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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30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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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302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303號解釋》
院解字第3304號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1月1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5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省市縣議員為刑事被告在訴追中者,無論是否在逃,均不能認為已因事故去職由候補當選人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