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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巴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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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巴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通知
渝府〔2009〕175号
2009年11月30日
发布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巴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巴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巴南府文〔2009〕5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巴南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新市街迁至龙海大道。政府驻地迁移后,其行政区域不变。

二、所需迁址经费自筹解决,其搬迁有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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