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者懸法示人,欲使人從善遠罪,至於不犯,以致刑措。準太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刑部侍郎高鉞條疏,準勘節目一十一件,下諸州府,粉壁書於錄事參軍食堂,每申奏罪人,須依前件節目。歲月滋久,文字湮淪,州縣推案,多違漏節目。今後請下諸道,令刻石置於會食之所,使官殞起坐觀省,記憶條目,庶令案牘周詳。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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