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三國史記(玉山書院本) 卷第二十八.pdf/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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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孤老,立唐社稷,頒正朔及廟諱。民皆悅,各安其所。帝以扶餘隆為熊津都督, 俾歸國,平新羅古憾,招還遺人。麟德二年,與新羅王會熊津城,刑白馬以盟。仁軌為盟辭,乃作金書鐵契,藏新羅廟中,盟辭見『新羅紀』中。仁願等還,隆畏衆携散,亦歸京師。儀鳳中,以隆為熊津都督帶方郡王,遣歸國,安輯餘衆,仍移安東都護府於新城,以統之。時,新羅强,隆不敢入舊國,寄理治高句麗死。武后又以其孫敬襲王,而其地已為新羅、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