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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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飛錄
作者:周必大

紹興三十二年,歲在壬年,六月丙寅,朔。

戊寅,宣赦文德殿,首尾詞翰林學士洪遵草,其間有云:「凡今者發政施仁之目,皆得之間安視膳之餘。」蓋用禦批語,人傳誦之。聖旨:「朕欲日朝德壽,太上謂恐廢萬機,勞煩群下,委禮官重定其期。」禮官請用漢帝故事,五日一朝。

辛巳,監察御史以上詣德壽宮起居,輔臣略至榻前,太上襆頭、寬袖、赭袍、玉排、方帶,中官八人分立殿下,惟施傘扇,不鳴鞭。

乙酉,祠部員外郎劉藻卒。藻字昭信,福州人,進士。入官頗窮易,通《禮》學。陳誠之在西府,薦為學官,改樞密院編修官,除國子博士兼建王府小學教授。教授本專用館職,王十朋既去朱倬以命藻,而降旨云:「教授闕,差館職學官兼領。」俄擢祠曹郎,而兼職不改也。東宮立,宰執請遷王府官僚,太上曰:「小學何勞之有?」止遷史浩、張闡。時藻已被病,未幾卒,年六十四。贈秘閣修撰。三皇子各賻銀絹百。藻初被召,尚在選調,吏誤召嶺南人京官劉藻,久之始悟,朝廷除廣州通判遣之。至是藻卒,而劉藻適自梅州守乞致仕,異哉!

己丑,太上以車駕五日一朝為煩,詔用朔望初八、二十二日詣德壽宮。辛卯,德壽宮月進錢十萬貫,太上令止進四萬貫。

甲午,文德殿宣詔書,上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太上皇后曰「壽聖太上皇后」。先是,禮官與執政已定此號,然後令有司集議。二十二日,侍從台諫禮官會於都堂,左相援筆書云云。或謂尊號始自開元,至元豐罷之,萬世不可易也。汪聖錫持此議尤力,給舍台諫多從其說,故不簽議狀者大半,而洪翰林已草壽聖之議矣。二十三日,進呈,奉旨恭依。汪聖錫、徐敦立二侍郎及給舍台諫,各以狀申都省,云:「尊號既非矣,而光堯近神堯,壽聖乃英宗誕節,且嘗名寺,不可用也。」二十五日,遂降旨,謂已奏知太上,『不容但已恐』數字未善,更令金安節、張震等商量,疾速奏來上。金彥亨在禁從簽書中官最長,而真父台諫之長故也。明日,彥亨、真父等請再集百官議。二十七日,聖旨:「不須別議,願與簽書前議者聽。」諸公知不可回,皆與簽書。

七月朔,丙申,先天節假連日,蜚蝗自宣湖入臨安界,綿亙數十里,所過赭其山,而不甚害稼。江浙間三十餘年前嘗有之。

丁酉,監察御史以上赴德壽宮起居,既卷班輔臣升殿問聖躬,次從官,次楊存中、趙密、田師中、鄭藻等,太上有所獎諭,存中等曲謝三四。客云:「豺能殺虎,鼠可害象,事固不可忽也。」

戊戌,糧料、登極赦諸軍優賞,共支銀三十八萬三千一百餘兩,殿前司捧日都虞候軍額等至諸軍長行一十九萬四千一百餘兩,馬軍司龍衛都虞候軍額等至諸軍長行五萬四千三百餘兩,諸軍司神衛都虞候軍額等至諸軍長行九萬九千七百餘兩,諸百官司等處三衛差到軍兵自都虞候軍額等至長行三萬五千餘兩。

己亥,百官受誓戒於尚書省,奉敕攝光祿丞,以此月十四日皇帝親饗太廟也。《按國朝會要》,無即位親饗故事,太常官北附郊祀定此禮。初,請乘玉輅,上不許,稍令裁定。

癸卯,德壽聖旨:「前嘗止宰執等月內兩次到宮,今聞尚與前說不異,緣宮前無待漏處,緩急陰雨,使百官暴露,殊不安懷,可今後隻初二日率從官同一次來。時宣麻,張浚自特進大觀文除少傅、江淮宣撫使,進封魏國公。昨日,鎖院劉共父當直,不召,就式假中宣史直翁。初,三省議除少保封次,國製出,乃少傅大國。或云:直翁與謀。陳揆不樂曰:「真內相也。」

戊申,赴太廟致齋,大雨終日夜,暴風達旦,軒簸可畏,太史局奏地震。

己酉,五更,皇帝親饗太廟。初行禮,大風,既而雨作,張魏公申請,內一項除申朝廷用狀,餘皆劄子。或謂:非見執政不當如此。

癸丑,聖旨罷御前激賞庫,歸左帑,謂之南庫。從袁仲誠諫疏也。自秦氏斂中外之財輸御前,雖時有進納,而三省密院移用為多,有司莫得稽考。上銳意除去,士大夫以為盛舉。又有三省密院激賞庫頃嘗裁定,歲給十萬緡而已。汪聖錫云:「呂元直為相,堂廚每廳日食四千,至秦檜之當國,每食折四十餘千。餘執政有差,於是始不會食。」胡明仲侍郎嘗謂:「雖欲伴食,不可得矣。」

丙辰,臨安訪求岳飛墳,在錢塘門外,當時私號賈宜人墳,今將以一品禮葬之。

癸亥,內侍李綽罷提舉軍器所。初,上以器械不犀利,工部軍器監未嘗問,故以付綽而不令隸部。監台諫謂:「建炎間太上嘗以此委中官,未幾廢罷,新政豈宜如此?」上頗然之。有隻為題目不好之語,既而綽張大其事,日有啟請,且辟置官屬。上意於是向綽。諭真甫仲誠云:「祖宗朝,中官嘗掌兵,此亦何害?」二人論奏不已,遂降御筆云:「覽卿所奏,備見忠讜」云云。已令復隸部監,然綽猶未罷也,二人再論列,而任信孺、陳應求因內殿引對,亦及之。及令綽自請罷提舉,而改用統製官輔逵等。

甲子,洪景盧張才(院本作方)甫入門,國書略曰:「使介來庭,緘題越式,固違群議,特往報書。」又曰:「宜靖既遷,楚齊繼及,敘海道,定君臣之事。」又曰:「海陵失德,江介興師,過乃止於一身,盟固難於屢變。」(亮既死,追封岐國王,後改諡海陵煬王)又曰:「尺書侮慢,既匪藩臣;寸地侵陵,又違誓表。」又曰:殊無致賀之詞,繼有難從之請。又有「若使干戈不息,賦斂繁興,墜民塗炭,咎將誰執」之意,而未句云:「尚敦舊好,勿徇群言。」初,景盧在境上,與接伴約用敵國禮,接伴許諾,故沿路表章皆用在京舊式。才入燕京,盡卻回,使景盧依近例易之,景盧不可。於是扃驛門,絕供饋。而館伴者云:「嘗從景盧父尚書公學,陽吐情實,言勿固執,恐無好事,須通一線路乃佳。」景盧等懼留,易表章授之。既入見,使副例不跪,至是皆跪,虜主傳令云:「國書不如式,不當受,可付有司。」其詭詐虛喝類此。

八月己巳,成閔保奏:「瓜州及皂角林陣亡將校長行共三千一百一十三人。」其實皂角林所喪甚少,而瓜州之敗恐不止此也。

戊寅,宮門早二刻開,行事官朝服入,赴大慶殿各庀其職。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發冊寶訖,還。內臣僚當服出和寧門,導冊寶詣德壽宮。有頃駕來,太上皇帝御殿,皇帝入拜殿上,奏冊寶訖,行事官歸班,百官拜舞稱賀太上皇帝太上皇后訖,退。昨晚詔迎天竺觀音祈晴,今日雨意垂垂,僅能成禮。有旨:光堯壽聖太上皇帝上尊號,進銀五萬兩,壽聖太上皇后三萬兩,八月二十一日生辰進銀三萬兩。先是,有司引唐順宗故事,雖在欽宗服制,不妨上冊寶,但欲設樂而不作,禮部郎官劉儀鳳以唐實行易月之制,與本朝不同,著議甚典麗,然卒從有司所請。

丁亥,除起居郎。

己丑,後殿侍立退詣文德殿拜表,請以會慶名聖節,殿門待班幕次台諫皆設倚,近臣則各以交床自隨。徐敦立相戲云:「罰卻倚子矣。」

癸巳,拜第二表,請聖節名。是月九日奉旨吳拱保奏:今年二月五日,西京差金人攻汝州,追趕過河。又二月二十四日,直來城下,掩擊敗走,及發兵深入,收復永安軍,並永寧、福昌、氏水等縣;並金人攻打蔡州,遂發統製王宣等前去確山縣解圍等事,保明實立功官兵二萬五千五十四人,奇功一千四十八人,各特轉兩官資,第一等三千二百六十八人,第二等八千九百八十七人,第三等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七人,各特轉一官資。

九月朔,甲午,駕詣德壽宮,上御內殿,(即講殿)輔臣奏事畢,自祥曦殿登輦。祥曦,舊殿名,今面西,常日但為行廊,凡駕出,輔臣若無奏事,則徑於祥曦設御座鳴鞭,山呼如儀,左右史例隨,應奉官兩拜起居,次宰執、從官、親王、使相等兩拜起居,班退而輦升。左藏庫冊寶支賜銀八千兩,絹九千匹。

乙未,早赴德壽宮起居,退詣文德殿聽批,答所請十月二十二日為會慶節,宣允敦義云:魏申謂漢宣帝、光武、唐肅宗皆亥生。(更檢光武紀,中元二年注云:是歲在丁巳,則光武乃生於丙辰,范曄論曰: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

丁未,敕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右正言袁孚知溫州,孚論德壽宮中官梁康民欲就宮側開酤事,上批其章云:「覽卿所奏,及德壽宮,朕令詢問,即無此事,朕心悚然,今後論事毋或如此。」尋批出,除孚吏部郎官,大臣以為不可。孚請去,故有是命。尋又除直秘閣。丁巳,兼權中書舍人。

十月辛巳,聞吳璘舍德順歸秦州。

癸未,旬假,宣麻,張子蓋以海州解圍立功,加檢校少保。十餘年來,武臣節度使一轉即拜真太尉,臣僚論其太驟,乞復檢校官,遂自子蓋始。

十一月甲午,早赴德壽宮起居,韓知閣恕云:「紹興七八年間,同莫將使金國,不許至其都,止燕山以待。久之,報虜主來,將等亦不得見,但呼至都堂,其宰相等五人設榻坐堂上,將等立白事,屢被詬辱,幾不可堪。既留國書,即徙將等於涿州驛中,伺守頗嚴,遇太守來招議事,將恕以下皆朝服步往,未嘗給車馬也。」

乙未,以內教權罷講筵。是日,當末講,舊例:臨安具酒饌,比亦廢此禮,學士院設食三品而已。時洪翰林兼侍讀。

丙申,鎮江張子蓋遣契丹歸正人蕭鷓巴來,譯者謂契丹為金人所敗,此曹遁以來,然未可信。

戊戌,講筵所例賜冬至節儀:講讀官錢五十千,酒六斗;修注官錢三十千,酒四斗。

己亥,就都亭驛賜蕭鷓巴等四十五人御筵,酒七盞。初議遣從官押宴,予與給舍白宰執止之。

庚子,日南至,稍晴。早入麗正門,赴文德殿,拜表稱賀。過祥曦殿起居,從駕詣德壽宮,皇帝入,大次,百官班殿下,皇帝步入,小次,太上皇帝御殿應奉官禮官導皇帝自東階升,北面四拜訖,西向立,百官拜舞如儀,禮畢,皇帝從太上皇帝還內,班退歸幕次,末後從駕回。是日,太上宣蕭鷓巴等入宮擊球,賜銀碗有差。

戊申,詔改來年正月一日為隆興元年,曾子宣日記有此號。

壬子,旬假,雨中訪務觀,務觀約韶美少稷至能共飯,務觀云:「嘗記先人說,紅鞓飾帶,始唐莊宗施之,優人程俱致道云:邇來龐元英《文昌雜錄》云:『滑台賈昌朝畫像,猶是黑鞋金玉帶。』不知紅鞓果起於何時。」

丙辰,張震除中書舍人,或謂廟堂有所疑,故峻遷使去風憲。上諭三省云:「震知無不言,言皆當理。」遂諭當製舍人載之訓詞。真甫辭免云:「自太上中興,殿中侍御史凡五十二人,未有徑除三字者。」

十二月戊辰,省劄坐同知樞密院事張燾所奏,並降御劄,召侍從兩省台諫赴尚書省,拜受訖,就都堂給筆劄,令條具時弊,仍各諭其官屬次第,以聞眾議。乞許三日內條對,逐具奏聞。

己巳,景靈宮行香,御筆督條對,史參乞少寬之,務令詳盡。上親批數十語,大略謂:「近臣非若疏遠之士,不知時務,今宣之於口,書之於簡,何擇焉?若徇人情,朕所不取。」史參又奏:「陛下固欲知時弊,非掩士大夫不備,而窮其所短也。」並繳洪翰林以下所按仁宗給劄故事,退而條具,上乃從之。

乙酉,微雪。越人以欲雪而日光穿漏為雪眼。

已醜,百官赴太廟門外,班迎安穆皇后神主,退入幕次,俟丁時祔神主於別廟。禮官初欲依薦享例用樂,予奏云:「薦享為祖宗,故不以欽宗餘服而廢樂,雖別廟亦可就用。今安穆乃欽宗侄婦,不可用樂。」周元特亦論之,詔可。

庚寅,秘書少監陳棠卒。棠字德邵,常州人,年六十二。近秘閣柱裂,有大聲,人以為長貳不祥之應。

隆興元年歲在癸未,正月癸巳,晴。虜人陷水洛城,城在德順軍秦州之間。虜先以兵與吳挺相持於德順,一旦焚寨引去,挺不疑其偽遁也,不為備。虜自間道徑趨水洛,斷我師歸路,而城中兵甚少,故陷之。

丙申,盱眙報:蒲察徒穆領兵據虹縣。徒穆,故泗守也。自失其地,即寓宿州,睥睨故疆而不可得,既陷虹縣,遂稱泗州居之。

庚子,宣麻,史浩拜右僕射兼樞密使,張浚拜樞密使,都督江淮軍馬。昨日,擬定魏公除目,上以筆圈去樞密使三字,止升都督。今早執政奏事,聞之,請如初議,而製已付閣門,遂用舊文首尾詞告廷,而令直學士院劉珙歸改其詞行下。是日,鎖禮部貢院,敕差翰林承旨洪遵知舉,兵部侍郎周葵、中書舍人張震同知,以免解就試人眾,增參詳官二人,點檢官四人,國子司業王十朋為別院考試官。

戊午,貢院言承指揮比前舉取過人數,其添取一百人,檢照前舉,凡三千五百四十四人,終場取過二百五十四人,今合取三百五十四人。而去年覃恩免解徐鼎劍州不曾申到數目外,國學一千三百四人,建寧府一千八十九人,洪州二百三十八人,宣州二百七人,已上其二千八百三十八人。內有八百六十五人未來就試,今乞於增添一百人額內掯留三十人,充未到合取之數,從之。貢院言:常舉共得錢一萬二千貫,酒二百石,今官吏增多,乞增錢六千貫,酒一百八十石,詔給半。

二月甲子,蜀中正月探報,虜人據水洛城,吳挺棄德順間道歸。

丁卯,徐稚山侍郎論秋菊落英事,予謂有二說:一則為花落色衰之落,一則落訓初,如所謂訪予落止者,義見《爾雅》,蓋取菊之初英食之。

戊寅,吳拱正月二十八日軍前申狀云:「向起勝軍,皆自德順拔歸,勝軍頗多亡失,我師焚秦州,退保皂郊。」

三月壬辰朔,張魏公繳進北界副元帥紇石烈誌寧回書來,上其式云:誌寧白宣撫執事。書詞大略謂:「向者新主初立,即舍淮南地,先遣信使,而宋國襲我歸師,稍侵吾疆,今得來書,以天時人事逆順為言,固爭舊禮,不議他事。且陝西所失地近已克復,將士或執或死,其數甚多,此由宋國貪土地之故,不順天意,不惜人命,以致此也。誌寧材雖不武,被命分閫師之進止,得以專之,倘能先歸侵地以示誠款,則復往之禮乃可徐議。今則按兵不動,以俟來音,宜深思熟慮,毋貽後悔。」初,魏公以其拒我使者,邀索舊禮,嘗移書開諭之,故復用此意來答。

甲寅,夜與共甫宿省中,來日覆試權要親族過省者。

乙卯,雨作,寒,引試七人「禮義積而民和親論」。初,秦氏以子侄竊高科,而諸將亦行賂效之。檜死,議者請按乾德、咸平故事,凡兩省台諫侍從以上謂之權要,其有服親登第皆令覆試,雖有旨依而未嘗舉行。今歲趙密之子右承事郎賡過省,眾疑其假手也,欲驗之,而賡果托疾不來。

四月壬戌,奉祠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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