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經費劄子
臣聞古者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使有九年之蓄。而制國用者,必於歲杪,蓋量入而為出。國之所不可儉者,祭祀也。然不過用數之仂,則先王養財之意可知矣。蓋用之有節,則天下雖貧,其富易致也。漢唐之始,天下之用常屈矣,文帝、太宗能用財有節,故公私有餘,所謂天下雖貧,其富易致也。用之無節,則天下雖富,其貧亦易致也。漢唐之盛時,天下之用常裕矣,武帝、明皇不能節以制度,故公私耗竭,所謂天下雖富,其貧亦易致也。
宋興,承五代之敝,六聖相繼,與民休息,故生齒既庶,而財用有餘。且以景德、皇祐、治平校之:景德戶七百三十萬,墾田一百七十萬頃;皇祐戶一千九十萬,墾田二百二十五萬頃;治平戶一千二百九十萬,墾田四百三十萬頃。天下歲入,皇祐、治平皆一億萬以上,歲費亦一億萬以上。景德官一萬餘員,皇祐二萬餘員,治平並幕職,州縣官三千三百餘員,總二萬四千員。景德郊費六百萬,皇祐一千二百萬,治平一千三百萬。以二者校之,官之眾一倍於景德,郊之費亦一倍於景德。官之數不同如此,則皇祐、治平入官之門多於景德也。郊之費不同如此,則皇祐、治平用財之端,多於景德也。誠詔有司按尋載籍,而講求其故,使官之數、入者之多門可考而知,郊之費、用財之多端可考而知。然後各議其可罷者罷之,可損者損之。使天下之入,如皇祐、治平之盛,而天下之用、官之數、郊之費皆同於景德,二者所省者蓋半矣。則又以類而推之。天下之費,有約於舊而浮於今者,有約於今而浮於舊者。其浮者必求其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約者必本其所以約之由而從之。如是而力行,以歲入一億萬以上計之,所省者十之一,則歲有餘財一萬萬。馴致不已,至於所省者十之三,則歲有餘財三萬萬。以三十年之通計之,當有餘財九億萬,可以為十五年之蓄。自古國家之富,未有及此也。
古者言九年之蓄者,計每歲之入存十之三耳,蓋約而言之也。今臣之所陳,亦約而言之。今其數不能盡同,然要其大致,必不遠也。前世於凋敝之時,猶能易貧而為富。今吾以全盛之勢,用財有節,其所省者一,則吾之一也,其所省者二,則吾之二也。前世之所難,吾之所易,可不論而知也。
伏惟陛下衝靜質約,天性自然。乘輿器服,尚方所造,未嘗用一奇巧。嬪嬙左右,掖庭之間,位號多闕。躬履節儉,為天下先。所以憂憫元元,更張庶事之意,誠至惻怛,格於上下。其於明法度以養天下之財,又非陛下之所難也。臣誠不自揆,敢獻其區區之愚,惟陛下裁擇,取進止。〈元豐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垂拱殿進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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