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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規划的批示(中发〔63〕788号).pd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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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63〕788号

〔机密〕(书記处会議原則批准。小平同志批。少奇、朱德、尙昆諸同志已閱。)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
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規划的批示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委,中央各部、委,国务院各部、委,中国科学院:

中央和国务院原则批准中央科学小組、国家科委党組一九六三至一九七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規划的报告、科学技术发展規划綱要及科学技术事业規划。报告中所提出的十年科学技术发展規划的方針、作法和对实現規划的意見,是正确的,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設发展要求的。各部門、各地方应該认真貫彻执行。

十年科学技术規划中农业科学技术部分,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九日中央和国务院批轉譚震林、聶荣臻同志关于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議的报告时,已經下达。其它各专业、各学科的十年規划,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