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石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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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石烈士
作者:羅隱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96

石孝忠者,生長韓魏間,其為人猛悍多力。少年時偷雞殺狗,殆不可勝計,州里甚苦之。後折節事李愬,為愬前驅,其信任與愬家人伍。元和中,蔡人不歸,天子用裴丞相計,以丞相征蔡。若愬者、光顏者、重胤者,皆受丞相指揮。明年蔡平,天子快之,詔刑部韓侍郎撰平蔡碑,將所以大丞相功業於蔡州。孝忠一旦熟視其文,大恚怒。因作力推去其碑,僅傾陊者再三,吏不能止。乃執詣節度使,悉以聞。時章武皇帝方以東北事倚諸將,聞是卒,心甚訝之。命具獄,將斃於碑下。孝忠度必死也,苟虛死,則無以明愬功。乃偽低畏若不勝按驗。吏閔之,未知其為人也。孝忠伺吏隙,用枷尾拉一吏殺之。天子聞之怒,且使送闕下。及至也,亦未異其人。因召見曰:「汝推吾碑,殺吾吏,為何?」孝忠頓首曰:「臣一死未足以塞責,但得面天子顏,則赤族無恨矣。臣事李愬歲久,以賤故給事,無不聞見。平蔡之日,臣從在軍前,且吳秀琳,蔡之奸賊也,而愬降之。李祐,蔡之驍將也,而愬擒之。蔡之爪牙,脫落於是矣。及元濟縛,雖丞相與二三輩,不能先知也。蔡平之後,刻石紀功,盡歸乎丞相,而愬第具名與光顏、重胤齒,愬固無所言矣。設不幸更有一淮西,其將略如愬者,復肯為陛下用乎?賞不當功,罰不當罪,非陛下所以勸人也。臣所以推去碑者,不惟明愬之績,亦將為陛下正賞罰之源。臣不推碑,無以為吏擒。臣不殺吏,無以見陛下。臣死不容時矣,請就刑。」憲宗既得淮西本末,且多其義,遂赦之,因命曰“烈士”。復召翰林段學士撰淮西碑,一如孝忠語。後孝忠隸江陵軍驅使。大中末,白丞相鎮江陵,余求謁丞相府,有從事為余道孝忠事,遂次焉,將所以教為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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