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雍正朝實錄/卷之六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雍正元年。癸卯。夏。四月。庚戌朔。享太廟。遣貝勒阿布蘭行禮。

上奉聖祖仁皇帝梓宮啟行。是日、駐蹕梁家莊。

河道總督齊蘇勒疏言、河南黃河北岸、陽武、祥符、封邱一帶。有岔流三道。逼近堤岸。繞行五十餘里、始歸正河。南岸青佛寺地方。有支河一道。沿堤下注、四十餘里、方與正河交會。若不急為截斷。恐被刷寬深。傷及大堤。現在築壩堵斷支河。並請接築壩尾子堤、九千二百八十八丈。隔堤、七百八十丈。以制旁流。從之。

予故河南河北鎮總兵官漢都、祭葬如例。

辛亥。聖祖仁皇帝梓宮、至景陵。上先率扈從王以下、文武各官、恭謁暫安奉殿。行禮。奠酒。舉哀。次詣。孝陵、孝東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行禮、如前儀畢。隨詣景陵碑亭南、跪迎梓宮。上號泣不止。隨行各官、無不感慟。聲震林木。上候梓宮過、步行以從。親視奉安於享殿。奠酒。舉哀。悲慟良久。始回行宮。是日、皇太后率皇后及貴妃等、謁陵、行禮上以梓宮安奉山陵享殿。大禮克盡。而思慕哀慟、不能自已。降旨、欲留駐山陵數日。諸王大臣、懇請回鑾。再三陳奉。乃允之。

諭誠親王允祉曰。朕送皇考梓宮至陵寢。不忍遽去。欲留數日、以盡朕心。諸王大臣、勸奏懇切。明日祭畢。朕將回鑾。王暫留數日。將陵寢一應典禮酌定。著諸人俱照定例遵行。再、貝子允禵、著留陵寢附近湯泉居住。俾得於大祀之日。行禮盡心。

壬子。行奉安享殿禮。上慟哭哀號。並令扈從諸舊臣、入享殿大門內行禮。祭畢、上依戀梓宮。伏地慟哭。隨侍諸臣、跪請止哀。勸奉再三。出至殿門外。仍依戀跪哭。諸臣環跪固請。至隆恩門。仍回望哀慟。諸臣又複跪勸。上始出隆恩門。瞻望久之。不忍回鑾。諸臣複懇請再四。上始命移輿、趨過燎所之南。然後升輦。既即路、尚顧望灑淚雲。

諭禮部。景陵辦理修飾甚好。十七阿哥、孫渣齊、薩爾納、甚屬盡心。敬謹效力。十七阿哥、封為郡王。孫渣齊、薩爾納、從優議敘。

是日、上回鑾。駐蹕豪門村南。

癸丑。上駐蹕舊白河村南。

雲南提督張穀正、以老疾乞休。慰留之。

甲寅。上駐蹕劉格莊西。

乙卯。上回宮。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理藩院。爾衙門人員、來往蒙古地方者。聞有不肖之徒、肆行無禮。勒索陵虐。夫外藩之與天朝。不但扎薩克王、即台吉亦系賓客。豈可令領催等卑賤之人、肆其欺陵。爾衙門嚴行申禁。詳定條例。俾嗣後永遠遵行。

以都察院左都御史朱軾、為順天鄉試正考官。禮部尚書張廷玉、為副考官兩廣總督楊琳題。廣西太平府羅陽縣土知縣黃世康故。請以其弟黃世瑸承襲。下部知之。

予故鑲藍旗護軍統領杭奇、祭葬如例。

丙辰。兩廣總督楊琳等摺奏。新會縣盜首張祖珠等、矣眾搶掠。已遣兵擒獲。奉上諭。朕知粵東兵馬、懦弱不堪。大盜竟敢與地方官、公然抗衡。武備不強賊何能盡。如欲剿盡山賊。必以操練兵馬為先。粵省此一事最為緊要。爾等共膺封疆重寄。不可偷安亟宜加意振作。方能改革舊習。且朕觀天下督標撫標之兵、尤屬不堪。率皆不以為事。彼此怠弛。不肯同心合力、整頓料理。而往往以避嫌藉為口實。若以標下軍卒、視為督撫之私兵。天下有是理乎。各省督撫、自茲各當奮勉惕勵。操習以勤。賞罰以公。何慮營伍之不整肅耶。

命怡親王允祥、總理戶部事務、

命察八旗年老人員、有獨子在軍前者、奏聞。

戊午。總理事務王大臣等、以聖祖仁皇帝梓宮、奉安山陵大禮已成奏請上御門聽政。得旨、諸王大臣所奏雖是。但皇考梓宮。尚在享殿安奉朕今即臨御正門理事。心實不忍。念皇考付托重大。節養朕身。一切禮儀、多有未盡。每以天下萬民、事關緊要。勉強照常辦理。亦無遲誤。臨御正門理事、俟皇考梓宮、奉安地宮之後、再為舉行。

己未。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莊親王允祿等。漢軍參領員缺、每以八旗滿洲蒙古人員補授。則該旗缺出、反致乏人。漢軍旗下、亦有可用之人。嗣後漢軍參領缺出。即將漢軍旗下人員、具奏引見。

諭戶部。巡視長蘆鹽課監察御史、既為商人等代還所欠銀二萬兩而商人又欲自欠自還。每年出銀一萬兩。必系出差官員勒派商人。未必實出本心。須特遣大臣一員、將運使叚如蕙並眾商人等、詳悉查明。定議具奏。毋致有累商人。

諭兵部。官馬出牧、派遣部員。有何用處。伊等有在家不去者。有中途而回者。亦有到彼數日而回者。並無效力之處。不過給伊等半年假耳。不如不派伊等為善。著總理事務王大臣議奏。尋議牧放官馬、所派部員、實系並無效力之處。相應停其派遣。其缺、俱派旗員前往。從之。

庚申。諸王大臣、複援據典禮。再三懇請上御門聽政。乃允之。

以鎮國公德普。為宗人府右宗人。

山西太原總兵官金國正、患病解任。調直隸天津總兵官袁立相、為山西太原總兵官。升直隸大名副將韓良輔、為直隸天津總兵官。

辛酉。封怡親王允祥子弘昌、為固山貝子。

調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大成、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總理事務王大臣等、會同禮部、兵部、遵上□日議覆。八旗滿洲人等、設翻譯技勇之科。嗣後將滿洲蒙古、能翻譯者。三年之內、考取秀才二次。舉人一次。進士一次。其所取額數、臨期視人數多寡。請上□日欽定。再照漢軍例、考取武秀才四十名。舉人二十名。進士四名。從之。

撤甘州侍衛火器營官員兵丁。令伯欽拜、率領回京。

壬戌。諭內閣。黑龍江船廠等處、生齒日繁。而各處之人、聚彼貿易者又甚眾。皆屬地方官、應行辦理之事。今祗設武弁人員、致有於例不合之處。此二處、應於御史及部院賢能官員內、酌派一二員到彼料理其差滿更換年限、著議奏。尋議、嗣後令各衙門、保送滿漢科道部院賢能官員。黑龍江、差滿官一員。船廠、差滿漢官各一員。每年更換。從之。

又諭。陝省數年以來軍需錢糧至今尚未奏銷。皆由承辦之人、不顧國帑。惟圖利已。恣意貪婪之所致也。猝令奏銷、即互相推諉。遲延日月、設法掩飾。若使事事如此。效尤成風。則承辦錢糧之人、安知畏懼乎。蘭州藩庫軍需奏銷、仍著折爾金造冊。西寧大兵處、巡撫辦理之錢糧、仍著噶什圖造冊。其原造冊官員、該部查明奏聞、發往噶什圖處。著噶什圖帶往西寧、清查銷算、

以輔國公普照、署鑲藍旗護軍統領。

以陝西寧夏總兵官範時捷、署理陝西西安巡撫。升陝西漢中副將楊起元、為陝西寧夏總兵官。仍署理陝西甘州提督。

癸亥。諭總理事務王大臣等。朕臨御以來。時以天下蒼生為念。凡自外省來京之員。各處雨暘豐歉、必面加詳詢。蓋欲周知民隱也。今差往致祭華嶽侍讀學士田文鏡回京。朕詢彼經過地方情形、與百姓生理。據奏山西平定州、壽陽縣、徐溝縣、祁縣等處。雨澤歉少。民間生計維艱。汾州府屬地方、得雨亦未沾足。地方官現在徵比錢糧。夫巡撫以撫綏地方、愛養百姓為職。今平定、壽陽等處、黎民飢饉。並未奏請賑濟緩徵。反行催科。小民何以存濟此皆因伊等、去年曾奏報得雨今欲掩飾前言甚屬不合。巡撫德音布政使森圖、著交該部察議仍即命侍讀學士田文鏡、會同巡撫德音、率領地方官員。將平定等四州縣飢民、速行賑濟。務使恩澤實沾撫養得所。毋覊時日、以致群黎失業。爾等即傳諭遵行。

諭吏部。引見月官、衣服頗甚整齊。聞貧窘之員、有賃覓衣服者。朕之觀人、並不在於服飾也。嗣後引見官員、各量已力。尋常潔淨衣服、亦可引見。勿圖鮮華、強為備辦。至於侍衛等、只務被服華美。亦當量力服用。並著曉諭傳示。

命各部院滿漢堂官、將郎中、員外、主事等員。十人內、保舉一等一人。二等一人。列名具奏。

甲子。奉聖祖仁皇帝御容、敬供於壽皇殿。上親詣行禮。感念悲愴。瞻顧依戀。儼如神爽式憑雲。

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直隸各省督撫。國家敦勵風俗、首重賢良。舉髦士以勸秀民。實為政教之大端。凡封疆大吏、宜共體此意。廣詢博訪。不可視為具文。漫不加察也。前所頒恩詔內、有每府州縣衛、各舉孝廉方正、暫賜以六品頂帶榮身、以備召用一條。距今數月、未有疏聞。豈通都大邑之中。海澨山陬之遠。遂無潛修砥操、克稱俊乂、可應詔旨者歟。誠恐有司怠於採訪。雖有端方之品、無由上達。殊負朕殷殷延攬之至意。特著直省各督撫、速遵前詔、確訪所屬。果有行誼篤實、素為鄉黨所推者。即列名具奏。毋得隱蔽、及濫引塞責。

直隸巡撫李維鈞奏。原任署撫趙之垣、應發回原籍。令川陝督臣、清查伊叔趙弘燮家產、以完帑項。得旨、皇考御極六十餘年。用人之道、嘉善獎能。不吝爵賞宥罪赦過。率多矜全。如勇略將軍趙良棟、乃心王室。忠勇素著。始終宣力。皇考待以隆恩異數、超越等倫。其子趙弘燮、承襲餘蔭。位任封疆。不思竭力報稱。惟圖利偷安、以致事務廢弛。庫帑虧空。皇考不忍遽加罷斥。寵遇如初。格外優容。冀其改悔。迨至病故、又令伊侄趙之垣、往署撫篆。為之料理一切未完事件。蓋不欲其行事一朝破露。遂罹國法。有損先人名節耳。皇考之所以待切臣者、至於如此。亦云厚矣。朕纘承大統。即洞悉趙之垣、暗昧無知。萬難勝任。然猶仰體。皇考深仁厚澤。曲加優庇。面飭訓諭數次。乃趙之垣怙終不悛。昧於大義。具摺捐銀三十萬兩。始知前此所聞、勒要屬官銀兩進上之言。並非虛語。試問此銀出於何所。直隸全省數十萬民生。系於巡撫一人之賢否。奉職無狀。貢納財物。謂可邀免。有是理乎。畿輔重地、貽誤匪輕。特令解任。准其暫回原籍。仍著速來完補伊叔任內虧空。俟其完日、另降諭旨。猶是皇考厚待功臣之意也。趙氏子孫、忍負國恩。皇考與朕、寧忍負功臣後裔耶。該部速將此諭、行文川陝總督、出示曉諭、使咸知朕意。

兵部議覆。川陝總督年羹堯奏。打箭爐迤西台土司、加克瓦斯之兵。請照內地兵丁、給與鹽菜銀兩。應如所請。從之。

鑾儀衛鑾儀使師懿德、以疾請解任。允之。

乙丑。諭翰林院。自古帝王臨朝施政右史記言。左史記動。蓋欲使一舉動、一出言之微。無不可著為法則、垂範百世也。皇考聖祖仁皇帝、英年踐阼。即設日講起居注官。於詞臣中、擇其才品優長者。以原官充補。鉅典茂昭。度越前代。誠為聖帝哲王之盛事。御極六十一年。紹精一執中之統。勵敬天勤民之心。文謨武烈。經緯萬幾。盛德日新。大業鴻顯。天下臣民、仰瞻至治。不啻日月麗天。江河行地。莫不敬信悅服。記注之臣、美不勝書。皇考聖祖仁皇帝、謙德彌光。聖不自聖。惟恐史官或多溢美之詞。故康熙五十六年以後、裁省記注。祗令翰林五員、於理事時、輪侍班行。凡有重務要旨。仍令內閣諸臣、記而存之。意至周深也。茲朕纘承大統。夙夜兢業。日昃不遑。思所以上繼皇考功德之隆。下致四海晏安之治。顧惟涼德、深懼負荷之難。今御門聽政之初。益當寅畏小心。綜理庶事。咸期舉措允宜。簪筆侍臣、何可闕歟。當酌複舊章。於朕視朝臨御、祭祀壇廟之時。今滿漢講官、各二人侍班。不獨記載諭旨政務。或朕有一言之過、一事之失、皆必據實書諸簡策。朕用以自警。冀寡悔尤。庶幾凜淵冰之懷、以致久安。慎樞機之動、以圖長治。其仍複日講起居注官、如康熙五十六年以前故事。爾衙門即遵旨行。

諭總理事務王大臣等。前諭各衙門司官遷轉。將行掌案卷、新舊交盤。說堂存案。向日部中案卷面、書堂司官姓名。下注題押。其接縫處、或標封字。或用司印。尚可私竊增刪。嗣後皆用堂印。有添寫處、亦用堂印。並設立印簿。開明年月用印數目、及用印司官姓名。如此、則弊端可杜。而卷案亦按簿可查。傳諭各衙門、一體遵行。

諭理藩院。厄魯特垂木丕爾等逃遁。蒙古人遇之。俱各努力追擒。伊等感激皇考覆育深恩。竭誠仰報。朕覽奏章、為之墮淚。嘉嘆不已。將此旨繕寫、發與達鼐。令將效力人等、查明具奏。毋使一人遺漏。朕將加以特恩。

封十七阿哥允禮、為多羅果郡王。

丙寅。孝端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昭陵。

以兵部右侍郎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阿克敦、刑部尚書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勵廷儀、詹事府詹事伊都立、翰林院侍講學士嶽色、塗天相、左庶子常保、何國宗、侍讀王國棟、侍講王傳、吳襄、右中允張廷璐、編修劉於義、任蘭枝、吳家騏、檢討覺羅逢泰、德齡、李鐘莪、鞏建豐、俱充日講起居注官。

實授來保、為內務府總管。

吏部議覆。國子監祭酒伊爾登等奏。監丞、助教、博士、學正、學錄等員、各有司教之職。請停止捐納。專用正途出身之教授、學正、教諭、升補。應如所請。從之。

丁卯。上始御乾清門聽政。追念聖祖仁皇帝垂統貽謀。自升座以至竣事。天顏慘戚。諸臣咸頌純孝雲。

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滿漢文武大臣官員等。朋黨最為惡習。明季各立門戶、互相陷害。此風至今未息。惟我皇考允執厥中。至仁在宥。各與保全。不曾戮及一人。爾諸大臣內、不無立黨營私者。即宗室中、亦或有之。爾等若以向蒙皇考寬大。幸免罪愆。仍蹈前轍。致干國法。昬昧極矣。豈但滿洲。即漢人亦與一家骨肉無異。何苦波累及之。夫人之性情、各有所向。豈有與通國之人、無不投契之理。但辦理公事、不可存私。今諸大臣俱在朕前。朕居藩邸。曾與爾等、議及私事。密相往來乎。皇考知朕中立不倚。是以命朕纘承大統。朕自思之。亦惟朕方能不戮一人。無一人不保全耳。朕非獨因皇考付托之重。實感皇考四十餘年教養深恩。委曲周至。言念弘慈。昊天罔極。此朋黨之習。爾諸大臣、有則痛改前非。無則永以為戒。爾等當思皇考數十年寬厚之恩。亦當共體朕委曲保全至意。若仍怙惡不悛。朕雖欲勉強仰體皇考聖衷、力為寬宥。豈可得乎。夫朕言是、即宜遵行。朕言非、即宜陳奏。朕未嘗拒也。朕屢詔求言。雖小臣欲進言者、咸得上達。每多召入、屏去左右、令其面陳。爾諸大臣、非不得奏之人。乃隱匿不奏。退有後言。某人不當用。某事不當行。誠小人之惡習也。夫朕所用之人、所行之事、如有不當。爾等身為大臣、何難陳奏。所言果是、朕即用之。如不奏而但肆譏議。設有人詰以不奏之故。能無愧於心耶。賢者、朕之所好。爾等即宜好之。不肖者、朕之所惡。爾等即宜惡之。乃或其人為朕所信任。盡心竭力於國家之事。則反謂其專擅作威。如此、人孰肯效其所為。自取誹謗乎。其或唯諾成風。諸事不問。但思自便其身。為己則得矣。於國何補。夫君親、大義也。譬若父之讐、則與之相愛。父之愛、則與之為讐。為人子者、有是理乎。要之以君之好惡為好惡。然後人人知改其惡而遷於善。君臣一心。國之福也。傳之萬世。亦有令名。爾等其祗承朕諭。

諭大學士等。爾等皆皇考簡任耆舊大臣。論年齒、雖與皇考相等。若經歷事務、豈能仰及皇考萬一。皇考實足為爾等之師。是以爾等但能奉遵諭旨者、斯稱善已。朕自幼未曾理事。皇考命朕紹承大統。朕深念付托之重。凡朕所降諭旨。爾等以為是、則曰是。以為非、則即陳奏。勿得面從。雖封還朱批諭旨。朕亦深喜。斷不譴責。若但隨聲附和。致自取辱。非朕所望也。

諭吏部、戶部、兵部。各省給發駐防官兵米穀草豆等項、價值不一。除已有定額省分、照常給發外。其餘未曾定額省分、多寡不符。理應將本省歷年給發之價、酌處其中。畫一定議。價值一定。便於遵行。如遇年豐價平、稍有贏餘。於官兵亦屬有益。儻歲歉價昂。該督撫據實陳奏。朕自加恩。

諭領侍衛內大臣、八旗大臣等。國家武備、關系重大。爾等皆有訓兵責任。昔皇考常躬率士卒。寓訓練於較獵之中。皇考騎射超倫。士卒無不欽服。各相鼓勵。並非爾等訓練所致。朕不能企及皇考。則訓練之事、惟爾等是賴。但訓練士卒。有實心操習者。亦有虛應故事者若爾等按期較射、以圖塞責。不過閒談飲茶而散。則不但徒勞軍士。爾等亦徒多往返。何益之有。此皆朕居藩邸時、素所深知者。爾等能盡職、朕必全爾等顏面。爾等亦宜全朕繼述之孝思。嗣後爾等務宜實心訓練。比來軍士、生計稍艱。皇考教養六十餘年。恩賚頻施。無不周備。以天下之正供、贍養兵丁。如此外再欲加增錢糧、亦恐難給。兵丁生計之艱、其故雖多。大抵因奢侈所致。爾等皆管轄兵丁之人。應將平素守分者、加以優獎。奢侈者、加以訓飭。則自知懲勸矣。此事一時亦難移易。朕與爾等約、以三年為期。如三年後、仍不能改。爾等之罪、不止罷黜。且一經罷黜、勿希複用。彼時勿更怨望。

禮部遵旨議覆。孔子先世五代。俱應封公爵、以昭隆典。得旨、五倫為百行之本。天地君親師、人所宜重。而天地君親之義、又賴師教以明自古師道、無過於孔子。誠首出之聖也。我皇考崇儒重道。超軼千古。凡尊崇孔子典禮。無不備至。朕蒙皇考教育。自幼讀書。心切景仰。欲再加尊崇。更無可增之處。故敕部追封孔子先世五代。今部議封公。上考歷代帝王、皆有尊崇之典。唐明皇封孔子為文宣王。宋真宗加封至聖文宣王。封孔子父叔梁紇為齊國公。元加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加封齊國公為啟聖王。至明嘉靖時、猶以王系臣爵。改稱為至聖先師孔子。改啟聖王為啟聖公。王公雖同屬尊稱。朕意以為王爵較尊。孔子五世、應否封王之處。著詢問諸大臣具奏。

直隸巡撫李維鈞奏言、修築太行等堤銀兩、請公同捐助。得得、修築甄家莊等四處、漫決堤工。用過銀兩。俱系緊要工程動用。不必捐補。著以正項錢糧奏銷。

江寧將軍雍吉納奏言、江寧標下步兵七百名不敷巡察。請再添一百名。從之。

免山東德州章邱等四十一州縣、臨清等三衛、康熙六十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戊辰。禮部議、朝鮮國冬至元旦表文、並年貢、仍照舊例行。至恭進萬壽表文貢物、應於九月內來京。得旨、朝鮮國所進萬壽表文貢物、不必於九月內來京。著仍照例、十二月內、與年貢同進。

宗人府左宗人鎮國公登塞、以年老乞休。允之。

以故三等阿思哈尼哈番碩色子常祿、襲職。

除山西、陝西、教坊樂籍。改業為良民。

己巳。調正藍旗蒙古副都統佛倫、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升鑲白旗護軍參領哈濟噶爾、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正黃旗護軍參領李柱、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

庚午。予故一等公追贈太傅佟國維、謚端純。

辛未。諭宗人府。分給廉親王怡親王之莊田財物等項、查有少於誠親王之處。著補給。果郡王、理郡王、除所分旗分佐領、包衣佐領人員外。其莊田財物等項、俱查照敦郡王之數分給。履郡王之莊田財物等項、查有少於敦郡王之數。亦著補給。

複准鄉會試錄、照例刊刻進呈。

壬申。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都統拉錫。追擒逃揗厄魯特之效力人員、已諭令議敘。其收管未曾逃遁厄魯特之人員、亦著查明議敘。

癸酉。吏部議奏。山西巡撫德音、布政使森圖、隱匿地方災荒。既不奏報。又不停徵。應革職。得旨、遣祭華岳之侍讀學士田文鏡到日。朕詢彼經過地方情形、與百姓生理。據奏山西平定州等處、民間生計維艱。地方官現在徵比錢糧。是以即遣田文鏡速往賑濟。且聞年羹堯來京之時、曾囑德音查明歉收州縣。奏請緩徵。至今並未啟奏。巡撫系封疆大吏。一聞百姓飢饉、即當陳奏。德音既不奏聞。反行催科徵納。其不能勝巡撫之任、於此可見。德音從寬免革職。著來京、在學士任效力行走。其員缺、著內閣學士諾岷補授。布政使森圖、人不及。著革退。在驍騎參領效力行走。其員缺、著順天府府丞連肖先補授。

甲戌。正黃旗滿洲副都統納爾賽、年老休致。以散秩大臣永壽、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追封故阿達哈哈番佟養真、為一等公。加贈太師。謚忠烈。

乙亥。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戶部。朕臨御以來、宵旰憂勤。凡有益於民生者、無不廣為籌度。因念國家承平日久。生齒殷繁。地土所出、僅可贍給。偶遇荒歉、民食維艱。將來戶口日滋。何以為業。惟開墾一事、於百姓最有裨益。但向來開墾之弊。自州縣以至督撫、俱需索陋規。致墾荒之費、浮於買價。百姓畏縮不前。往往膏腴荒棄。豈不可惜。嗣後各省、凡有可墾之處。聽民相度地宜。自墾自報。地方官不得勒索。胥吏亦不得阻撓。至升科之例、水田仍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著著為定例。其府州縣官、能勸諭百姓開墾地畝多者。准令議敘。督撫大吏、能督率各屬開墾地畝多者。亦准議敘。務使野無曠土。家給人足。以副朕富民阜俗之意。該部即遵諭行。

諭都統拉錫。嗣後游牧處、八旗察哈爾來京引見人員、內有軍前效力。曾經皇考識認者。爾預先奏聞。朕加恩賞賜。

命卓異官員留京、以應升之缺用。

戶部議奏。公庫銀兩、應照常借與官兵。得旨、此項支借銀兩、原欲使官兵有所裨益。其果否支借、及該管官員、有無指名侵用情弊。現在庫內存數若干。遣副都御史牛鈕、給事中鄂托拜、速往查核。再出征官兵支借庫銀、亦有已經豁免者。一並查明。

丙子。諭宗人府。淳郡王數年以來、安分守已。敬順小心。朕御極後、尤竭誠盡敬。於皇考大事。一應典禮。不顧殘廢。黽勉曲盡。殊屬可嘉。著晉封親王。

免江南海州桃源等十州縣、徐州一衛、康熙六十一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丁丑。孝陵蓍草生。馬蘭口總兵官範時繹、奏聞恭進。上命傳視廷臣。無不驚喜贊頌、以為奇瑞。

江南安徽巡撫李成龍摺奏。二麥豐收分數。奉上諭。雨水年歲、及吏治民生、總宜據實上達。不可以寬慰聖懷、恐煩睿慮為辭。粉飾欺蔽。而托名忠順。君臣本為一體。中外原無間隔。要當彼此披露。毫不隱諱。上下同心。和氣充滿。則自能感召天庥。百物阜成。萬姓蒙福矣。

命各省總兵官、俱以摺子奏事。

給戶部尚書孫渣齊、內務府郎中薩爾納拖沙喇哈番世職。

戊寅。命發內庫銀九十萬兩交與諸王大臣、分派八旗、及包衣三旗。令屬下官員、營運生息。以備各旗護軍校、驍騎校、前鋒、護軍、領催、馬甲、步兵等、有喜喪之事。俾得永遠沾恩。其應給銀數、自二十兩至四兩止。令參領以下、至各族長、查明具保。該旗都統、咨行內務府領取。無得虛冒。有不敷者、酌量加增。於二年正月為始。

命各部院衙門堂官、於筆帖式內、每十員、保舉一等一人。二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