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耕禁地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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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耕禁地劄子
作者:歐陽修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04

臣昨奉使河東,相度沿邊經久利害。臣竊見河東之患,患在盡禁沿邊之地不許人耕,而私糴北界斛斗,以為邊儲,其大害有四。以臣相度,今若募人耕植禁地,則去四大害,而有四大利。

河東地形山險,輦運不通。邊地既禁,則沿邊乏食,每歲仰河東一路稅賦、和糴、入中,和博斛斗支往。沿邊人戶既阻險遠,不能輦運,遂齎金、銀、絹、銅錢等物,就沿邊貴價私糴北界斛斗。北界禁民以粟、馬南入我境,其法至死。今邊民冒禁私相交易,時引爭鬥,輒相斫射,萬一興訟,遂構事端。其引惹之患一也。今吾有地不自耕植,而偷糴鄰界之物以仰給,若敵常歲豐及緩法不察,而米過吾界則尚有可望。萬一虜歲不豐,或其與我有隙,頓嚴邊界禁約,而閉糴不通,則我軍遂至乏食。是我師饑飽係在敵人,其患二也。代州、岢嵐、寧化、火山四州軍,沿邊地既不耕,荒無定主,虜人得以侵占。往時代州陽武寨為蘇直等爭界,訟久不決,卒侵卻二三十里。見今寧化軍天池之側,杜思榮等又來爭侵,經年未決。岢嵐軍爭掘界壕,賴米光浚多方力拒而定。是自空其地,引惹北人歲歲爭界,其害三也。禁膏腴之地不耕,而困民之力以遠輸,其害四也。

臣謂禁地若耕,則一二歲間,北界斛斗可以不糴,則邊民無爭糴引惹之害;我軍無饑飽在敵之害;沿邊地有定主,無爭界之害;邊州自有粟,則內地之民無遠輸之害。是謂去四大害,而有四大利。今四州軍地可二三萬頃,若盡耕之,則其利歲可得三五百萬石。伏望聖慈特下兩府商議。如可施行,則召募耕種稅入之法,各有事目,容臣續具條陳。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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