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教育本義當定為培養國民人格以發展民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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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教育本義當定為培養國民人格以發展民國精神
作者:陸費逵
民國九年
1920年
本作品收錄於《教育文存
出自《教育文存》卷一,西北大學出版社2019年整理重版。

第五次全國教育會聯合會請廢止從前部令之教育宗旨,而宣布教育本義。其議決案云:

新教育之真義,非止改革教育宗旨,廢止軍國主義之謂。若改革現時部頒宗旨為別一種宗旨,廢止軍國主義為別一種主義,仍是應如何教人之問題,非人應如何教之問題也。從前教育,只知研究應如何教人,不知研究人應如何教。今後之教育,應覺悟人應如何教,所謂兒童本位教育是也。施教育者,不應特定一種宗旨或主義,以束縛被教育者。蓋如論如何宗旨,如何主義,終難免為教育之鑄型,不得視為人應如何教之研究。故今後之教育,所謂宗旨,不必研究修正或改革,應毅然廢止。本年北京教育調查會研究結果,有養成健全人格,發展共和精神二語。經本會討論,認為適合教育本義,非宗旨之改革。特擬辦法二條,請大部採擇施行。

(一)從前部令公布之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請明令廢止。

(二)北京教育調查會所議定之養成健全人格、發展共和精神二語,請明令宣布為教育本義,聽各教育者研究闡發。


吾以為養成健全人格、發展共和精神二語,猶有語病。蓋人格者,人之品格也。人之品格,極不能齊。一格、二格……乃至百千萬格,究以何格為健全之標準乎?究以至何格為養而成乎?今吾有數問於此:小兒之人格如何乎?盲啞之人格如何乎?普通善良國民之人格如何乎?賢哲英俊之人格如何乎?苗民之人格如何乎?答者必曰:「小兒,人格未成熟者也。苗民,人格未具者也。盲啞,天然之人格缺陷也。普通善良國民及賢哲英俊,皆吾所謂健全人格也。」此言是也,而不盡然也。夫教育雲者,教其知能而育其體魄也,所以增進其人格也。小兒因教育而進為善良國民,常人因教育而進為賢哲英俊,盲啞因教育而補救其缺陷,苗民因教育而漸進於文化。人格之高無限量,即人格之增進無止境。固不能定一標準,謂何格為健全,何境為已成也。

吾國今行共和國體矣。發揮共和精神,苟非狂愚,決不容有異議。然吾以為不可與養成健全人格成對待的。蓋增進人格,方能發揮共和精神也。次則共和二字,其義不甚明顯。提案者胸中必為「德謨克拉西」之精神,殆無可疑。共和二字,雖可代「德謨克拉西」之意義,然細按之固不無區別也。

吾今擬提一修正案。文曰:

培養國民人格以發展民國精神

夫國民人格不一,培養之使各得增進。譬之樹木,就其種子及土宜,培之植之,以增進其生機,則良材自多而種子亦可漸進於良矣。民國者,今之國名而表現其國體者也,與「德謨克拉西」之義意吻合,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欲民國精神之發展,不可不求國民人格之增進。故培養國民人格以發展民國精神,實今日我國教育之唯一主義也。培養國民人格而不用以發展民國精神,則民國之基礎不立;發展民國精神而不先之以培養國民人格,則烏合之眾。民國精神,終末由發展也。

人格教育,教育主義之極品也。民國,國體之極品也。吾國而能注重人格教育及民國精神,教育前途有厚望焉,國民前途有厚望焉,民國前途有厚望焉。

吾今重述教育之本義曰:培養國民人格以發展民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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