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內伊、洛等四水,伏以伊、洛四水,載在典墳,今人所呼,其名甚著。其第三「水」字禦名同,東周之人所以請更其名者,遂勒所府官司錄以下參議其事。今得司錄參軍韋瓊等狀,謹按《尚書》,周公將營洛邑,卜澗水東,水西。惟洛食。《孔安國傳》云:「初卜黎水上不吉。」迨卜此二水之間吉。伏請改第三 「水」字為「吉」字者。臣竊以周居洛宅,卜年惟永。今改此水,雅葉祥符。謹具如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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