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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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 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
第3号
1997年2月26日于北京市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年/第5号
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
(第3号)

  在我党我军我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邓小平同志逝世后,承蒙许多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和议会、政府部门,政党,友好团体,各界友好人士,一些国际组织的负责人,许多国家的驻华使节,在华的外国友人,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发来了大量唁电、唁函,发表声明、谈话,参加吊唁活动,表示深切的哀悼和慰问。对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决心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化悲痛为力量,为实现“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特此公告。

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
199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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