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外观
← |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制定机关: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 |
来自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路桥区将尽最大努力坚决隔断交叉感染、减少防疫物资消耗、降低疫情蔓延风险。现向全体市民通告如下:
一、坚决做到不出门、少出门。倡议全区广大市民除了防控必须、生活必须,坚决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得组织参与打麻将、扑克等任何集聚性娱乐活动。特殊情况外出必须戴口罩,政府、超市、菜市场等机构和公共场所有权拒绝不戴口罩者入内。
二、坚决执行复工复学复岗要求。请各单位、企业、学校严格执行我区通告中复工复学复岗有关规定,所在单位要加强对复工复学复岗人员的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
三、坚决加强自我防护、做好支持配合。居家期间勤开窗、勤洗手,一旦出现乏力、干咳、发热等疑似症状,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登记,市民可通过热线电话提供信息进行监督。如需入院就诊,必须拨打120接送,杜绝交叉感染。
四、坚决做好农贸市场、超市监管工作,适当分流各时段入场人数,保持气流通畅,各类公共场所立即撤除所有防风防蝇帘,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业主要对入场人员加强宣传。
五、坚决做好村、居(社区)管控工作,加强巡逻力度,驱散聚集人群,重点聚集区域要落实专人监管,对无理由聚集不听劝阻者采取强制措施。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