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詹森林
外观
詹森林
1957年—前任司法院大法官,臺灣民法學者

身著司法院大法官制服拍攝的憲法法庭官方肖像
大法官任內作品
[编辑]主筆裁判
[编辑]- 113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毒品案件擴大利得沒收案】
提出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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