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令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軍令
作者:諸葛亮 蜀漢
本作品收錄於《諸葛亮集 (張澍)
一说作者为曹操

軍令[编辑]

聞雷鼓音,舉白幢絳旗,大小船[1]進戰,不進者斬。聞金音,舉青旗,船還。若賊近,徐還;遠者,疾還。[2]《北堂書鈔》卷一百二十。

軍令[编辑]

聞鼓音,舉黃帛兩半幡合旗,爲三面陳。[3]《北堂書鈔》卷一百十七。

軍令[编辑]

連衡之陳,似狹而厚,[4]爲利陳。令騎不得與相離,護側騎與相遠。《北堂書鈔》卷一百二十。

軍令[编辑]

敵以來進持鹿角,兵悉卻在連衝後。敵已附,鹿角裏兵但得進踞,以矛戟刺之,不得起住,起住妨弩。《太平御覽》卷三百十七。

軍令[编辑]

始出營,[5]豎矛戟,舒幡旗,鳴鼓角。行三里,[6]辟矛戟,結幡旗,鳴鼓角。[7]未至營三里,復豎矛戟,舒幡旗,鳴鼓角。至營,復結幡旗,止鼓角。違令者髡。《太平御覽》卷三百三十九。

軍令[编辑]

戰時,皆取船上布幔、布衣漬水中,積聚之,以助水淹。賊有炬火、火箭,以掩滅之。違令者髠翦耳。[8]《北堂書鈔》卷一百三十二。

軍令[编辑]

凡戰臨陳,皆無讙譁,明聽鼓音,謹視幡麾,麾前則前,麾後則後,麾左則左,麾右則右,不聞令而擅前後左右者斬。《太平御覽》卷三百四十一。

軍令[编辑]

兩頭進戰,視麾所指,聞三金音,止,二金音,還。《太平御覽》卷三百四十一。

軍令[编辑]

帳下及右陣各持彭排。《太平御覽》卷三百五十七。

軍令[编辑]

澍案︰《魏略》云:建安中,劉表爲荊州牧。劉備時在荊州,衆力尚少。亮云云。備從其言,故衆遂彊。又云︰可語鎭南,令國中凡有游戶云云。與《通典》微異,而《通典》引作《軍令》。

令荊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平居發調,則人心不悅;可語鎭,令國中凡有游戶,皆使自實,因錄以益衆可也。《蜀志》本傳裴注引《魏略》。

軍令[9][编辑]

嘗以己丑日祠牛馬先。祝文曰:某月己丑,某甲敢告馬牛先。馬者,兵之道。牛者,軍農之用。謹潔牲黍稷旨酒,敬而薦之。《太平御覽》卷五百二十六。

軍令[编辑]

軍行濟河,主者常先白沉白璧,文曰:某主使者某甲敢告于河,賤臣某甲作亂,天子使某帥衆濟河,征討醜類,故以璧沉,惟爾有神裁之。《太平御覽》卷五百二十六。

軍令[编辑]

金鼓幢麾隆衡皆以立秋日祠。先時一日,主者請祠,其主者奉祠。若出征有所剋獲,還亦祠。向敵祠,血于鐘鼓。秋祠及有所剋獲,但祠,不血鐘鼓。祝文:某官使主者某,敢告隆衡鐘鼓幢麾。夫軍,武之器者,所以正不義,爲民除害也。謹以立秋之日,潔牲黍稷旨酒而敬薦之。《太平御覽》卷五百二十六。

軍令[编辑]

軍列營,步騎士以下皆著兜鍪。《太平御覽》卷三百五十六。

軍令[编辑]

軍行,人將一斗乾飯,不得持烏育及幔,什光耀日,往就與會矣。《北堂書鈔》卷一百三十二。

校勘記[编辑]

  1. 《太平御覽》卷三百四十「船」下有「皆」字。
  2. 《御覽》作︰「聞金音、舉青旗,船皆止,不止者斬。」無「若賊近」以下有字。
  3. 《太平御覽》卷三百四十一作︰「五聞鼓音,舉黃帛兩半幡合旗,爲三面員陳。」
  4. 《太平御覽》卷三百一作︰「連衡陳,狹而厚也。」
  5. 《北堂書鈔》卷一百二十,「營」下有「者」字。
  6. 《北堂書鈔》無「行」字。
  7. 《北堂書鈔》「鳴」作「止」。
  8. 《藝文類聚》卷六十九、《太平御覽》卷六百九十九,皆無「以助水淹」及「違令者髠翦耳」等字。又「賊有火炬、火箭」,《御覽》作「賊有炬炎箭」。
  9. 以下五條《軍令》,張澍本無,今據《御覽》、《書鈔》等補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