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短經/出軍四一
趙子曰:“《詩》雲‘允文允武’,《書》稱‘乃武乃文’。”孔子曰:“君子有文事,必有武備。”《傳》曰:“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黃帝與蚩尤戰,顓頊與共工爭,堯伐歡兜,舜伐有苗,啟伐有扈,湯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紂,漢高有京索之戰,光武興昆陽之師,魏動官渡之軍,晉舉平吳之役,故《呂氏春秋》曰:“聖王有仁義之兵,而無偃兵。”《淮南子》曰:“以廢不義而授有德者也。”是知取威定霸,何莫由斯!自古兵書殆將千計,若不知合變,雖多亦奚以為?故曰:少則得,多則惑,所以舉體要而作“兵權”雲。
夫兵者,凶器也。戰者,危事也。兵戰之場,立屍之所,帝王不得已而用之矣。(凡天有白雲如匹布經醜未者,天下多兵,赤者尤甚。或有雲如匹布竟天,或有雲如胡人行列陣,皆天下多兵。或壬子日四望無雲,獨見赤雲如旌旗,天下兵起。若遍四方者,天下盡兵。或四望無雲,獨見黑雲極天,亦天下兵起,三日內有雨,災解。或有赤雲赫然者,所見之地,兵大起。凡有白雲如仙人衣,千萬連結,部隊相逐,罷而復興,當有千里兵。或有如人持刀楯,此暴兵氣也。或有白雲廣六丈,東西竟天者,亦兵起也。青者,有大喪也。)
故曰: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用之,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勝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寶貨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之大,矜人之眾,欲見威於獻,謂之驕兵,兵驕者滅。
(夫禁暴救亂,曰義兵,可以禮服;恃眾以伐,曰強兵,可以謙服;因怒興師,曰剛兵,可以辭服;棄禮貪利,曰暴兵,可以詐服;國危人疲,舉事動眾,曰逆兵,可以權服。)
是知聖人之用兵也,非好樂之,將以誅暴討亂。夫以義而誅不義,若決江河而溉螢火,臨不測之淵而欲墮之,其克之必也。所以必優游恬泊者何?重傷人物。故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不以德來,然後命將出師矣。
夫將者,國之輔也,之人司命也。故曰:將不知兵,以其主與敵也;君不擇將,以其國與敵也。將既知兵,主既擇將,天子居正殿而召之,曰:“社稷安危,一在將軍,今某國不臣,願煩將軍應之。使太史卜齋擇日,授以釜鉞。君入太廟,西面而立,將軍北面而立。君親操鉞,持其首,授其柄,曰:“從是以上至天者,將軍制之。”乃復操柄,授與刃,曰:“從是以下至淵者,將軍制之。”將既受命,拜而報曰:“臣聞:國不可從外理,軍不可從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應敵。臣既受命,專釜鉞之威,臣不敢還諸。”乃辭而行,鑿凶門而出。故《司馬法》曰:“進退唯時,無曰寡人。”孫子曰:“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古語曰:“閫以內,寡之制之;閫以外,將軍制之。”《漢書》曰:“唯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之詔。”
故知合軍聚眾,在於閫外,受推轂之寄,當秉旄之重。無天於上,無地於下,無敵於前,無君於後,乃可成大業矣。故曰:“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