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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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玄
作者:司馬光 北宋

《易》與《太玄》,大抵道同而法異。《易》畫有二:曰陽,曰陰。《玄》畫有三:曰一,曰二,曰三。《易》有六位,《玄》有四重。

最上曰方,次曰州,次曰部,次曰家。《本傳》所謂叁摹而四分之,極於八十一者也。

《易》以八卦相重,為六十四卦。《玄》以一、二、三錯於方、州、部、家,為八十一首。

凡家,每首輒變,三首而復初,如中、周、礥之類是也、部,三首一變,九首而復初,如中、閑、上之類是也。州,九首一變,二十七首而復初,如中、羨、從之類是也。方,二十七首一變,八十一首而復初,如中、更、減之類是也。八十一首以上,不可復加,故曰自然之道也。

《易》每卦六爻,合為三百八十四爻。《玄》每首九贊,合為七百二十九贊。

《圖》曰:《玄》有二道,一以三起,一以三生。以三起者,方、州、部、家也。以三生者,叁分陽氣,以為三重,極為九營。是為同本離生,天地之經也。《本傳》曰雄潭思渾天,叁摹而四分之,極於八十一者,謂《玄》首也。又曰旁則三摹九據,極於七百二十九贊者,謂《玄》贊也。首猶卦也,贊猶爻也。又曰:觀《易》者,見其卦而名之;觀《玄》者,數其畫而定之。《玄》首四重者,非卦也,數也。故《易》卦六爻,爻皆有辭;《玄》首四重,而別為九贊,以系其下。然則首與贊分道而行,不相因者也。皆當期以日。

《易》卦氣起中孚,除震、離、兌、坎四正卦二十四支爻主二十四氣外,其餘六十卦,每卦六日七分,凡得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中孚初九,冬至之初也。頤上九,大雪之末也。周而也屆復始。《玄》八十一首,每首九贊,凡七百二十九贊。每二贊合為一日,一贊為晝,一贊為夜,凡得三百六十四日半。益以踦羸二贊,成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中初一,冬至之初也。踦羸二贊,大雪之末也。亦周而復始。凡《玄》首皆以《易》卦氣為次序,而變其名稱。始者,中孚也;周者,復也;礥、閑者,屯也;少者,謙也;戾者,睽也。餘皆仿此。故《玄》首曰:八十一首,歲事咸貞。測曰巡乘六甲,與斗相逢。歷以紀歲,而百谷時雍。皆謂是也。

《易》有元、亨、利、貞,《玄》有罔、直、蒙、酋、冥。

五者,《太玄》之德。罔,北方也,於《易》為貞。直,東方也,於《易》為元。蒙,南方也,於《易》為亨。酋,西方也,於《易》為利。冥者,未有形也。故《玄》文曰:罔蒙相極,直酋相敕,出冥入冥,新故更代。《玄》首起冬至,故分貞以為罔冥。罔者,冬至以後;冥者,大雪以前也。

《易》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玄》天地之策,各十有八,合為三十六策。地則虛三,用三十三策。《易》揲之以四,《玄》揲之以三。

《太玄》揲法:卦一而中分其餘,以三揲一作搜,一作換。之,并餘於芀,一芀之後,而數其餘,七為一,八為二,九為三。

《易》有七、九、八、六,謂之四象。《玄》有一、二、三,謂之三摹。皆畫卦首之數也。

《易》有彖,《玄》有首。彖者,卦辭也。首者,亦統論一首之義也。

《易》有爻,《玄》有贊。《易》有象,《玄》有測。測所以解贊也。

《易》有文言,《玄》有文。文解五德,并中首九贊,文言之類也。

《易》有系辭,《玄》有攡、瑩、掜、圖、告。五者皆推贊《太玄》,系辭之類也。

《易》有說卦,《玄》有數。數者論九贊所象,說卦之類也。

《易》有序卦,《玄》有衝。

衝者序八十一首,陰陽相對而解之,序卦之類也。

《易》有雜卦,《玄》有錯。錯者,雜八十一首而說之。

殊涂而同歸,百慮而一致,皆本於太極、兩儀、三才、四時、五行,而歸於道德仁義禮也。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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