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別録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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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別録選序
作者:魏禧 
本作品收錄於《魏叔子文集

門人庠復請序《陽明別錄》,禧告之曰,吾所以序《四此堂》盡矣,然猶可為子言者。文成公之成功也,虚己以集眾人之議,謀之也豫以密,而發之曲以斷,此人之所知也。其曲調人情之至,若惟恐有傷夫一人之私者,此則人之所難知也。夫文成位尊權重,其才智足以籠罩天下,天下事宜斷然為之,無所瞻顧,迺其于君相、于僚友,下至屬吏部民,莫不委曲周至,務有以先得其心,若退然不敢自行夫一事者。吾生平主斷,朋友姻黨之間,往往忠而獲罪,而乃發憤無聊,慨然于世不我知。及讀公《別錄》,然後自悔其學之不足也。

库曰:“可得聞乎?”曰:“吾試與子舉其一二:崇義新立,公請授縣丞,舒富知縣,既歷序其行誼與功,然猶曰或于例礙,則量授府州佐貳,令署新縣事,數年之後,別行改選。公辭巡撫兼任,舉能自代,意實主伍文定矣,復以梁材汪鈜並進,蓋公既不敢主斷,而專舉一人,朝廷或疑有所私屬,又此一人,苟不合當軸意,則一請不遂,勢將用其私人,今得其再其次者而用之,猶不失賢者也。桶岡之役,賊已蕩滅,湖廣兵尚在郴州,公欲止其來,則搞賜其統兵官曰:桶岡天險,一鼓而破,固將士用命,亦湖廣兵威有以攝服其心,故巢破之日不敢四出。夫用兵之道,實有不戰而功多者,不顯其功,則摧鋒奪級而外,誰復宣力。且兵非賊境,則無所掠,吾拒之而不賞,後有調發,就肯用命哉?今二省夾剿,吾獨成功,即湖廣之督撫豈能無忌?尤不可不平其心也。”鳴呼!此皆公所為曲調人情者,其所以成功不易知者也。

若夫告諭公移,雖尋常事,必有深思切論,為他人所不能言,則《别錄》與《四此堂稿》皆有之。禧故嘗謂二書當全讀為有益,選而去存之,非予志也。乙卯七月朔,魏禧敬序。

附評[编辑]

邱邦士曰:按事發議論,頗抉其要,而文體則樸而古矣。

自記[编辑]

予作《別錄序》之三月,彭躬庵示以丁明登所輯《古今長者錄》,內載文成公初第時上《安邊八策》,世稱為訏謨,晚自省曰:“語中多抗厲氣,此氣未除任天下事,其何能濟?”筮仕刑曹,言于大司寇,禁獄吏取飯因之餘豢豕,或以為美談,晚自悔曰:“當時則歸己,不識置堂官同僚于何地?此不學之過。”或問寧藩事,曰:“當時只合如此,覺來尚有揮霍,微動于氣者,使今日處之更别。”躬庵曰:“公語誠然,觀《處兩廣事宜疏》,便自不同矣。”予論公三事與此意合,而序已成,不復可引證,附記于此。自記。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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