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中師除太常少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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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中師除太常少卿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7

敕:尚書吏部郎中兼侍御史陳中師,早以體物之文,待問之學,中鄉裏選,第甲乙科。及筮仕立身,皆有本末,不背俗以矯逸,不趍時以沽名,從容中道,自致聞望。累踐郎署,再參憲司,官無卑崇,事無簡劇,如玉在佩,動必有聲,為時所稱,何用不可。朕以立國之本,禮樂為先,今之太常,兼掌其事,貳茲職者,不亦重乎?曆代迄今,謂之清選。往複是命,佇觀有成,予方急才,爾寧久次。可太常少卿。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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