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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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高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县统计局
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202208/t20220801_1756767.html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高县2018年9月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高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44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02715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高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0767.56公顷(611513.40亩)。其中,水田14710.37公顷(220655.55亩),占36.08%;旱地26057.19公顷(390857.85亩),占63.92%。来复镇、庆符镇、沙河镇等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7.91%。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40767.56公顷,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40767.56公顷,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34.20公顷(20013.00亩),占3.2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68.55公顷(44528.25亩),占7.2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035.86 公顷(180537.90亩),占29.5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368.29公顷(170524.35亩),占27.8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060.66 公顷(195909.90亩),占32.04%。

二、园地9142.45公顷(137136.75亩)。其中,果园1380.73公顷(20710.95亩),占15.10%;茶园4081.53公顷(61222.95亩),占44.64%;其他园地3680.19公顷(55202.85亩),占40.26%。园地主要分布在罗场镇、落润镇、来复镇等3个镇,占全县园地的42.23%。

三、林地53148.77公顷(797231.55亩)。其中,乔木林地39838.94公顷(597584.10亩),占74.96%;竹林地10117.78公顷(151766.70亩),占19.04%;灌木林地600.25公顷(9003.75亩),占1.13%;其他林地2591.80公顷(38877.00亩),占4.87%。林地主要分布在文江镇、庆符镇、来复镇、可久镇等4个镇,占全县林地的49.39%。

四、草地91.04公顷(1365.6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来复镇、庆符镇、文江镇等3个镇,占全县草地的42.87%。

五、湿地39.20公顷(588.0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庆符镇、文江镇等2个镇,占全县湿地的66.6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996.18公顷(194942.7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283.46公顷(19251.90亩),占9.88%;村庄用地11455.42公顷(171831.30亩),占88.14%;采矿用地171.27公顷(2569.05亩),占1.3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6.03公顷(1290.45亩),占0.66%。

七、交通运输用地2438.29公顷(36574.35亩)。其中,铁路用地103.78公顷(1556.70亩),占4.26%;公路用地816.14公顷(12242.10亩),占33.47%;农村道路1518.09公顷(22771.35亩),占62.26%;港口码头用地0.28公顷(4.20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90.52公顷(47857.80亩)。其中,河流水面2008.31公顷(30124.65亩),占62.95%;水库水面共441.95公顷(6629.25亩),占13.85%;坑塘水面495.96公顷(7439.40亩),占15.54%;沟渠113.23公顷(1698.45亩),占3.55%;水工建筑用地131.07公顷(1966.05亩),占4.11%。来复镇、庆符镇、文江镇等3个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9.0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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