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廟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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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廟議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2

謹按,禮官以順宗至德大聖大安孝皇帝神主升祔,則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神主為代數當遷之廟。議者云:「中宗複辟中興,當為百代不遷之廟。」台、省官等又議云:「則天為居攝,則中宗非中興之主,不得為不遷之廟。」以愚所裁,皆非得禮之中也。

案禮官與台省官等議,但以為中宗非中興,故不得為不遷之宗。曾不知雖實為中興,亦不得為不遷之廟。何則?祖有功而宗有德,藎謂始有功者為祖,始有德者為宗,非謂後代有功有德者盡為祖宗也。《禮緯》雲,唐、虞立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為五。夏不立太祖之廟,四廟而已,至後代以禹為宗,亦立五廟。其餘仲康複厥位,少康代寒浞,豈非嗣夏中興哉,並無祖宗之號。至殷以契為始祖,初立五廟,後代以湯為宗,遂立六廟。太戊、武丁之徒,雖有中宗、高宗之名,藎子孫加之懿號而已,亦無不祧之說。周人以後稷為始祖,後代又祖文王而宗武王,遂立七廟。唐、虞、夏、殷、周,雖立廟之數不同,其實親親之廟,皆以四為準。《禮記·王制》云:「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七。」藎後稷、文、武三廟為不遷,其餘成、康已降,盡為祧廟。故《周禮》「守祧」注云:「先公之祧,祔於後稷之廟;先王之祧,祔於文、武之廟。」若以為後代有功、有德者盡為不遷之廟,則成、康刑措,宣王中興,平王東周之始王,並無不祧之說,豈非有功有德哉?藎以為七廟之數既定,若親盡之廟不毀,則親親之昭穆無所設矣,故不得不祧耳。至漢承秦滅學之後,諸儒不通大義,匡衡、貢禹之徒遂建議云:「高帝為太祖,孝文為太宗,孝武為世宗,孝宣為中宗,惠、景已下為遷廟。」適值漢祚不永,昭、成已降,德不逮於四君,向若漢有八百之祚,繼德之君有若孝文、孝武者七人,盡為不遷之廟,豈可後代遂不祀其祖禰哉?不經之言,孰甚於此。又有以七廟之外,別立祖宗之廟為說者,以理推之,尤為不可。假如聖朝以景皇帝為太祖,神堯大聖大光孝皇帝為高祖,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為太宗,別列昭穆之廟六,合不遷之廟為九,藎以為積厚者流澤廣,故以增親親之廟六矣。夫傳無窮者,為萬代計,國家以聖生聖,以明繼明,無非有德之宗,盡為有功之祖,則百祖千宗,盡居別廟,於禮又可乎?必若俟其褒貶,然後定祧遷,則是臣子有輕議之非,萬代無可傳之法,考殷、周則無據,言情理則兩乖,考古宜今,孰雲可者?曷若削漢朝不經之說,徵殷、周可久之文,從親盡則遷之常規,為萬代不朽之定制,不易親親之祀,終無惑惑之疑,誠一王之盛典也。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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