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陳州刺史李樂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貶陳州刺史李樂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9

陳州刺史李樂,詐盜受贓,其數甚廣。法司斷死,國有常刑。時屬發生,特申寬典。宜免死,貶為欽州道化縣尉員外置長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