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孟元陽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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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孟元陽狀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68

奉宣令依中書狀撰制除孟元陽右羽林軍統軍仍封趙國公食邑三千戶。

右,臣伏以孟元陽激水有功,河陽有政,自到澤潞,戎事頗修,但以老年,事須與替,比諸流輩,事跡不同,今所除官,合加優獎。昨者範希朝在太原日,昏耆不理,人情共知,及除統軍,眾猶謂屈。今元陽事跡,不同希朝,又除統軍,恐似更屈,雖加封爵,悉是虛名。況元陽功效忠勤,天下有數,今以無能者一例除改,無所旌別,臣恐今日已後,無以勸人。以臣所見,若改除金吾大將軍,輕重之間,實為得所。隻如柳惟晨李簡之輩,有何功業,合比元陽,猶居此官,動逾年歲。伏望聖慈以此裁量,其制未敢依中書狀便撰。謹具奏聞,伏待聖旨,謹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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