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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3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3月1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栗战书

 
 

各位代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高度评价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表达了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戴。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会议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体代表高度赞同,表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宪制秩序的坚定决心。

各位代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人大工作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自觉做到:

——旗帜鲜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这一科学理论中关于人大制度的重要思想,发展马克

思主义国家政权理论,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长期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旗帜鲜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要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有力的政治保障。

——旗帜鲜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在法治上的集中体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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