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押班宰相宜列班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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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押班宰相宜列班奏
作者:賈元珪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53

是非既異,沿革不同。舉之則雖有舊規,考之則全無故實。且夫酌人心而致禮,依神道而設教,此乃經國之大端也。況通事舍人居讚導之職,押樓御史當糾察之司,一則示於紀綱,一則防於謬誤。所以靜觀進退,詳視等威。實非抗禮於庭,所謂各司其局。俾令不拜,雅合其宜。伏以宰相押班,率千官而設拜。起居內殿,統百辟以致詞。儀刑文武之班,表式鵷鸞之列。不得比讚導之職,詎可同糾察之司。統冠群寮,所宜列拜。臣位居憲府,跡廁同班。言或庶其得中,罪難逃於多上。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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