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5年11月18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5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省市縣議員為刑事被告在訴追中者,無論是否在逃,均不能認為已因事故去職由候補當選人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