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郡別駕王侯考績序
《周官·小宰》:「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夫善、能、敬、正、法、辨六者,於吏事可謂盡矣,而必以廉為本。蓋非廉不足以弊群吏之治,是故吏之廉者,非獨無傷於民財而已,推其所為,無非利於民者也。吏之貪者,非直傷於民財而已,推其所為,無非害於民者也。何也?廉吏之所出,不以己私與之,則盡廉讓之為也,能徇人之情者也,雖偶有失焉,亦一二而已矣。貪吏之所出,必以己私與之,則盡攘奪之為也,不能徇人之情者也,雖偶有得焉,亦一二而已矣。孔子曰:「天下有道,盜其先變乎?」天下有道,則吏莫肯為不廉,此孔子所以謂之「先變」者也。
吳為東南財賦之藪,歲漕之所入,常以一郡當天下之半,地大物阜,號為殷富。往者倭夷自外海轉入吳境,仍歲侵擾。天子震怒,數誅易撫臣,調天下兵屯海上。師出逾年,無功。民既苦侵暴,又有供億之擾,吏復乘時以為奸利。蓋蠻夷之禍,固本吏治之所致。迨軍發繁興,黠猾攫,利端無窮,則吳之子女玉帛,不獨填委於滄波浩渺之中,而亦潛輸於刀筆筐篋之間矣。自前歲槜李告捷,倭亦不復大至,稍稍向北海以去,民俞得暫息。然海防未撤,警報不止,尚未有息肩之日也。故嘗以為,欲夷狄之無侵害,在於使民得安其生;欲民之得安其生,在於吏治之良;求吏之良者,無他,亦無總於寶貨而已。
天子與二三大臣,重惟東南之寄,慎選牧守,得雲中溫侯。宣布詔條,振舉綱維,威愛並行,百姓喁喁有太平之望。而廬陵王侯,實為之佐。時屬邑長吏多缺,計到官以來,在郡之日少,而單車往來,遍曆所部,東自瀕海,旁緣大江,涉五湖之區。久者經年,近者數月,最久至於昆山。百姓以為非能屈侯以百里之寄,乃復見漢世郡太守刺史行縣故事,而加親且久者也。
侯為人清廉不擾,真有卻金暮夜,飲貪泉而不易之操,是以百姓悅而安之。屈侯於縣,本非所望,而人情狃習,反若所當然者,則於其去也,其能不戚戚以悲乎?於是鄉進士有光等,餞於江之滸。以為是不能忘者,民之情也;而摛辭以述侯之盛美,吾徒之職也。遂書以序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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