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同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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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同性愛 中華民國
瑾瑜
1936年3月28日
刊於《北平晨報》之《婦女青年》週刊民國廿五年三月廿八日第一八八期。

  凡是有過學校生活經驗的人,大槪都看見過學生同伴間的發生同性愛,這種變態的愛,幾乎可以說是各學校普遍的現象,這習慣的流行,對於青年學生的身體精神,都有極大的妨碍,實在是一件值得注意的問題,然而許多人,往往把這類事,當作一種笑柄,並沒有用嚴正的態度去硏究,或者想方法來救濟,這實在是極誤謬的。

  我們對於這個問題稍加考察,知道同性愛常常發現於女性方面,而男性方面似乎少些,道理很明顯,因爲女性當青春發動期的時候,求愛的心極盛,處處需要同情,需要慰藉,而所求的不必限於異性的同情和慰藉,於是便成了同性愛。

  我們知道同性愛實在是戀愛的變態,最大的惡果,是生理上感受痛苦。因爲性慾是與生俱來的,抑制的結果,生理上必定起變化,久而久之,精神上亦將起變化。據心理學家說,若是一個人總是抑制性慾,會得白癡等精神病,那麽一生的幸福也就完全斷送了。其次便是無家庭的樂趣,因爲在同性愛十分强烈的人,往往對於異性發生憎惡,不肯度平常的結婚生活,如廣東省內的許多地方,常有女同性愛者互相結盟,誓不嫁人,如逼之過急,便有聯合自殺的可能,他們那裏知道種族的延續,是應盡的職責,而家庭的樂趣,也正是一個人所不可少的呢。

  據她們主張同性愛的人的片面理由這樣說:女性一結婚,就要營共同生活,就有許多瑣碎事務,而且還要生兒育女,那樣便不能在社會上作事業,而成爲一種奴隸了。我們以爲這是不成問題的,因爲現在社會的事業,絕非整日的工作,一天之中,也不過是幾個鐘頭,家庭生活眞的能妨害社會事業嗎。

  總之,同性愛是一種畸形的愛,縱然因爲一時熱情的衝動而發生,但終難維持永久,結果不但使人的生理及精神都感到痛苦,甚至更發生大的不幸。牠是殘忍的,不人道的,所以我們要防止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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