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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入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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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入樂說
作者:馬瑞辰 
本作品收錄於《毛詩傳箋通釋

詩三百篇,未有不可入樂者。《虞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歌、聲、律皆 承詩遞言之。毛詩序曰:「在心為志,發言為詩。」又曰:「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 故永歌之。」此言詩所由作,即《虞書》所謂「詩言志,歌永言」也。又曰:「情發於聲,聲成文謂 之音。」此言詩播為樂,即《虞書》所謂「聲依永,律和聲」也。若非詩皆入樂,何以被之聲歌,且 協諸音律乎?《周官》大師教六詩,而云「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是六詩皆可調以六 律已。《墨子·公孟篇》曰:「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鄭風·子衿》詩毛傳云: 「古者教以詩樂,誦之歌之,弦之舞之。」其說正本《墨子》。是三百篇皆可誦歌弦舞已。若非 詩皆入樂,則何以六詩皆以六律為音?又何以同是三百篇,而可誦者即可弦可歌可舞乎? 《左傳》,吳季札請觀周樂,使工為之歌周南,召南,並及與十二國。若非入樂,則十四國之詩不 得統之以「周樂」也。《史記》言「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於韶、武、雅、頌」。若非入 樂,則詩三百五篇不得皆求合於韶、武、雅、頌也。六藝論云:「詩,弦歌諷喻之聲也。」鄭志 答張逸云:「國史采衆詩,時明其好惡,令瞽矇歌之。其無所主,皆國史主之,令可歌。」據此, 則鄭君亦謂詩皆可入樂矣。程大昌謂南、雅、頌為樂詩,自邶至豳皆不入樂,為徒詩,其說 非也。或疑詩皆入樂,則詩即為樂,何以孔子有刪詩,訂樂之殊。不知詩者,載其貞淫正變 之詞;樂者,訂其清濁高下之節。古詩入樂。類皆有散聲疊字以協與音律。即後世漢、魏詩入 樂,其字數亦與本詩不同。則古詩之入樂,未必即今人誦讀之文,一無增損,蓋可知也。古 樂失傳,故詩有可歌有不可歌。《大戴禮》投壺篇曰:「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鳴、 狸首、鵲巢、采蘩、采蘋、伐檀、白駒、騶虞;八篇廢,不可歌;其七篇商、齊,可歌也;三篇間 歌。」所謂可歌者,謂其聲律猶存;不可歌者,僅存其詞而聲律已不傳也。若但以其詞言之, 則三百五篇俱在,豈獨鹿鳴、鵲巢諸篇為可歌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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