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8月7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052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法院依河南省被災時期地權移轉處理辦法之規定,准原業主買回其出賣之土地判決確定後,買受人所在不明者,應依該辦法第六條修正條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