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以陰燧取明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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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陰燧取明水奏
作者:李敬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86

《淮南子》云:「方諸陰燧,大蛤磨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以銅盤受之,下水數石。」王充《論衡》云:「陽燧取火於日,方諸引水於月。」相去甚遠,而火至水來者,氣感之驗也。」《漢舊儀》云:「八月飲酎,車駕夕牲,以鑒方諸取水於月,陽燧取火於日。」《周禮·考工記》云:「有六齊。金錫相半,謂之鑒燧之齊。」鄭元注云:「方鑒陽燧,取水火於日月之器也。」準鄭此注,則水火之器,皆以金錫為之。今司宰有陽燧,形如圓鏡,以取明火。陰鑒形如方鏡,以取明水。從比年祠祭,皆用陽燧取火,應時得之。陰鑒取水,未有得者,常用井水代之。請準《淮南》、《論衡》,以方諸取之,則禮神之物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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