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誥 (李旦)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遺誥
作者:李旦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

誥:朕聞古之建皇極承大序者,雖創業垂統,則至公之器,固不可違;而居常侍終,則必至之期,固不可易。況朕以薄德,累承聖緒,常願致虛守靜,用遂其真誌。於崇高富貴,本非所重,故三為天子,三以天下讓。蓋從人之欲,方禦於萬邦,知子既明,復傳於七廟。爰命皇帝,寄之司牧,觀其體自舜禹,以成厥政,則朕窅然汾陽,無負於時。何嘗不問寢以侍膳,候顏而順色?孝已達於神明,愛已兼於君父,成朕之誌,何慶如斯?然朕頃感舊病,焉大漸。聖賢共爾,修短其分,古無不歿,同謂之歸。付託得人,夫復何恨,屬纊之後,三日便殯,以日易月,行之自久。厚葬傷生,可以深誡。其喪紀及山陵制度,一依漢制故事。社稷務重,皇帝不可諒闇自居,小殮之後,宜即別處視事。軍將及嶽牧等,所在發哀,並不須來赴。百辟卿士,孝子忠臣,送往事居,無違朕意,主者施行。


註釋[编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