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中華民國 80 年 1 月 15 日 制定15條
中華民國 80 年 2 月 1 日公布1.總統(80)華總(一)義字第 0669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5 條
中華民國 86 年 4 月 8 日 修正第6至8, 10, 11條
增訂第13之1條
中華民國 86 年 4 月 23 日公布2.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095540 號令增訂公布第 13-1 條條文;並修正第 6、7、8、10、1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9 日 修正第9, 15條
中華民國 87 年 11 月 11 日公布3.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231380 號令修正公布第 9、15 條條文;並自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86 年 4 月 25 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8 日 廢止16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3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471號令公布廢止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廢止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