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262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重定向自院解字第3262號
司法院院解字第326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262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26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0月1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29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1 條 ( 34.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縣長兼軍法官縱因辦理軍法案件被訴殺人,仍應歸普通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