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外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表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该法。
下属机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966
[编辑]- 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的通知(6月13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交通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补充通知(7月22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7月24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企业单位分期分批地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和整顿车站、列车秩序的通知(9月2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外地高等学校革命学生、中等学校革命学生代表和革命教职工代表来京参观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9月5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保护各种文件档案和机密资料安全的规定(9月7日)
- 国务院关于当前财贸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9月15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串连问题的通知(9月18日)
- 国务院关于各地革命师生暂缓来京进行革命串连的通知(10月15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的紧急通知(10月31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革命师生进行革命串连问题的通知(11月16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温州市少数群众占领公安局问题的批示(11月25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革命师生进行革命串连问题的补充通知(12月1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干警坚守岗位问题的指示(12月13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给新疆关于批判资反路线的电文(12月23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大搞所谓“红海洋”的通知(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