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同年丁聘之之任平湖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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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同年丁聘之之任平湖序
作者:歸有光 
本作品收錄於《震川先生集/卷十

進士同榜者,其始數百人常相聚。自春官進於塚宰,而後分送諸曹,各隨所隸以去,謂之辦事。今年賜第者三百九十有四人,既分曹,則余所同工部辦事者四十有六人,而五人者選入史館。今夏首選,凡若干人,皆得外補。夫同年而又同部,宜日相聚以觀其德業。然每晨入部升堂,祗揖而退,卒無所事事,而當選者亡何又各得官以去,是所謂同榜者,亦若率相值而已。此余於諸同年,未嘗不歎其相聚之難也。是選也,龍陽丁君得嘉興之平湖。故事,同部送行,余次當為序,故余道其於同年之情如此。

嘉興本古會稽吳郡之地,唐時猶隸蘇州為縣,其後乃割於吳,然風土民俗猶一也。余故吳人,敢以其所知者告之。凡今之選為令吳中者,人之憂之,未嘗不以賦稅之難。夫以天下財賦,悉在東南,欲其辦集,誠難矣。田租之入,率數十倍於天下。然父子祖孫二百年來以為當然,固無望其減,而獨畏其日加也。歷三紀以來,民間未嘗放赦,而水旱之災,蠲貸之令亦少矣。又經島夷焚剽之後,海上之戍不徹,而加編海防,歲增月益,江、淮以南,益騷然矣。軍府之乾沒,動數百萬,此皆生民之膏脂也。凡為大吏,其勢與民日遠,一切以趨辦為能。民之疾苦,非有關於其心也。若為令者,則民皆吾之赤子,朝夕見之,亦何忍使之逮繫鞭笞、流離僵仆而不之恤也?夫額供之數,固民之所樂輸者。其他水旱流冗,荒萊奸蠹之所積逋,與今權宜一切之征求,謂宜有調停委曲於其間,此令宰之所宜留意者也。

余歷觀前政,有不以催科為事,而事亦未嘗不辦集,往往為大官以去者。而其急於催科者,其功名反或不逮。然則獨以催科為東南之吏告者,其流禍於生民多矣。傳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莊子論解牛曰:「彼節者有間,而刀刃無厚,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其於遊刃有餘地矣。」夫如是,天下事夫何憂其難?余固為吾丁君告,亦並以為諸同年之吏於東南者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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