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正義/卷一 論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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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經正義/序 難經正義
卷一 論脈
葉霖
難經正義/卷二 論經絡

一難[编辑]

一難曰︰十二經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謂也?

首發一難,問手足十二經皆有動脈,何以獨取寸口以決死生,以起下文之義。

按︰五臟六腑之氣,晝夜循環,始於肺而終於肺,是肺為一身之主氣,而寸口乃肺之動脈,在太淵、經渠之分,為脈之大會,故越人獨取此以候五臟六腑之氣。然諸經動脈,不可不知,否則握手不及足,難免長沙之呵斥矣。手陽明大腸脈動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間。)手少陰心脈動極泉,(在臂內腋下筋間。)手太陽小腸脈動天窗,(在頸側大筋間曲頰下。)手少陽三焦脈動和 , (在耳兌發陷中。)手厥陰心包絡脈動勞宮,(在掌中屈中指無名指盡處是。)足太陽膀胱脈動委中,(在膝約紋裡。)足少陰腎脈動太溪,(在足踝後跟骨上。)足太陰脾脈動沖門,(在曲骨旁,同身寸之三寸五分。)足陽明胃脈動沖陽,(在足大指次指陷中為內庭,上內庭同身寸五寸是。)足厥陰肝脈動太 沖,(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二寸是。)足少陽膽脈動聽會。(在耳前陷中。)考《明堂針灸圖》、《甲乙經》諸書,指稱動脈者二十餘穴,惟此十餘穴,或可用以診候,而此十餘穴中,又以太溪、沖陽、 太沖三足脈為扼要也。

然︰寸口者,脈之大會,手太陰之脈動也。

然,答辭。會,聚也。手太陰,肺之經,言肺主氣,十二經之脈動,皆肺氣鼓之,故肺朝百脈,而大會於寸口。寸口者,即《素問‧經脈別論》氣口成寸,以決死生之義,故曰寸口。寸 口三部,魚際為寸,太淵之高骨為關,經渠為尺,是手太陰肺經之動脈也。人之飲食入胃,其清氣上注於肺,以應呼吸,而行脈度,越人立問之意,所以獨取夫寸口,而後世宗之,為不易 之法,四十五難脈會太淵,亦此義也。

人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五十度周於身。漏水下百刻,榮衛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亦二十五度,為一周也,故五十度複會於手太陰,寸口者,五臟六腑之所終始,故法取於寸口也。

此承上文言,人謂平人,不病而息數調勻者也。《靈樞‧五十營篇》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十息氣行六尺,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一周於身,水下二刻,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於身,水下二十刻,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水下百刻,凡行八百一十丈。《營衛生會篇》︰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以傳於肺,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營周不休,五十度而複大會,衛與營俱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亦五十度而複大會於手太 陰矣。《素問‧平人氣象論》︰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是脈者,營氣也。行經脈一日五十周,今日平旦始於手太陰之寸口,明日平旦又會於 手太陰之寸口,此五臟六腑之所終始,故取法於寸口也。

按︰脈者,血中之氣也,經言營氣,取營運於中之義。西醫言食入於胃至小腸,皆有微絲管吸其精液,上至頸會管,過肺入心左上房,(心體中空,四壁嶙峋,或凹或凸,中有直肉隔之,故稱左房右房;左右半截,又有橫肉間之,以分上下,筋絲數條牽連,故自能開闔,以應呼吸也。)化赤為血,此即清者為營也。其血從左上房落左下房,入總脈管,由脊之膂筋,循行經脈之間,一日夜五十度周於身,盡八百十丈之脈道,以應呼吸。漏下者,營氣也。若夫衛氣,取衛護於外之義,經脈中之血氣,由脈管之尾,出諸氣街,入微絲血管,(經謂孫絡者是也。)與陽明之悍氣(人之飲食,五味雜投,奚能無毒,西醫謂之炭氣者,此也。)相合,散布通體皮腠之間,充膚熱肉,淡滲毫毛,此即濁者為衛也。脈管之赤血,既入微絲血管,合陽明悍氣,則其色漸變漸紫,西醫因其有毒,謂之炭氣。散布遍體,漸並漸粗,而接入回血管(經謂絡脈者是也。)之尾,血入回血管,內而臟腑,外而經脈並脈管,交相逆順而行。外行經脈者,有陰陽之別,一支浮於肌腠之上。一支沉於分肉之間,即陽絡行於皮表,陰絡行於皮裡,而皆與脈管偕行,經言營行脈中,衛行脈外者是也。回血管內外行遍,入總回管,至心右上房,落右下房,遞入於肺,呼出悍氣,吸入生氣,其血複化為赤,入心左上房,陰陽相貫,如環無端者,此之謂也。然氣中有血,血中有氣,氣與血不可須臾之相離,乃陰陽互根,自然之理也。夫營運經脈中之血氣,周夜行五十周者,如月之應水,流貫地中,其行疾。

出諸氣街,合陽明悍氣,纏布周身之血氣,晝夜行一周者,如日隨天道,繞地環轉,其行遲,故人與天地參也。行陰行陽者,陰絡陽絡中血氣隨經脈偕之衛氣也。至若外邪襲人,熱傷氣,寒傷血,當責諸孫絡纏布周身之衛氣。伏氣內發,當責諸絡脈中之衛氣。浮於脈外者,可刺之以泄其氣,沉於脈內者,宜急攻以殺其毒。診脈察病,當責諸營運脈管之營氣。蓋血入心之上房,落下房,過總脈管,皆開闔聲與呼吸相應,故可候脈之動數,而西醫聽聲以辨心疾,亦取乎此。

二難[编辑]

二難曰︰脈有尺寸,何謂也?

然︰尺寸者,脈之大要會也。

會,聚也。要會者,言切要聚會之處也。人之一身,經絡營衛,五臟六腑,莫不由於陰陽,而或過與不及、於尺寸見焉,故為脈之大要會也。一難言寸口為脈之大會,以肺朝百脈而言也。

此言尺寸為脈之大要會,以陰陽對待而言也。

從關至尺是尺內,陰之所治也;從關至魚際是寸內,陽之所治也。

關者,尺寸分界之地,《脈訣》所謂高骨為關是也。關下為尺,主腎肝而沉,故屬陰。魚際,大指本節後內廉大白肉名曰魚,其赤白肉分界,即魚際也。關上為寸口,主心肺而浮,故屬 陽。治,理也。欲明陰陽為病之治者。須於尺寸候之也。

故分寸為尺,分尺為寸。

寸為陽,尺為陰,陽上而陰下,寸之下尺也,尺之上寸也,關居其中以為限也。言分寸為尺,分尺為寸者,謂關上分去一寸,則餘者為尺,關下分去一尺,則餘者為寸,此明尺寸之所以得 名也。

故陰得尺內一寸,陽得寸內九分。

此又於尺寸中分其長短之位,以合陰陽之數,一寸為偶數,九分為奇數也。蓋關以下至尺澤,皆謂之尺,而診脈則止候關下一寸,關以上至魚際,皆謂之寸,而診脈止候關上九分,故曰︰尺內一寸,寸內九分也。

尺寸終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

寸為尺之始,尺者寸之終,雲尺寸者,以終始對待而言,其實則寸得九分,尺得一寸,皆陰陽之盈數也。然得一寸不名曰寸,得九分不名曰分者,以其在尺之中,在寸之中也。

三難[编辑]

三難曰︰脈有太過,有不及,有陰陽相乘,有覆有溢,有關有格,何謂也?

此言太過不及,皆病脈也。陰乘陽,則陰太過而犯陽,為陽不及;陽乘陰,則陽太過而犯陰,為陰不及。若相乘之甚者,則為覆溢之脈,而成關格之証也。

然︰關之前者,陽之動也,脈當見九分而浮,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

關前為陽,寸脈所動之位。脈見九分而浮,九,陽數,寸之位浮,陽脈是其常也。過,謂過於本位,過於常脈;不及,謂不及本位,不及常脈,是皆病脈也。

遂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此陰乘之脈也。

遂者,徑行而直前也。魚,即魚際。溢,如水之溢滿,而出於外也。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故曰關。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故曰格。此陰乘陽位,其脈遂溢於魚際之分,而 成外關內格之証也。

關以後者,陰之動也。脈當見一寸而沉,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

關後為陰,尺脈所動之位。脈見一寸而沉,一寸陰數,尺之位沉,陰脈是其常也。過謂過於本位,過於常脈;不及謂不及本位,不及常脈,皆病脈也。

遂入尺為覆,為內關外格,此陽乘之脈也。

覆者,如牆之傾覆也。經云︰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以陰不得營於陽,陽遂下陷而覆於尺之分,此陽乘陰位之脈,而成內關外格之証也。

故曰覆溢,是其真臟之脈,人不病而死也。

覆溢之脈,乃陰陽離決之征。若覆溢之微,雖關格重証,猶或未至危殆。若覆溢之甚,為真臟之脈。真臟者,謂臟氣已絕。其真形獨現於外,不必有疾病,而可決其必死也。

按︰脈乃血中之氣,謂之營氣,西醫言穀食入胃,其精液乃至頸,過肺奉心,化赤為血,應呼吸,行脈道。即《靈樞‧營氣篇》云︰營氣之道,內谷為寶,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複始者是也。蓋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至於手太陰,是左右寸口,雖屬於肺,而皆有陽明胃氣鼓舞其間,故胃為脈之根,肺為脈之干也。《素問‧脈要精微論》云︰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六節臟象論以人迎一 盛至四盛以上為格陽,寸口一盛至四盛以上為關陰。而《靈樞》終始、禁服諸篇,亦以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脈口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陰,溢陰為內關不通,死不 治。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此人迎寸口,指結喉兩旁 人迎,太淵、經渠間之寸口而言也。越人既獨取寸口,不診十二經動脈,無取乎結喉之人迎。

推溢陽為外格,溢陰為內關之意,知人迎為寸口肺脈之根,寸口為人迎胃脈之干,人迎脈大至一倍、二倍、三倍、四倍,未有不變見於氣口者,以根大而干亦大也。如人迎四倍以上為外格証,則寸口之脈,亦溢於魚上為溢陽脈,以應人迎之氣。為其根干相通,是寸口以上可察人迎之氣,而結喉兩旁之人迎亦不必診也。此越人獨取寸口,以尺寸分覆溢、關格脈証之意也。後之注《難經》者,不能達越人之意,多主此一脈四名之說,或謂人迎當診於結喉兩旁,死於句下,泥執經文,皆屬誤會。不知此節大旨,診尺寸以詳陰陽相乘之候,而察關格之病也。故其設問,謂古之論脈者,曰太過,曰不及,曰陰陽相乘,曰覆溢,曰關格,若是說來,各有所異否?答辭始舉關之前後,申明陰陽之位,而以過之與減,解太過不及為脈之情勢,以上魚入尺,解覆溢為脈之現體,而後結其義曰︰是為關格病之所成也。仲景平脈篇云︰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嘔逆。是據此節而申明其証者也,何注家 不察之甚耶?

四難[编辑]

四難曰︰脈有陰陽之法,何謂也?

然︰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呼吸之間,脾受谷味也,其脈在中。

此言脈之陰陽雖在於尺寸,其陰陽之氣,又在浮沉。如心肺居膈上,陽也,呼出必由之,腎肝居膈下,陰也,吸入必歸之。脾受谷味,為生脈之原而在中,而呼出吸入,無不因之,故診脈之法,浮取乎心肺,沉取乎腎肝,而中應乎脾胃也。

按︰經言呼出者,非氣自心肺而出也,為腎肝在膈下,其氣因呼而上至心、至肺,故呼出心與肺也。心肺在膈上,其氣隨吸而入至腎、至肝,故吸入腎與肝也。夫呼者因陰出,吸者隨陽入,其呼吸陰陽,相隨上下,經歷五臟之間,乃脾胃受穀氣以涵養之也,故言其脈在中。讀此節不得刻舟求劍,謂呼出之氣為陽,吸入之氣為陰也。

浮者陽也,沉者陰也,故曰陰陽也。

按之不足,舉之有餘曰浮,浮為陽者,象火而炎上也;按之有餘,舉之不足曰沉,沉為陰者,象水而潤下也。

心肺俱浮,何以別之?

然︰浮而大散者,心也;浮而短澀者,肺也。腎肝俱沉,何以別之?

然︰牢而長者,肝也;按之濡,舉指來實者,腎也;脾者中州,故其脈在中。是陰陽之法也。

浮大無力,按之散而欲去者,名曰散;浮細而遲,往來蹇滯不前者,名曰澀。沉而有力,實大弦強,按之但覺堅極而不移者,名曰牢;大而長微弦,按之隱指 然,中取、沉取皆有力者,名曰實。心肺俱俘,何以別之?蓋心屬火,故其象浮而大散;肺屬金,故其象浮而短澀。

腎肝俱沉,何以別之?蓋肝屬木,故其象牢而長;腎屬水,故其象舉指按之來實,水體外柔而內剛也。脾屬土在中,旺於四季,主養四臟,其脈來從容和緩,不沉不浮,故曰其脈在中也。

脈有一陰一陽,一陰二陽,一陰三陽;有一陽一陰,一陽二陰,一陽三陰。如此之言,寸口有六脈俱動邪?

然︰此言者,非有六脈俱動也,謂浮沉長短滑澀也。浮者陽也,滑者陽也,長者陽也,沉者陰也,短者陰也,澀者陰也。所謂一陰一陽者,謂脈來沉而滑也,一陰二陽者,謂脈來沉滑而長也。一陰三陽者,謂脈來浮滑而長,時一沉也;所謂一陽一陰者,謂脈來浮而澀也,一陽二陰者,謂脈來長而沉澀也,一陽三陰者,謂脈來沉澀而短,時一浮也。各以其經所在,名病逆順也。

過於本位謂之長,不及本位謂之短,按之往來流利,輾轉替替然,謂之滑也。前引五臟之脈,以應五行,此又引三陰三陽之脈,以應六氣。其浮滑長,三陽也;沉短澀,三陰也。而於三部中察此六脈,即可知陰陽盛衰之機。蓋陰陽之脈不單至,惟其不單至,故有此六脈相兼而見,惟其相兼,故有一陰一陽,一陽一陰之不同也。此別陰陽虛實之法。再參春夏秋冬,觀其六脈之變,則庶乎可知病之逆順矣。

按︰徐氏曰︰此節言六脈互見之象也,此但舉其例而言,亦互相錯綜,非一定如此也。其經,手足三陰三陽也;逆順,如心脈宜浮,腎脈宜沉,則為順;若心脈反沉,腎脈反浮,則為逆。此又見脈無定體,因經而定順逆也。然脈之浮沉,或可相兼,滑澀長短,不得並見,亦當曉也。

五難[编辑]

五難曰︰脈有輕重,何謂也?

然︰初持脈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如六菽之重,與血脈相得者,心部也。如九菽之重,與肌肉相得者,脾部也。如十二菽之重,與筋平者,肝部也。按之至骨,舉指來疾者,腎部也。故曰輕重也。

持脈,即按脈也。菽,豆之總名。肺位最高而主皮毛,故其脈如三菽之重。心在肺下主血脈,故其脈如六菽之重。脾在心下主肌肉,故其脈如九菽之重。肝在脾之下主筋,故其脈如十二菽之重。腎在肝下主骨,故其脈按之至骨,沉之至也,舉指來疾,言其有力而急迫,即四難舉指來實之義也。此五臟本脈如此,倘有太過不及,則病脈也。

菽,豆之總名,診脈輕重,何獨取乎豆,且不言三菽、四菽、五菽,而必以三累加之,蓋豆在莢,累累相連,與脈動指下相類,以此意推之,言三菽重者,非三菽加於一部之上,乃一指下如有一菽重也,通稱三部,即三菽也。肺位高而主皮毛,故輕。六菽重者,三部各有二菽重也,心在肺下主血脈,故稍重。九菽重者,三部各有三菽重也,脾在心下主肌肉,故又稍重。

十二菽重者,三部各有四菽重也,肝在脾下主筋,故較脾又加一菽重也。腎在肝下而主骨,故其脈按之至骨,沉之至也,而舉之來疾者何也?夫脈之體血也,其動者氣也,腎統水火,火入水中而化氣,按之至骨,則脈氣不能過於指下,微舉其指,其來頓疾於前,此見腎氣蒸動,勃不可遏,故曰腎部也。舉指兩字,最宜索玩,不可忽也。若去此兩字,是按之至骨而來轉疾,乃牢伏類矣。

六難[编辑]

六難曰︰脈有陰盛陽虛,陽盛陰虛,何謂也?

然︰浮之損小,沉之實大,故曰陰盛陽虛。沉之損小,浮之實大,故曰陽盛陰虛。是陰陽虛實之意也。

浮沉者,下指輕重也;盛虛者,陰陽盈虧也。滑氏曰︰輕手取之而見損小,重手取之而見實大,知其為陰盛陽虛也。重手取之而見損小,輕手取之而見實大,知其為陽盛陰虛也。大抵輕手取之陽之分,重手取之陰之分,不拘何部,率以此推之。前四難論陰陽平脈而及於病脈,此節專論陰陽虛實,太過不及之義,陰陽之法似同,而平病微甚各異,不可不察。徐氏謂上文屬於陰,屬於陽,平脈也。恐不盡然。

七難[编辑]

七難曰︰經言少陽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長;陽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陽之至,洪大而長;少陰之至,緊大而長;太陰之至,緊細而微,厥陰之至,沉短而敦。此六者,是平脈耶?將病脈也?

然︰皆王脈也。

洪脈似浮而大兼有力,舉按之則泛泛然滿三部,狀如水之洪流,波之涌起,脈來大而鼓也。緊脈帶數如切繩,如轉索,丹溪謂如紉線,譬如以二股三股糾合為繩,必旋絞而轉,始得緊而成繩者是也。

細脈如線極細,三候不斷不散者是也。微脈似有似無,浮軟如散,重按之欲絕者是也。上文言三陽三陰之旺脈,此言三陰三陽之旺時。至,言其氣至而脈應之也。少陽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長者,以少陽陽氣尚微,離陰未遠,故其脈無定也。陽明之至,浮大而短者,陽明陽氣已盛,然尚未極,故浮大而短也。太陽之至,洪大而長者,太陽之陽極盛,故洪大而長也。太陰之至,緊大而長者,太陰為陰之始,故有緊象,而尚有長太陽脈也。少陰之至,緊細而微者,少陰之陰漸盛,故緊細而微也。厥陰之至,沉短而敦者,敦,沉重貌,以厥陰陰之至,故沉短而敦,陰脈之極也。此六者,非本然之平脈,亦非有過之病脈,乃六氣應時而至之旺脈也。首稱經言,即《素問‧平人氣象論》太陽脈至,洪大以長;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陽明脈至,浮大而短之義,引申而言之也。

其氣以何月各王幾日?

然︰冬至之後得甲子少陽王,複得甲子陽明王,複得甲子太陽王,複得甲子少陰王,複得甲子太陰王,複得甲子厥陰王。王各六十日,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此三陽三陰之王時日大要也。

古歷以十一月甲子合朔冬至為歷元。然歲周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則日有零餘,歲各有差,越人申《素問‧六節藏象論》之義,以六六之節成一歲。其自冬至之後得甲子,即是來年初之氣分,為歲差之活法也。

其甲子或在小寒之初,或在大寒之初,以應乎少陽之氣。少陽之陽,其陽尚微,複得甲子,應乎陽明。陽明則陽已盛,複得甲子,應乎太陽。太陽則陽極盛,陽極則陰生而太陰用事,故複得甲子,應乎太陰。太陰之陰氣尚微,複得甲子,應乎少陰。少陰之陰已盛,複得甲子,應乎厥陰。厥陰則陰極盛,陰盛則陽生,如是無已,此三陰三陽之旺脈,隨六甲之日數者如此。

按︰《歸藏》商易,取用乎坤,而以十二辟卦,候一歲十二月消息,亦即乾坤二卦六爻之旁解也。蓋乾之六陽,自十一月建子,冬至一陽始生,為地雷複卦,即乾之初九爻。十二月建丑,二陽生,為地澤臨卦,即乾九二爻。正月建寅,三陽生,為地天泰卦,即乾九三爻。二月建卯,四陽生,為雷天大壯卦,即乾九四爻。三月建辰,五陽生,為澤天 卦,即乾九五爻。至四月建巳,六陽充足,而為乾為天,即乾之上九爻,此一年之乾卦也。五月建午,夏至一陰生,為天風垢卦,即坤之初六爻。六月建未,二陰生,為天山 卦,即坤六二爻。七月建申,三陰生,為天地否卦,即坤六三爻。八月建酉,四陰生,為風地觀卦,即坤六四爻。九月建戌,五陰生,為山地剝卦,即坤六五爻。至十月建亥,六陰純靜,而為坤為地,即坤之上六爻。此一年之坤卦也。夫坤為萬物之母,而能生物,然坤本純陰,必待乾與之交,而得其陽,然後始能生萬物也。十二支次序,世人皆以子為首,因坤臨十月亥,坤為純陰之卦,陰極則陽生,故十一月冬至,一陽升於地上,為地雷複也。不知造化端倪,實不在子而在午。蓋天地交而萬物生,是乾坤交 之初,即為萬物造端之始。然交必陽體充足而後能交,乾之六陽,乃充足於四月之巳,次為午,故乾至五月建午,始與坤交,是則乾足於巳而動於午,巳午皆火,故伏羲卦乾居正南。

乾之外體屬火,乾中含蓄陰精屬金,故五行家言庚金長生在巳。所謂長生者、乃指其生之之原而言也。乾之初動於午,每年五月夏至之時,乾上九之一陽,已升至天頂極高,不得不轉而向下,向下即感動坤陰之氣上升而交,故天地三交,五月建午為第一交,六月未為第二交,七月申為第三交,所謂坤三索於乾也。乾坤交而謂之索者,以坤本純陰,必索於乾而後有陽,始能生化也。乾陽入坤而化為氣,氣生而為雲為雨。蓋十二辟卦,乾位,巳火也;坤位,亥水也。

乾與坤交,火入水中而化為氣,以水為質,火為性也。人與天地參,試以一碗,人張口氣呵之則生水,故知氣之形屬水,而其所以能升騰行動者則火也。《爻辭》曰︰見群龍無首吉,言氣升能為雲雨,故喻為龍,而乾與坤三交,則乾上四五之三爻盡入於坤,而乾上爻巳火之首,早入亥水之中,為育生胚胎之兆,故龍之無首吉也。此節言三陽三陰之六氣,與《素問‧六微旨》諸論主氣客氣者有間。越人謂冬至複得甲子者,以冬至為地雷複,一陽始生之初,應少陽甲木春升之氣,而甲子為干支之首,六氣莫不由之變更,故用以察一歲陰陽之氣也。

八難[编辑]

八難曰︰寸口脈平而死者,何謂也?

然諸十二經脈者,皆系於生氣之原。所謂生氣之原者,謂十二經之根本也,謂腎間動氣也。此五臟六腑之本,十二經脈之根,呼吸之門,三焦之原,一名守邪之神。故氣者人之根本也,根絕則莖葉枯矣。寸口脈平而死者,生氣獨絕於內也。

寸口脈平而死者,非謂穀氣變見於寸口,以決死生。乃言脈之體,腎間動氣,為生氣之原。即《素問‧陰陽離合論》曰︰太沖之地,名曰少陰者是也。太沖者,腎脈與衝脈合而盛大,故曰太沖。

夫腎間則衝脈所出之地,外當乎關元之分。而三焦氣化之原、十二經之氣,皆系於此,故曰根本也。挾任脈上至咽喉,以通呼吸,故曰呼吸之門。上系手三陰三陽為支,下系足三陰三陽為根,故越人引樹以設喻也。是氣也,為十二經之原、三焦之府,主宣行營衛者也。又為精神所舍、元氣之所系也。一名守邪之神者,以命門之神固守,邪氣不得妄入,入則死。若腎氣先絕於內,其人不病,病即危矣。

按︰腎間動氣,為十二經生氣之原,統轄營衛者也。蓋人身氣血之升降,必由呼吸以循環,吸入天之陽,呼出地之陰。心主君火、吸入之氣,乃天陽也,亦屬火。其氣由鼻入肺歷心,引心火從心系循督脈入腎,又從腎系以達下焦胞室,挾膀胱至下口,其吸入天之陽氣,合心火蒸動膀胱之水,化而為氣,循衝任而上,過膈入肺,而還出於口鼻。上出之氣,在口舌臟腑之中則為津液,由諸氣街外出於皮毛,以薰膚潤肌則為汗,此火入水中化氣之理,即乾坤相交三索之義,故曰人與天地參也。

九難[编辑]

九難曰︰何以別知臟腑之病耶?

然︰數者腑也,遲者臟也。數則為熱,遲則為寒。諸陽為熱,諸陰為寒。故以別知臟腑之病也。

此分別臟腑之病也。人一呼一吸為一息,脈亦應之。一息之間脈四至,閏以太息脈五至,命曰平人。平人者,不病之脈也,其有增減,則為病矣。一息三至曰遲,不及之脈也。一息六至曰數,太過之脈也。臟為陰,腑為陽。脈數者屬腑,為陽為熱;脈遲者屬臟,為陰為寒。又推言所以數屬腑,遲屬臟之義,故曰諸陽為熱,諸陰為寒也。然此但言其陰陽大概耳,未可泥也。

按︰腑病亦有遲脈,臟病亦有數脈,以遲數別臟腑,固不可執,而以遲數分寒熱,亦有未盡然者。夫遲為陰脈,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三至,去來極慢者是也。遲脈為病,皆因內傷生冷寒涼之物,外涉水冰陰寒之氣,多中於臟,或中於腑,或入於腠理,以致氣血稽遲不行,故主陽氣虛,氣血凝滯,為陰盛陽衰之候。觀其遲之微甚,而識寒之淺深,此道其常也。若遲而有力更兼澀滯,舉按皆然者,乃熱邪壅結,隧道不利,失其常度,故脈反呈遲象。然未可造次,必驗之於証,如胸脘飽悶,便秘溺赤,方是主熱之遲脈也。若景岳所云︰傷寒初解,遺熱未清,經脈未充,胃氣未複,脈必遲滑,或見遲緩。河間云︰熱盛自汗,吐利過極,則氣液虛損,脈亦遲而不能數,此又營氣不足,複為熱傷,不能運動熱邪,反為所阻,失其轉輸之機,故緩慢而行遲也。再遲而不流利為澀,遲而歇止為結,遲濡浮大且緩為虛,似是而非,尤當辨認也。

數脈為陽,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六七至者是也。數脈主熱,為病進,為陰不勝陽,故脈來太過也。

然︰亦主寒者。若脈來浮數,大而無力,按之豁然而空,微細欲絕,此陰盛於下,逼陽於上,虛陽浮露於外,而作身熱面赤戴陽,故脈數軟大無神也。丹溪云︰脈數盛大,按之澀而外有熱証,名中寒,乃寒流血脈,外証熱而脈即數,亦此義也。越人只言其常,而未言其變,經文簡奧,如此等概略之言甚多,學人當細心領會,不可刻舟求劍也。

十難[编辑]

十難曰︰一脈為十變者,何謂也?

然︰五臟剛柔相逢之意也。假令心脈急甚者,肝邪干心也;心脈微急者,膽邪干小腸也;心脈大甚者,心邪自干心也;心脈微大者,小腸邪自乾小腸也;心脈緩甚者,脾邪干心也;心脈微緩者,胃邪干小腸也;心脈澀甚者,肺邪干心也;心脈微澀者,大腸邪干小腸也;心脈沉甚者,腎邪干心也;心脈微沉者,膀胱邪干小腸也。

五臟各有剛柔邪,故令一脈輒變為十也。

一脈十變,謂一臟一脈,其變有十也。五邪者,五臟六腑之邪也。剛柔,五臟為柔,六腑為剛。

相逢,謂臟邪干臟,腑邪干腑也。蓋臟干臟則脈盛,腑干腑則脈微。假令夏主心,脈當浮大而散,今反弦而急甚者,肝邪來干心也。此從後來,母乘子,為虛邪。小腸心之腑,脈當浮大而洪長,而微弦急者,為膽邪,陽干於陽,陰乾於陰,同氣相求也。心脈雖洪大,當以胃氣為本,今無胃氣,故其脈大甚也。此心自病為正邪,故言自干心也。小腸心之腑,微大者,較洪大則小,為小腸自病,故曰自乾也。緩者,脾脈乘心,故令心脈緩也。從前來,子乘母,為實邪,故言脾邪干心也。胃脈小緩,見於心部,小腸心腑,故亦言干也。澀為肺脈,今見心部,是火不足以製金,金反凌火,從所不勝來為微邪,故言肺邪干心也。微澀大腸脈,小腸心腑,故見於心部而言干也。沉者腎脈,心火炎上,其脈本浮,今反見沉,是水來克火,從所勝來為賊邪,故言腎干心也。微沉者,膀胱脈也,小腸心腑,亦見心部,故言干之也。此皆夏旺之時,心脈見如此者,為失時脈。推此十變之候,乃五行勝複相加,故謂之五邪也。五臟各有表裡,更相乘之,一脈成十,故曰十變也。有陽有陰,故曰剛柔也。於本位見他脈,故曰相逢相干也。

越人以一心臟為例,餘可類推矣。

十一難[编辑]

十一難曰︰經言脈不滿五十動而一止,一臟無氣者,何臟也?

然︰人吸者隨陰入,呼者因陽出,今吸不能至腎,至肝而還,故知一臟無氣者,腎氣先盡也。

《靈樞‧根結篇》曰︰人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臟之精,不應數者,名曰狂生。所謂五十營者,五臟皆受氣,持其脈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四十動一代者,一臟無氣;三十動一代者,二臟無氣,二十動一代者,三臟無氣;十動一代者,四臟無氣,不滿十動一代者,五臟無氣,予之短期。止與代同,此引經文而約言之也。吸者陽隨陰入,呼者陰因陽出,今吸不能至腎,惟至肝而還者,因腎位最下,吸氣較遠,脈若不滿五十動而一止,知腎氣衰竭,則不能隨諸臟氣而上矣。

十二難[编辑]

十二難曰︰經言五臟脈已絕於內,用針者反實其外;五臟脈已絕於外,用針者反實其內。內外之絕,何以別之?

然︰五臟脈已絕於內者,腎肝脈已絕於內也,而醫反補其心肺,五臟脈已絕於外者,其心肺脈已絕於外也,而醫反補其腎肝。陽絕補陰,陰絕補陽,是謂實實虛虛,損不足,益有餘,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靈樞‧九針十二原篇》曰︰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針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針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逆厥則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此內竭為陰虛,故補腋與膺,以其為臟氣之所出也。外絕為陽虛,故補四末,以其為諸陽之本也。小針解曰︰所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針以致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重竭則死矣,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所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針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矣,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此以脈口內外言陰陽內外虛實,不可誤也。越人以心肺腎肝別陰陽者,以心肺在膈上,通於天氣,心主脈為營,肺主氣為衛,營衛浮行皮膚血脈之中,故言外也。腎肝在膈下,通於地氣,以藏精血,以充骨髓,故言內也。馮氏謂此篇合入用針補瀉之類,當在六十難之後,以例相從也。其說亦是。

十三難[编辑]

十三難曰︰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色青者,其脈弦也;赤者,其脈鉤也;黃者,其脈代也;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已,愈也。參,合也。經言,即此篇之義也。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此論色與脈當參合相應也。色指五色之見於面者而言,脈指診言,謂營血之所循行也。尺指皮膚言,謂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絡,而變見於尺膚,脈內之血氣,從手太陰經而變見於尺寸,此皆胃腑五臟所生之氣血,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見其色,得其脈矣。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而病變定矣。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此節即其義也。夫尺膚之氣血,出於胃腑水穀之精,注於臟腑經隧,而外布於皮膚,寸口尺脈之血氣,出於胃腑水穀之精,營行於臟腑經脈之中,變見於手太陰之兩脈口,皆五臟之血氣所注,故緩急大小滑澀,如桴鼓之相應也。徐氏謂以大小而易數字,數者一息六七至之謂,若皮膚則如何能數,不知《素問‧奇病論》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是則尺膚亦有數之候也。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答辭但言色脈相參,不言聲臭味,殆闕文歟?虞氏云︰肝脈弦,其色青,其聲呼,其臭臊,其味酸,心脈洪,其色赤,其聲笑,其臭焦,其味苦,脾脈緩,其色黃,其聲歌,其臭香,其味甘;肺脈澀,其色白,其聲哭,其臭腥,其味辛;腎脈沉,其色黑,其聲呻,其臭腐,其味鹹;此即相應之謂也。若不相應者,舉肝木為例。

如青者肝之色,見浮澀而短之肺脈,金克木,為賊邪;見大而緩之脾脈,為木克土,此相勝也。見浮大而散之心脈,為木生火;見小而滑之腎脈,為水生木;心為肝之子,腎為肝之母,故為相生也。

若肝病而色白多哭,好腥喜辛,此聲色臭味,皆肺之見証,亦屬賊邪,病必重也。

經言知一為下工,知二為中工,知三為上工。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八,下工十全六,此之謂也。

上工能洞悉色脈、皮膚、臭味三法,相生、相勝之順逆,故治病十全其九。中工知二,謂不能全收,故治病十全其八。下工僅能知一,故治病十全其六。此即前《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之義也。

十四難[编辑]

十四難曰︰脈有損至,何謂也?

然︰至之脈,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奪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絕,此至之脈也。何謂損?一呼一至曰離經,二呼一至曰奪精,三呼一至曰死,四呼一至曰命絕,此損之脈也。至脈從下上,損脈從上下也。

平人之脈,一呼再至,一吸再至,呼吸定息四至。閏以太息脈五至,加之為過曰至,不及為減曰損。至脈從下而逆上,由腎而至肺也;損脈從上而行下,由肺而之腎也。離經者,脈呼吸六至,已離其經常之度也。一呼四至,一吸四至,則一息八九至,乃陽氣亂,故脈數,數則氣為熱耗,耗則精竭,故曰奪精也。五至死之漸,六至其命絕矣。然數脈一息十至十二三至,遲脈四呼始見一至,皆僅見之脈也。

損脈之為病奈何?

然︰一損損於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損損於血脈,血脈虛少,不能榮於五臟六腑也;三損損於肌肉,肌肉消瘦,飲食不為肌膚;四損損於筋,筋緩不能自收持也;五損損於骨,骨痿不能起於床。反此者,至於收病也。從上下者,骨痿不能起於床者死︰從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

此推究損脈病証也。一損損肺,肺主皮毛,肺損故皮聚而毛落也。二損損心,心主血脈,心損則血虛,故不能榮養臟腑也。三損損脾,脾納五味而主肌肉,脾損失其運化之權,故肌肉消瘦也。

四損損肝,肝主筋,肝損不克充其筋,故縱緩不能收持也。五損損腎,腎主骨,腎損故骨痿不能起於床也。從上下者,從肺損至腎,五臟俱盡,故死,肺在上也。從下上者,從腎損至肺,亦複五臟俱盡,故死、腎在下也。於收,滑氏云︰當作“脈之”二字,愚意尤不若丁氏之“反此者,至之脈病也”為是。

治損之法奈何?

然︰損其肺者,益其氣;損其心者,調其榮衛;損其脾者,調其飲食,適其寒溫;損其肝者,緩其中;損其腎者,益其精。此治損之法也。

肺主氣,肺損者,宜益其氣。心主血脈,心損者,宜調其營衛,使血脈有所資也。脾受谷味而主肌肉,脾損者,宜調其飲食,適其寒溫,俾健運不失其職。肝藏血而主怒,怒則傷肝,肝損者,宜緩其中,即經所謂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之義。腎藏精而主骨,腎損者,宜益其精。蓋病在何臟,則各隨其所在而治之也。

脈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有一呼六至,一吸六至;有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有呼吸不至。脈來如此,何以別知其病也?

上文統言五臟受病之次序,此再舉損至之脈以求其病形也。滑氏曰︰前之損至,以五臟自病,得之於內者而言。此則以經絡血氣,為邪所中之微甚,自外得之者而言也。其曰呼吸再至,即一呼一至,一吸一至之謂,疑衍文也。

然︰脈來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一呼三至,一吸三至,為適得病。前大後小,即頭痛目眩;前小後大,即胸滿短氣。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脈洪大者,苦煩滿;沉細者,腹中痛;滑者傷熱;澀者中霧露。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當困,沉細夜加,浮大晝加,不大不小,雖困可治。其有大小者,為難治。一呼六至,一吸六至,為死脈也,沉細夜死,浮大晝死。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損,人雖能行,猶當著床,所以然者,血氣皆不足故也。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名曰無魂。無魂者,當死也。人雖能行,名曰行尸。

一息四至,閏以太息五至。是為平脈。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是一息之間有六七至,比之平人較多兩至,適得病而未甚,即上文離經之義也。前為寸,後謂尺,寸大尺小,病氣在陽,為濁氣上逆之候,故頭痛目眩也。寸小尺大,病氣在陰,為清氣下陷,脾肝不升,肺胃不降,故胸滿短氣也。

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是一息之間有八九至,故病欲甚,即上文奪精之義也。脈洪大者,陽邪外越,為膽上逆而火升,故苦煩滿也。沉細者,陰邪內陷,為肝脾下陷而土賊,故腹中痛也。滑乃血實,故為熱,澀為傷濕,故曰中霧露,此又於病之微甚間分別言之,欲令學人取所現脈象,以別其病,而推展其義也。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是一息之間,脈來十外至,則其人沉困,近於死矣。夜為陰,晝為陽,沉細陰盛,故加於夜,浮大陽盛,故加於晝。大即浮大,小即沉細,若不大不小,則晝夜不至有加,陰陽相等,故可治。若更參差不倫,則難治矣。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是一息之間,脈來二三至為損,以氣血皆虧,雖能行步,久當不起於床也。若再呼一至,再吸一至,遲之極矣,則其人魂氣已離,生道已絕,如尸之行,故曰行尸。

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無能為害。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譬如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脈有根本,人有元氣,故知不死。

上部寸口,下部尺中。上部有脈,下部無脈者,邪實於上,陽遏不降,吐則氣逆於上,故脈亦從而上,則下部之無脈,乃因吐而然,非真離其根也。若無吐証,為上無邪而下氣竭,故曰當死。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無害者,蓋脈者根乎元氣以營運者也,元氣未傷,則脈自能漸生,其所以上部之無脈者,特因氣血之偶有滯耳,病去則自複,故曰人之有尺,譬如樹之有根也。此越人又因上文損至之義引申之,以見無脈之故,亦有兩端,不可概定為死也。

按︰損脈者,遲脈也,至脈者,數脈也,曷不云乎遲數,而言損至者何也?蓋遲數之脈,統攝寒熱表裡虛實,所包者廣,越人恐後學之誤會,故以一息四至,終於十二三至為至,始於一息二至,終於兩息一至為損,明損脈從上而下,由肺氣虛而及於腎陽竭,至脈從下而上,由腎陰虛而及於肺氣盡。然損脈之本原,病起於肺,若失冶必遞及於心脾肝腎,其損脈必反而為至脈,因腎虛火燥,複由腎而遞及肝脾心肺而死。故曰︰反此者,至脈之病也。嘗見虛寒之証,末傳而現躁急之脈者,為不明治損之法,扶陽不早,延及陰氣亦竭也。夫扶陽者,扶持胃脘之陽,更察五臟之損以益之,非徒執薑桂烏附之謂也。更有進者,近世醫家,每以虛勞兩字為怯病通稱,不知虛損病自上而下。癆瘵病自下而上,以癆瘵法治虛損,多轉泄瀉,以虛損法治癆瘵,必致喘促,於此涇渭不分,能免於南轅北轍之相左乎?此皆不明損至之義也。

越人既以損至之脈,明虛損癆瘵之治,恐急証無脈,後人不察,混入損脈,故又申明上部有脈,下部無脈,上部無脈,下部有脈之旨,而複歸重於元氣,以結此章之義。學人於此、尤宜三致意焉。

十五難[编辑]

十五難曰︰經言春脈弦,夏脈鉤,秋脈毛,冬脈石、是王脈耶?將病脈也?

然︰弦、鉤、毛、石者,四時之脈也。春脈弦者,肝,東方木也,萬物始生,未有枝葉,故其脈之來濡弱而長,故曰弦。夏脈鉤者,心,南方火也,萬物之所茂,垂枝布葉,皆下曲如鉤,故其脈之來疾去遲,故曰鉤。秋脈毛者,肺,西方金也,萬物之所終,草木華葉,皆秋而落,其枝獨在,若毫毛也,故其脈之來輕虛以浮,故曰毛。冬脈石者,腎,北方水也,萬物之所藏也,盛冬之時,水凝如石,故其脈之來沉濡而滑,故曰石,此四時之脈也。

經,謂《素問‧平人氣象論》、《玉機真藏論》,此參錯其文而為篇也。四時之脈,謂脈之應乎四時,即旺脈也。春脈弦者,肝為木而主筋,萬物始生之初,其脈濡弱而長,是弦之正象,否則即為太過不及也。

夏脈鉤者,心屬火而主血脈,其脈來疾者,其來少急而勁,氣之升而上也;去遲者,其去少緩而弱,氣之降而下也,此所謂下曲如鉤也。秋脈毛者,肺屬金而主皮毛,秋木凋零,其枝獨在若毫毛,言其四面無所輔,而體又甚輕也。冬脈石者,腎屬水而主骨,冬氣斂聚,故沉而濡滑,水之象也,此四時之脈。然臟腑之與五行,各有所屬,而春夏秋冬脈,皆以木為喻者,蓋惟木能因時變遷也。

如有變奈何?

然︰春脈弦,反者為病。何謂反?

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脈來厭厭聶聶,如循榆葉曰平;益實而滑,如循長竿曰病;急而勁益強,如新張弓弦曰死。春脈微弦曰平,弦多胃氣少曰病,但弦無胃氣曰死,春以胃氣為本。

夏脈鉤,反者為病,何謂反?

然︰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其脈來累累如環,如循琅曰平;來而益數,如雞舉足曰病;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死。夏脈微鉤曰平,鉤多胃氣少曰病,但鉤無胃氣曰死,夏以胃氣為本。

秋脈毛,反者為病。何謂反?

然︰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其脈來藹藹如車蓋,按之益大曰平;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病;按之蕭索,如風吹毛曰死。秋脈微毛曰平,毛多胃氣少曰病,但毛無胃氣曰死,秋以胃氣為本。

冬脈石,反者為病。何謂反?

然︰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脈來上大下兌,濡滑如雀之喙曰平;啄啄連屬,其中微曲曰病;來如解索,去如彈石曰死。冬脈微石曰平,石多胃氣少曰病,但石無胃氣曰死,冬以胃氣為本。

如有變,謂逆四時而失其常度也。春脈當微弦,其來濡弱而長,反是者為病。實強為太過,陽氣盛而發於表也,故病在外,令人善忘,眩冒癲疾。虛微為不及,陰氣不足,而怯於中也,故病在內,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脅滿。厭厭聶聶,如循榆葉,乃微弦而有和緩胃氣也,故曰平。益實而滑,如循長竿,乃弦多胃少也,故曰病。急而勁益強,如新張弓弦,乃但弦無胃氣,即所謂真臟脈也,故曰死。夏脈當微鉤,來疾而去遲,反是者為病。實強者為太過,病在外,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虛微者為不及,病在內,令人煩心,上見咳唾,下為氣泄。脈來累累如環,如循琅,乃微鉤而有和緩胃氣也,故曰平。來而益數,如雞舉足,乃鉤多胃少也,故曰病。

前曲後居,如操帶鉤,乃但鉤無胃氣也,故曰死。秋脈當微毛,其來輕虛以浮,反是者為病。實強者為太過,病在外,令人逆氣而背痛慍慍然。虛微者為不及,病在內,令人喘,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下聞病音。脈來藹藹如車蓋,按之益大者,以其輕軟微毛而有和緩胃氣也,故曰平。不上不下,如循雞羽,乃毛多胃少也,故曰病。按之蕭索,如風吹毛,乃但毛無胃氣也,故曰死。冬脈當微石,其來沉濡而微堅,反是者為病。實強者為太過,病在外,令人懈,脊脈痛而少氣不欲言。虛微者為不及,病在內,令人心懸如飢, 中清,脊中痛,少腹滿,小便變。脈來上大下兌,濡滑如雀喙者,乃微石而有和緩胃氣也,故曰平。

啄啄連屬,其中微曲,乃石多胃少也,故曰病。來如解索,去如彈石,乃但石無胃氣也,故曰死。是四時之脈,皆以胃氣為本,故有胃氣則生,胃氣少則病,無胃氣則死也。

按︰《素問‧平人氣象論》曰︰平肝脈來, 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平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莢,曰肺平。此兩句,形容肝之平脈,濡柔和緩微弦之義;肺之平脈、浮薄輕虛微毛之義,此卻以肺平引為肝平。又曰︰病心脈來,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心病;實而盈數,如雞舉足,曰脾病。今以脾病引為心病。

如烏之喙,脾之死脈,引為腎之平脈。若此多與經文有異。馮氏謂越人欲使脈之易曉,重立其義爾。然讀是篇者,當與《素問》參觀。

胃者,水穀之海也,主稟。四時皆以胃氣為本,是為四時之變病,死生之要會也。

胃屬土,位居中央,萬物歸之,故云水穀之海。旺於四時,水火金木,無不待是以生,為四時變病之要會,故云主稟四時也。

脾者,中州也,其平和不可得見,衰乃見耳。來如雀之喙,如水之下漏,是脾衰之見也。

脾受谷味,在四臟之中,故不可見。蓋脾寄旺於四季,不得獨主於四時,四臟平和,則脾脈在中,衰乃始見。

雀喙,言其堅銳而無沖和之氣也。水下漏,言其斷續無常,散動而複止也。

此《素問‧玉機真藏論》所謂脾者土也。孤臟以灌溉四旁者也,善者不可得見,惡者可見之義也。

十六難[编辑]

十六難曰︰脈有三部九候,有陰陽,有輕重,有六十首,一脈變為四時,離聖久遠,各自是其法,何以別之?

然︰是其病有內外証。

脈有三部九候,見後十八難。陰陽詳第四難。輕重詳第五難。六十首見《素問‧方盛衰論》,王注謂奇恆六十首,今世不存。或謂即各旺六十日之義。一脈變為四時,即十五難春弦、夏鉤、秋毛、冬石也。

然脈法不一,離聖久遠,各自是其法,何以別其是非長短也,是其病有內外証。言凡病但以內外之証驗之,自得其真,不必拘於諸法也。

其病為之奈何?

然︰假令得肝脈,其外証善潔,面青,善怒;其內証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四肢滿,閉淋,溲便難,轉筋。有是者肝也,無是者非也。

得肝脈,診得弦脈也,肝與膽合,為清淨之腑,故善潔。青者木之色,肝屬木,故面青。肝在志為怒,故善怒。此外証之色脈情好也。臍左為肝木左升之部,動氣、真氣不能藏而發現於外也。牢者,氣結而堅;痛者,氣鬱而滯也;滿,閉塞也。筋急則四肢滿脹,《左氏傳》云︰風淫末疾者是也。厥陰脈循陰器,肝病故溲便難。轉筋者,肝主筋,故病筋。此內証之部屬及所主病也。

假令得心脈,其外証面赤,口乾,喜笑;其內証臍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煩心心痛,掌中熱而 。

有是者心也、無是者非也。

得心脈,診得鉤脈也。心在色為赤,故面赤。心氣通於舌,火上炎,故口乾。心在聲為笑,故喜笑。此外証之色脈情好也。臍上心之部,動氣,按之牢痛,心煩,乃心包絡受邪,非真心病也。若心病,則旦占夕死,夕占旦死矣。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行於掌心,故掌中熱。 、乾嘔也,心病火盛,故 。此內証之部屬、及所主病也。

假令得脾脈,其外証面黃,善噫,善思;善味。其內証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腹脹滿,食不消,體重節痛,怠惰嗜臥,四肢不收。有是者脾也,無是者非也。

得脾脈,診得緩脈也。脾屬土,在色為黃,故面黃。噫,噯氣也。《靈樞‧口問篇》曰︰寒氣客於胃,厥氣從下上散,複出於胃,故為噫。脾與胃合、故同病也。脾在志為思,故善思。

脾在竅為口,故善味。此外証之色脈情好也。脾位乎中,故動氣當臍而牢痛也。脾主營運,運行不健,故腹滿食不消也。脾主肌肉,故體重。陽明主束骨而利機關,脾與胃合,故主節痛勞倦傷脾,濕旺睥郁,皆主怠惰嗜臥也。脾主四肢,故四肢不收。此內証之部屬及所主病也。

假令得肺脈,其外証面白,善嚏,悲愁不樂,欲哭;其內証臍右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喘咳,洒淅寒熱。有是者肺也,無是者非也。

得肺脈,診得毛脈也。肺在色為白,故面白。《靈樞‧口問篇》曰︰陽氣和利,滿於心,出於鼻,故嚏。肺氣通於鼻,故善嚏。肺在志為憂,故悲愁不樂。在聲為哭,故欲哭。此外証之色脈情好也。

臍右為肺金右降之部,動氣按之牢痛者,肺氣結也。肺主氣,氣逆故病喘咳。肺主皮毛。故洒淅寒熱。

此內証之部屬及所主病也。

假令得腎脈,其外証面黑,善恐欠;其內証臍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逆氣,小腹急痛,泄如下重,足脛寒而逆。有是者腎也,無是者非也。

得腎脈,診得石脈也。腎在色為黑,故面黑,腎在志為恐,故善恐。《靈樞‧口問篇》曰︰陰氣積於下,陽氣未盡,陽引而上,陰引而下,故數欠。是腎主欠。此外証之色脈情好也。腎居最下,臍下腎之位,腎氣結,故動氣按之牢痛。腎氣不足,傷於衝脈,故病逆氣。少陰之脈循少腹,故小腹急痛也。腎者胃之關,今氣虛,故為下重泄,謂食畢即思圊也。《靈樞‧經脈篇》曰︰足少陰腎之脈,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 內,故病足脛寒而逆。此內証之部屬及所主病也。泄如下重‘如’字,滑氏易作‘而’字,極是。

十七難[编辑]

十七難曰︰經言病或有死,或有不治自愈,或連年月不已。其死生存亡,可切脈而知之耶?

然︰可盡知也。

此引《素問‧脈要精微論》、《平人氣象論》語錯雜言之,非經之全文也。所問三者,答曰可盡知也,而下文止答病之死証,餘無所見,或有闕簡歟?抑不治自愈,即十三難之相生脈。連年月不已,即五十五難之積聚病歟?未可知也,故俟參考。

診病若閉目不欲見人者,脈當得肝脈弦急而長,而反得肺脈浮短而澀者,死也。

肝開竅於目,閉目不欲見人,肝病也。然肝之病,脈當弦急而長,今以肝病而診得浮短而澀之肺脈,乃金來克木也,故主死。

病若開目而渴,心下牢者,脈當得緊實而數,反得沉澀而微者,死也。

開目而渴者,心主熱,熱甚則開目而渴也。心下牢者,心痛現証,是實邪也,當得緊實而數之脈,今見沉濡而微之腎脈,乃水來克火,況陽病而得陰脈,不死何待。

病若吐血,複鼽衄血者,脈當沉細,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

失血,虛証也,其脈當沉細,而反見浮大牢實之脈,是陰病而得陽脈,病虛脈實,故主死。《靈樞‧玉版篇》曰︰衄而不止,脈大,是三逆。即此義也。

病若譫言妄語,身當有熱,脈當洪大,而反手足厥逆,脈沉細而微者,死也。

譫妄,熱証也。身當有熱,脈當洪大,今反見手足厥冷,脈來沉細而微,此病實脈虛也,故死。

病若大腹而泄者,脈當微細而澀,反緊大而滑者,死也。

大腹而泄者,脾濕下陷,脈當微細,而反見滑大之脈,是亦病虛脈實矣。《靈樞‧玉版篇》曰︰腹鳴而滿,四肢清泄,其脈大,是二逆,即此義也。

十八難[编辑]

十八難曰︰脈有三部,部有四經,手有太陰陽明,足有太陽少陰,為上下部,何謂也?

滑氏曰︰此篇立問之意,謂人有十二經脈,凡有三部,每部之中有四經,今手有太陰、陽明,足有太陽、少陰,為上下部,何謂也?蓋三部者,以寸關尺分上中下也。四經者,寸關尺兩兩相比,則每部各有四經矣。手之太陰、陽明,足之太陽、少陰,為上下部者,肺居右寸,腎居左尺,循環相資,肺高腎下,母子相望也。經云︰臟真高於肺,臟真下於腎是也。

然︰手太陰陽明,金也,足少陰太陽,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足厥陰少陽,木也,生手太陽少陰火,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為上部。手心主少陽火,生足太陰陽明土,土主中宮,故在中部也。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養者也。

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屬金,皆診於右寸。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屬水,皆診於左尺。金生水,水性流下,故在下部也。足厥陰肝、足少陽膽屬木,皆診於左關。手太陽小腸、手少陰心屬火,皆診於左寸。木生火,火性炎上,故在上部也。手厥陰心包絡、手少陽三焦屬相火,當候於右尺。足太陰脾、足陽明胃屬土,當候於右關。火生土,土位居中,故在中部也。土複生金,此五行子母循環生養三部四經上下之義也。

脈有三部九候,各何所主之?

然︰三部者,寸關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頭之有疾也;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臍之有疾也;下部法地,主臍以下至足之有疾也。審而刺之者也。

三部之中,各有浮中沉,是為九候。浮為陽,沉為陰,中者胃氣也,所謂自膈以上為上焦也,自膈以下為中焦也,自臍以下至足為下焦也。謝氏曰︰此一節當是十六難中答辭,錯簡在此,而剩出(脈有三部九候,各何主之)十字。且(審而刺之),楊氏云為審病之所在而刺之,丁氏云、當次第之次,紀氏則為刺候之義。各有至理,姑存備參。

人病有沉滯久積聚,可切脈而知之耶?

然︰診在右脅有積氣,得肺脈結,脈結甚則積甚,結微則氣微。診不得肺脈,而右脅有積氣者,何也?

然︰肺脈雖不見,右手脈當沉伏。

此病久積聚,可切脈而知之也。肺金右降、右脅,肺之部也。若右脅有積聚,則肺脈當結,結脈往來緩,時一止複來,而無定數者是也。蓋結為積聚之脈。《素問‧平人氣象論》曰︰結而橫,有積矣。

然積有微甚,是以結甚則積甚,結微則氣微也。設肺脈雖不見結,而右手脈當見沉伏,沉伏亦積聚脈,右手統三部言,則肺脈亦在其中。又右手氣口所以候裡也。

其外痼疾同法耶?將異也?

然︰結者,脈來去時一止無常數,名曰結也。伏者,脈行筋下也。浮者,脈在肉上行也。左右表裡,法皆如此。

此承上文,複問外之痼疾,與內之積聚,法將同異也。痼疾者,凡肌肉筋骨間久留不去之病皆是,以其不在臟腑,故曰外也。止無常數,結脈之象,若有常數,為代脈矣。蓋結脈之所由生,以積聚在內,脈道不通,故現脈如此也。伏脈輕手尋之不見,重按以指推筋著骨,乃得其脈形潛隱於骨間者是也。言結伏則病在裡,結浮則病在表,結在右,病亦在右,結在左,病亦在左。以此推之,則內外左右,積氣痼疾,其結脈雖同,而浮伏異也。故曰法皆如此。

假令脈結伏者,內無積聚。脈浮結者,外無痼疾,有積聚,脈不結伏,有痼疾,脈不浮結;為脈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也。

有是病必有是脈,內有積聚、脈宜伏結,外有痼疾,脈宜浮結。設見伏結、浮結之脈,而無伏結、浮結之証,見伏結、浮結之証,而無伏結、浮結之脈,謂之脈不應病,病不應脈也。夫病脈不相應,乃其氣已離,血脈不相聯屬,故云死。然凡病與脈不相應者,皆為死候,不特積聚為然也。

十九難[编辑]

十九難曰︰經言脈有逆順,男女有恆,而反者,何謂也?

恆,常也。反,謂上下相反也。此男女之脈,有一定恆常之法,得其脈為順,不得其脈為逆,若強弱相反,則為何病。

然︰男子生於寅,寅為木,陽也。女子生於申,申為金,陰也。故男脈在關上,女脈在關下,是以男子尺脈恆弱,女子尺脈恆盛,是其常也。

此推本生物之初,而言男女陰陽也。楊氏曰︰元氣始於子,人之所生也。自子推之,男從左行三十,而至於巳;女從右行二十,而至於巳,為夫婦懷妊也。古者男子三十,女子二十,然後行嫁娶,法本於此。十月而生,男從巳左行十月至寅,故男行年起於丙寅,女從巳右行十月至申,故女行年起於壬申。所以男子生於寅,女子生於申也。謝氏曰︰寅為陽木,木生火。火生於寅,其性炎上,故男脈在關上,申為陰金,金生水,水生於申,其性流下,故女脈在關下。男子陽氣盛,故尺脈弱;女子陰氣盛,故寸脈弱。此男女之常也。

反者,男得女脈,女得男脈也。其為病何如?

男得女脈,女得男脈,異乎恆常,謂之反。然反之為病如何?設此問以起下文之義。

然︰男得女脈為不足,病在內,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隨脈言之也。女得男脈為太過,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隨脈言之,此之謂也。

男得女脈者,寸脈當盛反弱,尺脈當弱反盛,為陰氣盛,陽陷於陰,故為不足。陰主內,故病在內。

陽氣入陰,病見於陰位也。女得男脈者,寸脈當弱反盛,尺脈當盛反弱,為陽氣盛,陰越於陽,故為有餘。

四肢屬乎陽,陰氣從陽,則病見於陽位也。左右者,以脈之左右,以驗病之左右耳。徐氏曰︰陽道全而陰道半。故陽得陰脈為不足、陰得陽脈為有餘也。

按︰丁錦曰︰人之有尺,猶樹之有根,欲其盛而不可得也。若男得女脈指尺盛、豈可謂之不足乎?女得男脈指尺弱,豈可謂之太過乎?蓋男得女脈為不足者,寸脈弱,陽氣不足於內,故病在內也。女得男脈為太過者,寸脈盛,陽氣有餘於外,故病在四肢也。斯言也,似亦近理,而不可拘泥者也。夫尺為脈之根,宜盛不宜弱是矣。然陰虛火動,兩尺洪而有力者,豈非不足乎?火炎於上,兩寸洪而有力者,豈非太過乎?

更有兩寸豁大無力,宜大補者;兩尺豁大無力,宜升陽散火者;寸脈大於尺脈,而俱有力,為陰虛陽盛宜下者;尺脈大於寸脈,而俱有力,為陽虛陰盛宜汗者。然脈之變,非一言能盡,豈可膠柱鼓瑟耶?越人示人以男女陰陽之體,內外不足太過之變,要在一隅三反耳,學人審諸。

二十難[编辑]

二十難曰︰經言脈有伏匿,伏匿於何臟而言伏匿耶?

然︰謂陰陽更相乘,更相伏也。脈居陰部,而反陽脈見者,為陽乘陰也;脈雖時沉澀而短,此謂陽中伏陰也;脈居陽部,而反陰脈見者,為陰乘陽也,脈雖時浮滑而長,此謂陰中伏陽也。

此言陰陽相乘中又有伏匿之義也。經言無考。伏匿者,謂不見於本位,反藏於他部而見脈也。脈之陰陽,非獨言寸為陽,尺為陰也。若以前後言之,即寸為陽部,尺為陰部;若以上下言之,肌肉上為陽部,肌肉下為陰部。陽乘陰者,尺中已浮滑而長,又時時沉澀而短,故曰陽中伏陰,言陽雖乘陰而陰猶伏於陽內也。陰乘陽者,寸關已沉短而澀,又時時浮滑而長,故曰陰中伏陽,言陰雖乘陽而陽猶伏於陰中也。

重陽者狂,重陰者癲。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

此又因陰陽之伏匿而極言之。重陽重陰,言不止伏匿,而陰皆變為陽,陽皆變為陰也。狂者陽疾,癲者陰疾。重陽者狂,木火之陽旺也。重陰者癲,金水之陰旺也。心主喜,肝志怒,狂者木火有餘,故多喜怒。腎志恐,肺主悲,癲者金水有餘,故多悲恐。脫陽者陰旺,鬼,陰類也,故見之。

脫陰者,肝竅於目,肝藏血,血舍魂,魂化神,魂神升發而生光明,上開雙竅,則為兩目,陰者陽之宅也。陰脫宅傾,神魂散亡,是以目盲,名雖陰脫,而實脫陰中之陽氣也。

二十一難[编辑]

二十一難曰︰經言人形病脈不病曰生,脈病形不病曰死,何謂也?

然︰人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謂息數不應脈數也。此大法。

形病脈不病曰生者,人以脈為主,設其人形體羸瘦,精神困倦,不可謂之無病也。診其脈,惟息數不應脈數,雖營衛有傷,而不見至損死絕之脈,雖病必生,必其臟腑無恙也。脈病形不病曰死者,設其人肌肉不減,飲食如常,不可謂之有病也。診其脈,則代革頻見,雖不病亦死,以其臟腑已壞,不可救藥也。經言無考。仲景辨脈篇曰︰脈病患不病,名曰行尸,以無王氣,卒眩仆不省人者,短命則死。人病脈不病,名曰內虛,以無穀氣,雖困無害。即此義歟﹗

二十二難[编辑]

二十二難曰︰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輒變為二病者,何也?

然︰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氣主呴之,血主濡之。氣留而不行者,為氣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為血後病也。故先為是動,後所生病也。

脈謂十二經隧之脈,每脈中有二病者,有在氣在血之分也。邪在氣,氣為是而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是脈之動者氣為之,而所生病者,血為之也。氣病傳血,故曰一脈變為二病也。,煦也。

氣主呴之者,謂氣煦噓往來,薰蒸於皮膚分肉也。濡,潤也。血主濡之者,謂血濡潤筋骨,滑利關節,榮養臟腑也。然氣留而不行,則血亦壅而不濡,氣在外。血在內,外先受邪,則內亦從之而病,故曰先為是動,後所生病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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