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政得失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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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政得失疏
第一疏
作者:盧懷慎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275

臣聞孔子曰:「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又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三年有成。」《尚書》云:「三載考績,校其功也。」昔子產相鄭,更法令,布刑書,一年而人歌之曰:「取我田疇而伍之,取我衣冠而褚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三年而人又歌之曰:「我有子弟,子產教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終有遺愛,流芳史策。子產賢者也,其為政,尚累年而化成,況其常才乎?臣竊見比來州牧上佐,及兩畿縣令,下車布政,䍐終四考,在任多者一二年,少者三五月,遽即遷除,不論課最。或有歷時未改,便傾耳而聽企踵而望,爭求冒進,不顧廉恥,亦何暇為陛下宣風布化,求瘼恤人哉?禮義未能興行,風俗未能齊一,戶口所以流散,倉庫所以虛空,百姓凋弊,日更滋甚,職為此也。何則?人知吏之不久,則不從其教;吏知遷之不遙,又不盡其力,偷安爵祿,但養資望。陛下雖勤勞之懷,宵衣旰食,然僥幸路啟,上下相蒙,共為苟且而已,寧盡至公乎?此國之病也。此賈誼所謂蹠盭之病,迺小小者耳,此弊久而不革,臣恐為膏肓,雖和緩不能療,豈蹠盭而已哉?漢宣帝總核名實,興理至化,黃霸良二千石也,就增秩賜金,以旌其能,而不遷於潁川,前代之美政也。又古之為吏者長子孫,倉氏、庾氏即其後也。《書》云:「事不師古,以克永代,匪說攸聞。」臣望請諸州都督、刺史、上佐及兩畿縣令等,因任未經四考以上,不許遷除。察其課效尤異者,或錫以車裘,或就加祿秩,或降使臨問,並璽書慰勉。若公卿有闕,則擢以勸能。其政績無聞及犯貪暴者,免歸田里,以明聖朝賞罰之信,則萬方之人,一變於道矣,致此之美,革彼之弊,易於反掌,陛下何惜而不行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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