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中共中央关于坚决糾正平調錯誤、彻底退賠的規定(中发〔61〕432号).pdf/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已校对

專門的办事机构,在中央和各級党委的領导下,負責組織各項退賠工作的进行,督促退賠物資和原材料的調撥和生产,幷且檢查和处理退賠工作中所发生的問題。退賠工作多的有关部門,也要成立退賠小組或者指定專人負責。地方各級退賠委員会或者退賠小組的負責人,应該由本級党委的一个書記担任。公社和生产大队的退賠委員会或者退賠小組,应該吸收同群众有联系的、公正的农民积極分子参加。

退賠工作,必須充分走群众路线。一切有关退賠的事情,那些应該退賠,那些不应該退賠,那些必須退賠实物,那些可以作价賠偿,那些应該先退賠,那些可以后退賠,以及其他一切有关退賠政策的貫徹执行,都要交給群众去討論和評議。一切重大問題,都要經过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社員代表大会或者社員大会充分討論,民主决定。

平調物資和退賠物資的折价,都应該公平合理,不能由平調單位片面决定。价格的議定,可以在生产队成立議价小組,民主評議;也可以由原主聘請中間人,經过原主、平調單位和中間人三方議定。

对于平調問題的处理,不論是單位或者个人,如果有意見,都可以向上級領导机关提出申訴或者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