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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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9日


为深入推进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3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2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编辑]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结合生态型城市、低碳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按照“稳步扩面,着力提质”的要求,注重垃圾分类工作的真实性、过程性、基础性和广泛性,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文明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社区基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工作目标[编辑]

到2012年9月底,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各区〕按要求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其中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75%的生活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30%的生活小区开展垃圾分类;

到2012年底前,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达标小区占已分类小区的80%以上;

各区创建示范小区数不少于辖区分类小区数的5%;建设并充分发挥培训教员、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三支队伍”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

主要任务[编辑]

(一)提升广大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1.大力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1)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平台、户外电子屏、公交站台显示屏和公共自行车亭的视频等载体,播放刊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等,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在广场、公园、车站、码头、机场及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投放公益广告,持续广泛地开展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市文明办、市城管委、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深化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社区宣传,做到入耳入眼入心,时时提醒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利用杭州市垃圾分类的卡通形象、标语横幅、宣传海报、宣传橱窗、社区电子显示屏、社区网站等资源,积极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向分类小区的住户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在分类小区的垃圾投放点、单元楼道设置温馨提示牌,实现宣传“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鼓励社区设立环保小教室,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展示设备,方便居民就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和信息。依托社区城管服务室建立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站,设立社区垃圾分类的咨询服务热线。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活动,将垃圾分类宣传融入社区的各种节会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的宣传。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3)组织策划系列活动。策划市区垃圾分类工作两周年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社区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竞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等活动。[市城管委负责,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配合]

(4)发挥宣教基地作用。组织市民和中小学生参观良渚文化村“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和天子岭“环境教育基地”,通过视频培训、案例展示、游戏体验、参与互动等方式培养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结合各区实际,设立区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形象生动地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团市委、市城投集团配合]

(5)组织垃圾分类论坛。组织建立“城市公民与垃圾分类”论坛,利用“我们圆桌会”、“杭网议事厅”等节目,针对垃圾分类工作中出现的热难点问题,邀请名人专家、环保志愿者、热心人士、社区干部、市民代表等开展研讨交流。[市委宣传部负责,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城管委、市文明办配合]

(6)借力社团开展宣传。邀请文艺团体、出版社创作垃圾分类宣传作品,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垃圾分类文化;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的作用,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借助名人的社会影响力,制作访谈类节目和公益广告,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妇联、市城管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文广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1)抓好分级分层培训。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继续开展分级分层分阶段培训,对市、区、街道、社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城管服务室人员和社区分类指导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各类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管理监督和培训指导的能力。[市城管委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开展“一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在继续办好“垃圾分类市民讲堂”的同时,组建各区垃圾分类培训教员队伍,深入分类小区实施“一区(社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家政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市妇联、市房管局、市贸易局配合]

(3)推进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在各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或主题实践活动,编制发放卡通版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和垃圾分类知识读本,从小培养儿童爱护环境、自觉分类的意识。[市教育局负责,市城管委、市妇联、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拓宽垃圾分类培训渠道。充分利用市民学校、市民大讲堂、新杭州人文化家园、职工(民工)学校、干部学习新干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载体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发挥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市文明办、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建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城管委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设立“垃圾分类网上课堂”。拍摄制作垃圾分类的视频课件,利用“杭州垃圾分类网”(www.hzljfl.com)进行网络培训。[市城管委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稳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1.稳步推进生活小区垃圾分类。积极鼓励条件成熟的生活小区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各区应制定年度生活小区的推进计划,充分做好垃圾分类前的宣传发动、培训、设施配置、分类收运的衔接等准备工作,做到分批有序地推进,确保9月底辖区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小区占小区总数的75%以上[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小区占小区总数的30%]。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文明办、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贸易局、市城投集团配合]

2.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各区范围内已被评为市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市文明学校”的中小学校,率先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年底前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基本推开垃圾分类工作。[市机关事务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文明办、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贸易局、市城投集团配合]

3.推进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试点工作。车站、码头、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要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扩大试点范围,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指导服务,逐步提高分类质量,积极探索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实施垃圾分类的工作模式。[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旅委、市交通集团、市旅游集团负责,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配合]

(三)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1.总结推广示范小区经验。

(1)创建示范样板小区。继续深化示范小区的创建工作,各区通过验收的示范小区数不少于辖区分类小区数的5%。鼓励示范小区不断创新管理,建立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使其成为社区学习交流和市民参观的示范基地。[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市妇联配合]

(2)深化定时定点收集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各区生活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的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完善垃圾投放收运模式,结合实际,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配合]

(3)扩大领导干部联系点范围。总结分管区长联系点的工作经验,推广实施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建立区级领导联系街道(乡镇)、街道(乡镇)领导联系社区的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市、区相关部门(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同提高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配合]

(4)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编印发放《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和《杭州市垃圾分类工作社区案例》。定期在先进社区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会,促进各区、街道和社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加强国内城市之间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增进交流,取长补短。[市城管委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础。

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是今年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切实发挥“三支队伍”的基础性作用。

(1)组建区级培训教员队伍。以区为单位建立培训教员队伍,培训老师数量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0.4‰;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制度,按照“一区(社区)一月一课”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配合]

(2)加大垃圾分类指导力度。以街道为单位建立指导员队伍,指导员数量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5‰;建立健全指导员工作制度,落实指导员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落实街道、社区干部每月两次担任指导员的制度。[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配合]

(3)落实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加大志愿者招募力度,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一支来源于分类小区、服务于分类小区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2%。由社区安排在垃圾投放集中时段进行指导和劝导,杜绝“二次分类”行为。做好志愿者服务的登记工作,落实基本保障和激励措施,大力弘扬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民政局配合]

(4)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内容,考评结果须征求市城管部门意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市住保房管局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委配合]

3.完善服务保障工作。

(1)做好厨房垃圾专用袋保障工作。厨房垃圾专用袋继续实行政府定点采购供应。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做好住户对厨房垃圾专用袋大小的需求调查和采购工作,指导社区做好厨房垃圾专用袋的发放工作,做到厨房垃圾专用袋不断档、全入户,保障到位,大小适当,质量达标。夏季(6-10月份)可根据住户需求和实际使用情况,按照每天两只的标准提供。[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财政局、市城管委配合]

(2)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由市环保、贸易部门分别制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方案,落实收运作业单位。收运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收运方案,落实分类垃圾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小区和单位分类投放的厨房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市城投集团、市贸易局、市环保局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委配合]

(3)实施分类垃圾房改造。按照《杭州市区生活垃圾收集点(房)改造建设设计导则(试行)》(杭城管〔2010〕99号)的要求,继续对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垃圾房进行改造,摆放分类垃圾桶,增设分类投放口,规范分类标识,方便居民分类投放,同时对弃用垃圾房进行清除(拆除)。[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配合]

(4)加强垃圾桶日常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四类垃圾桶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市民分类投放。[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委、市财政局配合]

(5)推进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建设市区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对市区所有垃圾分类小区的基础信息、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投放质量及收集运输、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市城管委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继续加快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厂改扩建工作,有效提高我市垃圾处置能力,加强厨房垃圾出路研究,探索适合杭州实际的分类处置方式,建立“焚烧处理为主体、生物处理为补充、填埋处理为保障”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保证分类垃圾分类处理。[市城管委,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余杭区政府,市城投集团负责;市农业局配合]

(四)完善分类工作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三级目标责任体系,由市与区、区与街道(乡镇)、街道(乡镇)与社区签订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杭州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发挥激励引导作用。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百个优胜小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的评选和表彰,充分调动社区干部、“三支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研究适当提高对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宣教中心、环保小教室的奖励和补贴方案。[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委负责,市财政局、市纠风办、市妇联配合]

3.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绩效评价研究,加大垃圾分类专项考核力度,制定《2012年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和工作要求。出台《杭州市区生活垃圾直运作业规范》和《杭州市区生活垃圾直运作业考核办法》,完善市、区两级分类收运监管机制,加强对分类垃圾收集和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委、市考评办负责]

4.加强垃圾收费机制研究。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结合杭州实际,进一步探索“分得好,少付费”的垃圾收费机制,研究促进垃圾减量、鼓励垃圾分类的收费方案。[市物价局负责,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加快垃圾分类立法。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尽快出台《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垃圾分类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市法制办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委配合]

工作要求[编辑]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杭州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垃圾分类投放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抓好结合,突出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的考核和评选内容,并与生态型城市、低碳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实现垃圾分类工作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紧密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实现垃圾分类全过程的有效管理,全面提升杭州市民文明素质。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市、区财政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有钱办事,专款专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志愿者的奖励力度,对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和社区环保小教室的建设与运行给予适当激励。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