力策动支持下,西藏上层统治集团的一些人面对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要求,根本反对改革,顽固坚持“长期不改,永远不改”,企图永远保持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武装叛乱。与此同时,在西藏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民主改革运动,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解放了百万农奴和奴隶,开创了西藏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这是西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西藏社会发展和人权进步的划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和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巨大进步。
半个世纪以来,获得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关心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以主人翁的姿态和空前的热情投身建设新社会、创造新生活的伟大进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西藏历史上亘古未有的奇迹。西藏的社会制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进展。
今年是西藏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回顾西藏实行民主改革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50年来西藏广泛深刻的历史巨变,揭示西藏社会发展的规律,用事实揭穿达赖集团在“西藏问题”上散布的各种谎言和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本来面目,有助于澄清历史是非,让世人更好地了解一个真实的西藏、发展变化的西藏。
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
[编辑]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由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极其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西藏人民灾难深重、生存维艰,西藏社会陷入极度贫穷落后和封闭萎缩的状态。
——政教合一的中世纪式社会形态。关于旧西藏的社会形态,1904年到过拉萨的英国随军记者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有详细的记载。他说,当时的西藏,“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在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注1)[1]旧西藏社会制度的最显著特征是政教合一,宗教上层和寺庙势力庞大,既是西藏的主要政治统治者,也是最大的农奴主之一,拥有众多的政治、经济特权,支配着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说,“这个地方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没有僧侣也无能为力”。(注2)[2]据统计,民主改革前,西藏共有寺庙2676座,僧众114925人,其中大小活佛等上层僧侣约500人,掌握经济实权的僧侣共4000余人。当时西藏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男子出家为僧。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僧人人数一度超过1.6万人,共占有庄园321个、土地14.7万多克(1克相当于1亩)、牧场450个、牲畜11万头,占有农牧奴6万多人。宗教势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得到恶性膨胀,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资源和绝大部分物质财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枷锁。20世纪20年代曾作为英国商务代表留驻拉萨多年的查尔斯·贝尔在《十三世达赖喇嘛传》中说,达赖喇嘛之所以能随心所欲地进行赏罚,就在于他的政教合一地位,他既掌握着农奴今生的生杀予夺大权,又掌握着他们“来世”的命运,并以此作要挟。(注3)[3]美国藏学家梅·戈尔斯坦深刻地指出,“在西藏,社会和政府奠基于宗教目标与行为凌驾一切的价值系统之上”。“宗教的权力和特权及大寺院在阻挠进步方面扮演了主要角色”。还说,宗教和寺院集团是“西藏社会进步的沉重桎梏”,“正是由于全民族信教和宗教首领执掌政教大权这一因素,导致西藏丧失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形势的能力”。(注4)[4]
——三大领主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约占人口5%的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占有。占西藏人口90%左右的“差巴”(领种份地,向农奴主支差役的人)、“堆穷”(意为冒烟的小户)是农奴,他们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靠耕种份地维持生计。另有约5%的“朗生”是世代奴隶,被当成“会说话的工具”。据17世纪清朝初年统计,当时西藏约有耕地300万克,其中30.9%为封建地方政府占有,29.6%为贵族占有,39.5%为寺院和上层僧侣占有。此后,三大领主垄断生产资料的状况基本没有改变。据统计,民主改革前,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多人。每年在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1克相当于14公斤),酥油2500多克,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1959年,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手上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珠宝玉器2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其中价值数万元的镶有珍珠宝石的斗篷100多件。
——三大领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旧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主的庄园土地上,不得擅自离开,绝对禁止逃亡。农奴世世代代依附领主,被束缚在庄园的土地上。凡是人力和畜力能种地的,一律得种差地,并支乌拉差役。农奴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就被收回牲畜、农具、差地,沦落为奴隶。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支配,可随意用于赌博、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1943年,大贵族车门·罗布旺杰把100名农奴卖给止贡地区噶珠康萨的僧官洛桑楚成,每个农奴的价钱是60两藏银(15两藏银约合一块银元),另外,他还把400名农奴送给功德林寺,抵3000品藏银(1品约合50两藏银)债。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正如当时的民谚所说:“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为官家占有。纵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做主的权利。”农奴的婚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缴纳“赎身费”。农奴生小孩要到领主那里缴纳出生税,登记入册,农奴的子女一出生就注定了终身为农奴的命运。
——森严的等级制度。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法典》规定:“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上等人是为数极少的大贵族、大活佛和高级官员;中等人是一般僧俗官员、下级军官以及三大领主的代理人;下等人是占西藏总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法典》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价为与其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仅为草绳一根。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的《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报告》记载:1953年,堆龙德庆县一个铁匠的后裔在十四世达赖喇嘛身边做事。当十四世达赖喇嘛发现他是铁匠的后代后立即将其赶走,并命令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是下等下级人,不能在政府里做事,不能和其他等级家庭通婚。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藏学家谭·戈伦夫在《现代西藏的诞生》中指出,人类平等是佛教教义中的一个要素。但是,不幸的是这未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级制度。
——残酷的政治压迫和刑罚。当时的西藏地方法典规定:农奴如果“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农奴“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者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拘捕之”。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当时西藏的法典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手和脚;如果主人打伤仆人,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极刑。20世纪初到过拉萨的俄国人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圣地西藏》一书中写道:“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惩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其次,西藏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最重的处罚自然是死刑,办法是将人沉入河中淹死(在拉萨如此)或从悬崖上抛下去(在日喀则如此)”。(注5)[5]英国人大卫·麦唐纳在《西藏之写真》中写道,“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皮袋取出而肢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
断肢之外,又有一种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注6)[6]
寺庙和贵族都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和奴隶,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残酷的刑具。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副经师赤江在德庆宗设立的私人寺庙管理机构赤江拉让就曾经打死打伤农奴和贫苦僧人500多人,有121人被关进监狱,89人被流放,538人被逼迫当奴隶,1025人被逼迫逃亡,有72人被拆散婚姻,484名妇女被强奸。
现存的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布典头目的一封信件内称:“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为达赖念经做法事要用人血、人头骨和人皮,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残忍和血腥由此可见一斑。
——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剥削。农奴主对农奴剥削的主要形式是包括徭役、赋税、地(畜)租在内的乌拉差役。仅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地方政府和庄园领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达70%至80%。在封建庄园内,农奴主将土地分成两个部分:一大部分相对肥沃的土地,留作庄园的自营地;另一部分贫瘠的、边远的土地则是以奴役性的条件分给农奴使用的份地,农奴为了使用份地,必须自带农具、口粮,在庄园的自营地上进行无偿劳动,剩余的时间才能在自己的份地上劳动。在农忙或农奴主有事时,还要出人畜力无偿地为农奴主搬运物资、修建房屋,或做其他杂役劳动。除了庄园内差外,农奴还得给西藏地方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支差,其中负担最重的是运输差,西藏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各种物资的运输全靠人背畜驮。
据民主改革前调查,属于十四世达赖的摄政达扎的达隆绛庄园共有土地1445克,全劳力和半劳力农奴81人,全年共支差21266天,折合劳动量为67.3人全年服劳役,即83%的农奴全年无偿地为农奴主支差服役。位于山南地区乃东县雅砻河畔的克松庄园,是大贵族索康·旺清格勒的庄园之一。民主改革前,该庄园有农奴59户302人,土地1200克。每年庄园主索康及其代理人摊派的税收18项、差役14项,占劳动日26800天;西藏地方政府摊派的税收9项,差役10项,占劳动日2700多天;热乌曲林寺摊派的税收7项、差役3项,占劳动日900多天;平均每个劳动力每年要给三大领主服210多天的无偿劳役,提供和缴纳1600多斤粮食、100两藏银。
——惊人的高利贷盘剥。历代达赖喇嘛设有专管自己放债的机构“孜布”和“孜穷”,把每年对达赖的部分“供养”收入作为高利贷放给群众,牟取暴利。据1950年这两个放债机构账本的不完全记载,共放高利贷藏银3038581两,年收利息303858两。西藏各级地方政府设有为数不少的放债机构,放债、收息成为各级官员的行政职责。根据1959年的调查,拉萨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三大寺共放债粮45451644斤,年收利息798728斤;放藏银57105895两,年收利息1402380两。高利贷盘剥的收入占三大寺总收入的25%至30%。贵族绝大多数也放高利贷,债息在其家庭收入中一般要占15%至20%。农奴为了活命不得不举债,欠债的农奴占农奴总户数的90%以上。法国旅行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说:“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清了债务的人。” 农奴所负的债务有新债、子孙债、连保债、集体摊派债等等,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祖祖辈辈欠下的、永远还不清的子孙债。墨竹工卡县仁庆里乡农奴次仁贡布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粮债50克,祖父、父亲和他三代人还利息达77年,共付利息粮3000多克,可是债主说他还欠10万克粮食。东嘎宗农奴丹增1941年借了农奴主1克青稞,到1951年,农奴主要他还600克。丹增还不起债,只得逃往他乡,妻子被逼死,7岁的儿子被抓去抵债。
——社会停滞不前、濒临崩溃。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严重窒息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得西藏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世纪中叶,西藏社会仍然处于极度封闭落后的状态,现代工商业和现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几乎是空白,农业生产长期采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业生产基本采取自然游牧方式,农牧品种单一退化,劳动工具得不到改进,生产力水平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广大农奴饥寒交迫,生存维艰,因饥寒贫病而死者不计其数。拉萨、日喀则、昌都、那曲等城镇中,乞丐成群,到处可见满街要饭的老人、妇女和儿童。美国藏学家谭·戈伦夫指出,虽然有人声称1959年以前一般西藏人的生活中有喝不完的奶茶、大量的肉食和各种蔬菜,但是1940年对藏东地区的一项调查表明:38%的家庭从来没有茶喝,51%的家庭吃不起酥油,75%的家庭有时不得不吃和牛骨头一起煮的、与燕麦面或豆面搀和在一起的野草。“没有证据证明西藏是一个乌托邦理想的世外桃源”。
大量事实证明,到20世纪中叶,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西藏已经走到了尽头。西藏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广大农奴为摆脱绝境不断发动请愿、逃亡、抗租抗差和武装反抗。曾任旧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阿沛·阿旺晋美曾指出:“大家均认为照老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得毁灭。 ”(注7)[7]
二、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
[编辑]实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的重要任务,更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和广大西藏人民的迫切愿望。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完成了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深刻地改变了西藏人民的命运。
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北平、湖南、云南、新疆、西康等省市在此前后相继以和平方式实现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西藏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并于1950年1月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2月,十四世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四人为代表,赴北京全权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打破了西藏社会长期封闭、停滞的局面,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
《十七条协议》得到西藏各族人民的赞成和拥护。1951年9月26日至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开有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代表参加的大会,对《十七条协议》进行专门讨论,认为该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十四世达赖喇嘛于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1954年,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联袂赴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四世达赖喇嘛在会上发言,充分肯定三年多来执行《十七条协议》取得的成绩,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表示热烈拥护。1956年4月22日,十四世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上致词时再次肯定《十七条协议》使西藏人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改革西藏社会制度是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的应有之义。《十七条协议》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西藏许多上中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但是,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和极为宽容的政策,耐心劝说和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并给他们以充分的时间。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实际,又作出“六年不改”的决定,等待西藏上层的觉悟。1957年1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向达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主席的信,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强调六年不改,六年之后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根据那时的情况和条件决定。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期间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1963-1967年)期内是否进行改革,要到那时看情况才能决定。”可以说,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仁至义尽,作出了最大让步。
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农奴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特权,根本反对改革,企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变本加厉地策划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直至发动武装叛乱。1952年三四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萨骚乱闹事,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年5月,十四世达赖由内地返藏途经四川省,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达赖副经师赤江借口佛事活动,分别走北路经甘孜、德格,走南路经乡城、理塘,沿途会见当地土司和寺院住持,策动武力对抗民主改革。西藏“人民会议”领导人阿乐群则一行5人以迎接达赖回藏为名,专程赴西康省雅安、康定等地,协同赤江,与理塘寺住持、反动头人及长期潜伏在理塘寺的国民党特务歃血盟誓,组织策划武装叛乱。1957年,洛桑三旦(达赖的三哥)授意昌都江达宗头人齐美贡布按“达赖的指令”,纠合叛乱武装发动局部叛乱。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公开打出“西藏独立”和反对改革的口号,叛乱活动愈演愈烈。武装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区,破坏交通,袭击中央派驻当地的机关、部队,到处抢掠财物,杀戮干部,残害人民,奸淫妇女。
对此,中央人民政府一再严正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错误判断形势,把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忍让看作是软弱可欺。他们宣称:“九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萨经过精心策划,挑起了全面武装叛乱。2月7日,十四世达赖喇嘛主动向西藏军区副司令员邓少东等提出:“听说西藏军区文工团在内地学习回来后演出的节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请你们给安排一下。”邓少东等当即表示欢迎,并请达赖确定演出时间、地点,同时将达赖的这一愿望告诉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索康等噶伦和达赖的副官长帕拉·土登为登等人。3月8日,达赖确定3月10日下午3时到西藏军区礼堂看演出。3月9日晚,拉萨米本(管理拉萨老城区治安的官员,相当于现在拉萨市城关区公安局长)却煽动市民说:达赖喇嘛明天要去军区赴宴、看戏,汉人准备了飞机,要把达赖喇嘛劫往北京;每家都要派人到达赖喇嘛驻地罗布林卡请愿,请求他不要去军区看戏。次日晨,叛乱分子胁迫2000多人去罗布林卡,散布“军区要毒死达赖喇嘛”的谣言,呼喊“西藏独立”、“赶走汉人”的口号。叛乱分子还打伤西藏地方政府卸任噶伦、时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的桑颇·才旺仁增,用石头将爱国进步人士、自治区筹委会委员堪穷帕巴拉·索朗降措活活打死,并拴在马尾上拖尸到市中心示众。随后,叛乱头目连续召开所谓“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独立国人民会议”,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宣布“西藏独立”,全面发动武装叛乱乱。
虽然罗布林卡受到叛乱分子控制,同达赖喇嘛的联系十分困难,中央驻西藏代理代表谭冠三仍设法通过爱国人士先后于3月10日、11日和15日给达赖喇嘛三封信。谭冠三在信中表示体谅达赖喇嘛的处境,关心他的安全,并指出叛乱分子猖獗地进行军事挑衅,要求西藏地方政府立即予以制止。达赖喇嘛亦于3月11日、12日和16日先后给谭冠三复信三封。信中说:“反动的坏分子们正借口保护我的安全而进行危害我的活动,对此我正设法平息。”“反动集团的违法行为,使我无限忧伤……以保护我的安全为名而制造的严重离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事件,我正尽一切可能设法处理。”在16日的信中,他还表示,已对地方政府官员等进行了“教育”和“严厉地指责”,并表示几天后还可能到军区去。但是,3月17日夜,达赖喇嘛与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一起逃离拉萨,前往叛乱武装的“根据地”山南。叛乱失败后,又逃往印度。
达赖喇嘛离开拉萨后,叛乱分子调集约7000人,于3月20日凌晨向在拉萨的党政军机关发动全面进攻。人民解放军驻拉萨部队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10时奉命进行反击。在西藏各族人民的支持下,只有1000余人的解放军,仅用两天时间,便一举歼灭了集结在拉萨地区的叛乱武装,平息了拉萨的叛乱。之后,又继续迅速平息了西藏其他地区的叛乱活动。
正如毛泽东主席指出的:“达赖要叛乱的阴谋从1955年由北京回去后就开始了。1957年初他从印度回来,到1958年布置了两年。”1959年逃亡国外后,十四世达赖及其政治集团更是公然成立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公开宣布“西藏独立”,重新组建叛乱武装,在中国边境进行多年的军事袭扰,在国际上长期从事反华活动,在西藏和其他藏区策动多起骚乱事件,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西藏的武装叛乱,从一开始就得到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据西方某媒体1971年1月26日报道,1957年2月,某国情报机构在太平洋某岛训练了“四水六岗”叛乱分子。从1956年到1957年,该情报机构先后遴选了170多名叛乱分子到该国的“康巴游击队员训练基地”受训。接受训练后的数百名藏人被空投回西藏,随身配备了手提机枪,脖子上还挂着装有达赖相片的小金盒。该情报机构共训练了2000名西藏人游击队。1958年7月和1959年2月,该情报机构向“四水六岗”叛乱武装进行了两次武器空投,包括403支步枪、20挺轻机枪和60箱手榴弹,以及几口袋印度卢比。1958年11月,该情报机构通过所谓“麦克马洪线”以南印度占领区,向山南叛军运送了226驮武器装备。次年1月,又通过尼泊尔运入40驮物资,经协噶尔运给山南叛乱武装。该情报机构先后对康区叛军进行了30多次空投,投下的物资多达250吨,包括近万支M-1步枪、冲锋枪等枪械以及轻便的57无后坐力炮和高射机枪。据另一西方媒体1999年8月16日的文章说:1957年至1960年,西方某国给西藏游击队空投了400多吨物资。该国“每年在西藏行动中共花费资金高达170万美元”。
在达赖出逃途中,上述情报机构改装一架飞机沿途空投物资,以无线电与叛乱武装及附近各情报站联络,并将全部逃亡过程记录在案。香港一媒体1974年2月11日的报道透露:据参与这次行动的人员说,达赖喇嘛离开他的首府是西方某情报机构策划的。该国的间谍飞机曾飞入西藏数百英里,对达赖集团进行空中掩护,空投食品、地图、收音机和金钱,还扫射中国的阵地,并为这次行动拍摄了影片。
鉴于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已经完全走上叛国的道路,1959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由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代理主任委员职务。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领导西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的权利。
——废除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和剥削,解放百万农奴和奴隶。1959年中央政府下令平息西藏叛乱后,立即解散了压迫西藏人民数百年的噶厦政权及其所属的军队、法庭和监狱,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及其野蛮刑罚。紧接着,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农区开展了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奴役和进行减租减息的“三反双减”运动,在牧区开展了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牧工牧主两利的“三反两利”运动,在寺庙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特权、反封建剥削和算政治迫害账、算等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的“三反三算”运动,在城镇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制度、反封建剥削、反封建特权和减租减息的“四反双减”运动,并分期分批地对边境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农奴、奴隶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废除了封建制度、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废除了乌拉差役和高利贷债务。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从此获得翻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他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遭受农奴主的政治压迫、强迫劳动和非人待遇,不再遭受沉重的差税和高利贷剥削。在民主改革中当选为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主任的尼玛次仁,曾经是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青格勒溪卡的农奴。旺青格勒曾说:“尼玛次仁是我的财产,我愿意把他揉成团装在口袋里,随我;我高兴把他拉成条围在腰上也由我。”民主改革后,尼玛次仁说:“现在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再也不是谁的私人财产,活得心里真敞亮。”次仁拉姆曾做过30多年的农奴,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她在山南地区乃东县结巴乡组织了第一个“朗生互助组”,后来她担任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成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0万亩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的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焕发出了空前的生产和生活热情,迅速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和生活条件。据统计,土改基本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区的粮食总产比1959年增长12.6%,比土改前的1958年增长17.5%。牲畜存栏头数1960年比1959年增长1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个供销社、第一个农村信用社、第一所民办小学、第一所夜校、第一个识字班、第一个电影放映队、第一个医疗卫生机构。1959年底,拉萨市区建立居民委员会28个,先后安置8700多名贫苦游民和乞丐就业,救济8500多名生活困难的贫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残者。1960年,纳金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电灯。1959年至1960年两年内,西藏建立起几十个现代化小型工厂,培养了2万多名藏族工人。90%的县通了公路,公路全长达到1.25万多公里。
——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对参加叛乱的寺庙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对没有参加叛乱的寺庙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法的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僧尼的自由和僧尼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干涉,保护有历史意义的寺庙和文物古迹。另一方面,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和供给寺内僧尼的生活与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僧尼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府予以补助。通过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庙均选出了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个乡级政权、283个区级政权,78个县(包括县级区)和8个专区(市)建立了人民政权。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是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4400多名翻身农奴和奴隶成长为基层干部。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作主的权利。百万翻身农奴和奴隶穿着节日盛装,手捧哈达,兴高采烈地参加投票,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了基层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乡县选举工作完成,有1359个乡、镇进行了基层选举,有567个乡、镇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约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农奴和奴隶为主的乡人民政权,54个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选出了正副县长,建立了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多,藏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通过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仅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消灭了在西藏延续数个世纪的封建农奴制度,迅速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使百万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获得了解放,使西藏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开创了西藏发展的新纪元。这是西藏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为西藏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确立了崭新的起点。
三、半个世纪西藏的历史性巨变
[编辑]民主改革50年来,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迸发出创造美好生活的巨大热情,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西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有了制度保障。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确立,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向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人民从此进入了当家作主的新时代。昔日的农奴和奴隶从此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政治权利。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样,享有了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他们依法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由这些代表选举出席全国和自治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依法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权力。2007年,在西藏的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达到96.4%,有些地方参选率达到100%。经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4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目前,在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门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
西藏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受到保障。196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历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都由藏族公民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都是藏族公民。西藏自治区各级检察院和法院的主要负责人也均由藏族公民担任。目前,在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占77.97%。
西藏自治区不仅享有省级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且有权根据本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决定本地的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指示,如有不适合西藏地方实际情况的,西藏自治机关可以报请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据统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1965年以来,共制定了25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内容涉及政权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语言文字、司法、文物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自然资源保护等许多方面,有效地维护了西藏人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特殊权益,促进了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
——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社会面貌日新月异。50年来,中央政府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西藏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据统计,仅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951年至2008年,国家就累计投入1000多亿元。1959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向西藏的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达到2019多亿元,年均增长近12%。其中,2001年至2008年累计达1541多亿元。1994年以来,中央先后安排6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全国18个省市和17个中央企业对口支援西藏经济建设,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投入对口援藏资金达111.28亿元,安排6056个对口援藏项目,选派3747名援藏干部进藏工作。在中央的关怀和全国的支援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据统计,1959年至2008年,西藏生产总值由1.74亿元增长到395.9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5倍,年均增长8.9%。1994年以来,西藏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到12.8%,高于全国同期年均增长水平。1959年至2008年,西藏人均生产总值由142元提高到13861元,增加13719元。
旧西藏没有一条公路,如今,以公路建设为重点,航空、铁路、管道运输协调发展,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2008年,西藏基本实现了县县通公路,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13万公里,比1959年的0.73万公里增加4.4万公里;客运量比1959年增加近107倍;货运量比1959年增加11倍以上。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点多面广的能源体系逐步建成。1959年至2008年,西藏发电量年均增长16.8%,目前已有近210万人用上了电,占总人口的73%。在农村推广清洁能源,4.3万户农牧民用上了沼气。通讯事业快速发展,基本实现了县县通光缆、乡乡通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56.2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每百人55部。
旧西藏农牧业基本靠天吃饭、靠天养畜,而今,农牧业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贡献率达到36%。粮食产量由1959年的18.29万吨增加到2008年的95万吨;粮食平均亩产由1959年的91公斤提高到2008年的近370公斤;年末牲畜存栏数由1959年的956万头(只)增加到2008年的2400余万头(只)。旧西藏没有现代工业,如今,西藏已初步形成了以优势矿产业、建材业、民族手工业、藏医药业为支柱,包括电力、农畜产品加工、饮食品加工制造等在内的富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2008年,西藏工业增加值已从1959年的0.15亿元增加到29.68亿元。现代商业、旅游、饮食服务、文化娱乐等在旧西藏闻所未闻的新兴产业飞速发展,成为西藏第一大产业。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极大改善。民主改革前,西藏农牧民没有生产资料,几乎终身负债,根本谈不上纯收入,2008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6元,1978年以来年均增长10.1%,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达到13.1%。2008年,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82元,比1978年的565元增长21倍。民主改革前,西藏90%以上的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农牧民居住条件极差,城镇居民人均不足3平方米。当时的拉萨城区仅有2万人,而城周围居住在破烂帐篷里的贫民和乞丐就有近千户人。而今,西藏人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巨大改善。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安居工程,已有20万户、百万农牧民住进了安全适用的新房。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8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3.00平方米。目前,从城市到农村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西藏“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1600元。2006年西藏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牧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平解放前,西藏没有一所现代医疗卫生机构,只有3所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的官办藏医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从医人员不足百人,加上农牧区的近300名民间藏医,全区平均每千人不到0.4名医务人员。天花、霍乱、性病、斑疹伤寒、猩红热、破伤风等疾病时常流行。和平解放后特别是民主改革后,中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预防疾病,很快就使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基本得到控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藏消灭了天花,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现在,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并逐步建立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人均达到140元。2008年,西藏共有卫生机构1339个,比1959年增加1277个;实有病床床位7127张,比1959年增加6647张;卫生技术人员9098人,比1959年增加8307人;每千人病床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达到了2.50张和3.05人,比1959年分别增加2.11张和2.41人。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西藏的人均预期寿命由和平解放时的35.5岁增加到67岁。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有80岁至99岁的老人13581人、百岁以上的老人62人,是中国人均百岁老人最多的省区之一。西藏总人口由1959年的122.8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287.08万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5%以上。近50年是几个世纪以来西藏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
——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西藏实行藏、汉语文并重,以藏语文为主。目前,所有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也同时实行用藏语和汉语授课,并坚持在内地西藏中学开设藏语文课。在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藏语文作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总分。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政府包括政府所属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和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也使用藏文。各单位的公章、证件、标识以及机关、厂矿、学校、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餐馆、剧场、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图书馆等的标牌和街道、交通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自1959年建台以来,始终以办好藏语广播为重点,目前共开办有42个藏语(包括康巴语)节目(栏目),藏语新闻综合频率每天播音达21小时15分钟,康巴语广播频率每天播音17小时50分钟。西藏电视台卫视频道开播后,专门开设藏语频道。2007年10月1日藏语卫视实现了24小时滚动播出。目前,西藏有14种藏文杂志、10种藏文报纸。藏文于1984年实现了信息化处理,并开发出与汉英兼容的藏文软件操作系统。藏文编码国际标准于1997年获得通过,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
传统民族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国家组织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谚语集成、曲艺集成、民族民间歌曲集成、戏曲音乐集成、民间故事集成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西藏卷,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了西藏大量重要文化遗产。国家将整理出版大型口头说唱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作为重点科研项目予以资助,现已搜集300余部,整理出版藏文版62部、汉译本20多部,并有多部被译成英、日、法文出版。民主改革后,布达拉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均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先后安排7亿多元,用于修复开放一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各教派的重点寺庙。1989年到1994年,国家拨出5500万元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对布达拉宫进行了一次大的维修。2001年起,又拨专款3.3亿元,用于维修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文物古迹。2007年,中央政府再次拨出5.7亿元,用于“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对西藏2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维修保护。这在中国文物保护史上是空前的。
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保护。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处各类宗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充分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求。寺庙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和寺庙学经考核晋升学位活动正常进行。据不完全统计,西藏现有60余座学经班,学经僧人约6000人。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西藏的宗教活动多种多样,宗教节日频繁举行。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陆续恢复了各教派各类型宗教节日40余个。僧俗信教群众每年都组织和参加萨噶达瓦节、雪顿节等各种各样的宗教和传统活动。
——现代教育和新闻文化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不足2%,文盲率高达95%。50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发展西藏教育事业,使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1985年开始,在农牧区实行以寄宿制为主的中小学校办学模式,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2008年,西藏73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文盲,其中70个县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文盲率下降到2.4%。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5%,初中入学率达到92.2%,高中入学率达到51.2%。据统计,西藏现有小学884所、普通中学117所、教学点1237个。2008年,西藏人均受教育年限已达6.3年。2008年,西藏有本专科院校6所,在校学生近3万人,高等教育入学率已达19.7%。还有中等专(职)业学校10所,在校生2.1万人。20多年来,全国先后有20个省、直辖市的28所学校开办内地西藏班(校),有53所内地重点高中、90多所高等学校招收西藏班学生,累计招收初中生36727人,高中(中专)生30370人,高校本专科生1.2万余人,为西藏培养输送了1.8万余名各级各类建设人才。目前,内地西藏班在校生总数18640人。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科技队伍不断壮大,2007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6508人,其中,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技术人员达31487人。一批博士、硕士、科学家、工程师等高级人才脱颖而出,成为推动西藏发展的生力军。
现代新闻文化事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西藏现有2家图书出版社、2家音像出版社,有各类印刷厂35个,有公开发行的报纸23种、期刊34种,全区7个地市都有藏汉两种文字的报纸。西藏有广播电视台9座,中波广播转播台39座,县级以上调频广播转播台76座,县级以上(含口岸)电视转播台80座,有线电视转播台76座,乡(镇)广播电视“村村通”站9111座。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从1978年的18%和2%上升到2008年的88.8%和89.9%,实现了全区乡(镇)、行政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西藏现有电影放映机构564个,管理机构82个,农牧区放映队478个,放映点7697个,电影放映已覆盖到98%的行政村,全区农牧民每月人均看电影1.64场。目前,西藏共有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257个,各类专业文艺演出团体10个,民间艺术团18个,群众性业余演出团体660个。新闻文化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了解新闻、获取信息和休闲娱乐创造了条件,丰富了西藏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结束语
[编辑]50年沧桑巨变,西藏经历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当前,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生改善、民族团结、政通人和,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历史雄辩地证明,在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实行民主改革,废除延续了几个世纪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使百万农奴和奴隶站起来,这不仅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篇章,而且在国际禁奴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无疑是人类走向文明进步的历程中彪炳千秋的一个伟大壮举。没有民主改革,就没有占西藏人口95%的广大劳动人民的翻身解放,就没有西藏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就没有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就没有西藏各族人民今天的美好生活。
历史雄辩地证明,十四世达赖及其政治集团是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和极少数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是旧西藏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的垄断者和既得利益者。他们与占西藏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劳动人民存在着根本的利害冲突,与西藏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深刻矛盾。这就决定了达赖集团顽固反对民主改革的必然性,决定了他们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决不会自动放弃自己的特权,也决不会甘心自己的失败。50年前,为了维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及其特权“永远不改”,达赖集团不惜发动以分裂祖国为目的的武装叛乱。叛逃国外50年来,他们也从来没有放弃过恢复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图谋。他们在境外建立和维持着以十四世达赖为政教首脑的政教合一的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破坏西藏发展稳定和分裂国家的活动。他们在国际上颠倒黑白,大造舆论,把自己装扮成“西藏人民”的代言人,把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美化为天堂式的“香格里拉”,把实行民主改革、推动西藏发展进步指责为“灭绝文化”、“毁灭宗教”、“侵犯人权”。这说明,十四世达赖及其政治集团是多么不愿意看到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的覆灭和西藏各族人民在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当家作主,多么不愿意看到农奴主阶级特权的丧失和西藏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又是多么希望复辟已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多么希望恢复他们失去的封建农奴主阶级统治的“天堂”。这也说明,我们与达赖集团之间分歧和斗争的实质,根本不是自治与不自治的问题,而始终是进步与倒退、统一与分裂的斗争。
历史雄辩地证明,废除农奴制、解放农奴和奴隶,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维护人权和国家主权的进步与正义的事业。历史上,美国政府曾经为了反南部分裂主义和奴隶制度,解放黑奴,不惜发动长达4年之久的大规模国内战争,耗费150多亿美元的战争费用,造成110多万人员伤亡和不可估量的各种损失。领导这场战争的林肯总统因此而名垂青史,至今仍为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所称颂。达赖集团为维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悍然发动分裂祖国的大规模武装叛乱,中国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叛乱,维护国家统一,解放百万农奴和奴隶,其在人类历史上的进步意义与美国国内战争和解放黑奴相比毫不逊色。然而,一些西方反华势力却无视客观事实,颠倒是非,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总代表、西藏封建农奴主的总代表十四世达赖吹捧为“人权卫士”、“和平使者”、“精神领袖”,而将废除封建农奴制、解放百万农奴和奴隶的中国政府指责为“侵犯人权”。这是十分荒谬的,也是发人深思的。事实上,所谓“西藏问题”从一开始就是帝国主义妄图瓜分中国的产物,是近代帝国主义列强妄图变中国为其殖民地、半殖民地图谋的一部分。1959年,达赖集团发动分裂国家的武装叛乱就是在帝国主义势力支持和策动下发生的。达赖集团叛逃国外以后,西方反华势力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达赖集团“藏独”分裂活动的怂恿、支持和训练。这说明,所谓“西藏问题”根本不是什么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和人权问题,而是西方反华势力企图遏制中国、分裂中国、妖魔化中国的问题。
历史也雄辩地证明,复辟没有出路,分裂没有前途。时代要前进,社会要进步,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中国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和主权的意志不可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志不可动摇,推动西藏实现现代化、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新西藏的意志不可动摇。达赖集团搞“西藏独立”没有出路,打着“高度自治”旗号谋求半独立、变相独立也没有出路。达赖集团不论以什么借口,妄图在西藏开历史倒车,恢复封建农奴制统治,这是饱尝封建农奴制之苦、亲历新西藏之福的西藏各族人民坚决不会答应的,也是注定要失败的。十四世达赖喇嘛只有真正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放弃任何复辟旧制度的图谋,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散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停止一切分裂国家的活动,才是唯一的出路。十四世达赖喇嘛必须对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行为进行彻底的反思和根本的改正。中央政府对十四世达赖喇嘛回到爱国立场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今后也是敞开的。
注 解
[编辑]- ↑ ①埃德蒙·坎德勒:《拉萨真面目》(尹建新、苏平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The Unveiling of Lhasa, p.247:"But at present the people are medieval, not only in their system of government and their religion, their inquisition, their witchcraft, their incantations, their ordeals by fire and boiling oil, but in every aspect of their daily life."。此處中譯本誤把英文的incantations(咒語)譯成incarnations(灵童转世),此文照抄。
- ↑ ②埃德蒙·坎德勒:《拉萨真面目》(尹建新、苏平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The Unveiling of Lhasa, p.246: "The country is governed on the feudal system. The monks are the overlords, the peasantry their serfs. The poor are not oppressed." 此處中譯把serfs翻成「奴隶」,而不是準確的譯成「農奴」,英文原文說「窮人沒有被壓迫」,此文省略。
- ↑ ③查尔斯·贝尔:《十三世达赖喇嘛传》(冯其友等译,西藏社会科学院印,1985年)。英文原文並非專指农奴,事實上全書從未使用「农奴」一詞。Portrait of the Dalai Lama. 1946: 188.
The Dalai Lama’s religious position was supreme and unassailable. For, as already stated, he had power over others not only in this, but also in future lives.
- ↑ ④梅·戈尔斯坦:《西藏现代史(1913-1951)——喇嘛王国的覆灭》(杜永彬译,时事出版社,1995年8月第3次印刷)。
- ↑ ⑤崔比科夫:《佛教香客在圣地西藏》(王献军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
- ↑ ⑥大卫·麦唐纳:《西藏之写真》(郑宝善译,南京:作者自刊,1935年)。The Land Of The Lama: A Description of a Country of Contrasts & of Its Cheerful, Happy-go-lucky People of Hardy Nature & Curious Customs; Their Religion, Ways of Living, Trade & Social Life, pp. 196-197:"The most severe penalty is death, with the additional terror, very real to the Lamaist, of the soul ceasing to transmigrate. The commonest method of taking the criminal’s life is to place him inside a hide bag, and immerse him in a river until death by drowning takes place. The bag is kept under the surface for about five minutes and then withdrawn. If it is found that life still exists, the bag is again immersed for a further period. Once death has taken place the body is taken out and dismembered, the limbs and trunk being cast back into the water which bears them away......Putting out the eyes constitutes another grim form of punishment. Eyes are rendered sightless either by thrusting into the sockets red-hot irons or by pouring therein boiling oil or water. They are put out with an iron hook."
- ↑ ⑦阿沛·阿旺晋美:《西藏历史发展的伟大转折——纪念《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订四十周年》,《西藏研究》1991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