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治修葺太廟慢官並止委中使鳩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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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治修葺太廟慢官並止委中使鳩工疏
作者:韋溫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60

臣伏見今月五日敕,將作監等修葺太廟稽遲,各已罰俸,特命親臣專知繕理。有以見陛下奉宗孝思之至也。臣聞吏舉其職,國家所以治;事歸於正,朝廷所以尊。夫設制度,立官司,事存典故,國有經費。而最重者,奉宗廟也。伏以太廟當修,詔下逾月,有司弛墮,曾不加誡。宜黜慢官,以懲不恪之罪;擇可任者,責以繕完之功。此則事歸於正,吏舉其職也。而聖思不勞,百職不曠。今慢官不恪,止於罰俸;宗廟所切,便委內臣。是許百司之官,公然廢職,以宗廟之重,為陛下所私。群官有司,便同委棄。此臣竊為聖朝惜此事也。事關宗廟,皆書史策,苟非舊典,不可率然。伏乞更下詔書,得委所司營繕,則制度不紊,官業交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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