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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香/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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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雨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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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若救急,一芥千金,試看彭之施濟,不過銀五兩,襖一件,遂令受者銘感肺腑,誠可法也。

  人一好賭,未有不受苦喪身破家者。試看彭案,若非慈心為主,得遇救濟,竟至身家妻子莫保。是誰強逼,可不譬醒。

  俗謂錢在手頭,食在口頭,可知若非大有主見之人,現錢在手,未有不多費濫用而致害者。觀彭事,甚可鑒也。

  人若不經一番大苦,其平常動諭,何能改易?只看彭人,自從遭難之後,即另換一副心腸,竟至勤儉成家。但恨事敗悔遲,世人急須早醒。

  官徵錢糧,必須入櫃匯解。若任役私收,定致侵挪。雖懲重法,又何益乎?揚州舊城東嶽廟前,有個開磨坊的彭秀文,性喜賭博,又喜奢華。因買充了江都縣裡書辦,把磨坊交與胞弟開張。

  那時候,縣官徵錢糧,只有田畝地丁,是聽民自封投櫃,其餘雜辦銀兩,俱交收役私取給串。逢解時,將銀入解。這秀文,因而謀收行夫牙稅銀兩得權到手,收的銀子任意大賭大費。次年復又謀收,挪新掩舊,不得露醜。卻喜一件,為人極有慈心,時常將官銀封小包幾十個,每包五、六分,放於身邊,遇見跛的、瞎的、年老有病的,給與不吝。

  一日,縣中收完錢糧,在磨坊店門前閒立,看見對面廟門石鼓旁,倚了一個薄布衣的窮人,低頭流淚,連聲愁歎。秀文因問那漢子:「為何如此愁苦?」那漢子說:「小子姓黃,是某科舉人,有至親在揚州現任的某官。因來向官懇些盤費,前往京都謀事。誰知這官,只推不認得,反令下役呼叱,不容見面。害得小子宿的寓處房飯錢全無,房主趕逐,進退無路。計惟尋死,所以傷慘悲痛。」秀文蹙然道:「你既是書香一脈,前往京都,需用幾多盤費?」其人說:「還房飯連搭順船艄,若有銀五兩,將就可到。」

  秀文因見此人苦楚,遂說:「此時十月,天氣寒冷,我看你身上尚無棉衣,我先取件舊布棉襖,與你穿暖,明日仍到此處,我有滋助。」與衣別去。次日,果來俟候。秀文就與銀五兩,黃舉人記著姓名,感激叩別。

  忽然,本縣因事參離任。康熙某年間,新縣官到任,大有才能,點收錢糧,俱係親自遴選,不容夤謀。不論正項、雜項,俱聽納戶自封投櫃,逐項清查。秀文侵用的夫稅銀子,水落石出,節年計共侵銀一千六百餘兩、嚴拿收禁比追,受了許多刑杖。怎奈家產盡絕,官不能庇,問成斬罪在獄。

  未曾年餘,幸遇皇恩大赦,死罪減等,秀文改為流徙關外三千里,因而僉妻出獄,急押起程。胞弟哭別,親友贈送盤費,奈上路未久,銀已用完,可憐夫妻沿途乞化而去。真個破衣赤足,受盡萬苦,出得關外,自量有死無生。

  行至流徒之處,忽遇一人,立於店舖門首,呼近細看,先說道:「你莫非是彭恩人麼?」秀文日久總忘,並不相認。那人自說:「昔日在揚州東嶽廟前,贈我盤費、棉衣者,即是我也。我受活命大恩,時刻切記。」

  說完,就將秀文夫婦拉入店舖內室,與好衣帽換著,治席款待,叩頭致謝。秀文因問:「黃舉人如何住到此處?」黃舉人道:「重蒙大恩,得銀搭船到京,投某王爺宮內效力。某王見我至誠,十分優待。其時王有契友,犯罪該斬,王求父皇,免死流徒此地。王因我可托,特交銀萬兩,著我同王友開這店舖。凡山、陝、川、廣,各省貨物,即日用米糧布帛,俱皆全備。恩人夫婦可住於我家,代我掌管料理。」

  秀文喜出望外,因受了萬千苦楚,性情頓改。凡事儉約,雖不過嗇過吝,卻也諸事樸實。過了年餘,黃舉人又分一鋪與秀文,立起最富家業。後來,寄書信並帶許多關外土產物件,與胞弟磨坊內,方纔得知詳細。如此因緣奇遇,不可不述其始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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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香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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